试论新时期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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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问题,如对会议制度规定方面,会期过短,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不充分;另人大代表工作方式呆板,因此亟需对其进行探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会期,工作方式
  一、完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
  1.会期含义及其他国家对会期的规定
  会期指在每年度中代议机关代表决定在任何合适的时间内根据法定权力召开会议,以会议的形式处理事物。纵观各个国家对代议机关会期的规定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由代议机关根据情况自行规定;二是会期由行政部门决定;三是由宪法规定会期。
  以上三种会期类型是从宏观的角度的界定,在现实中各国家对会期的次数规定不同,但大多数国家规定每年例行召开一次,会期大约三个月。如美国在其《宪法》的第20条修正案中规定:“国会每年至少应开会一次……该项会议应于1月3号午时开始。”还有部分国家把会期定为每年度两次,如法国在宪法中规定,议会每年召开两次例行性会议,会期不超过三个月。只有少数国家将会期定为三次或以上,个别国家是常年的连续不停的召开,如印度等。会期长短及次数并无优良之分,不能因为规定不同就厚此薄彼,实质上会期的规定须符合本国国情。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规定及不足之处
  我国的代议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为每年一次。会期一般情况是在每年三月份的前两个周,会期持续15天左右。著名政治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德在《代议制政府》中阐述了议会期限长短及议员任职长短的考虑主要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任期不应太长,以至议员和选民之间疏远;另一方面,任期不应太短,议员应有足够长的时间在各种问题上深思熟虑,避免议员只顾眼前利益。”。穆勒在这里讨论的是议员的任期问题,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会期的长短,对中国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近三千人一起,在几天之内很难讨论出结果。如俄罗斯,议员由联邦委员会(69)与联邦议员(622)组成,总共才691人。代表人数多,固然有密切联系群众,但人数过多,不利于讨论问题。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规模小,开会次数频繁,目前来看,由第一屆的79人到第十届的175人,之后两届保持在175人的规模上,显得较少;另外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全年共举行6次会议,每次会议期限都很长;第三,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代表,他们日常生活中都各有工作,工作繁重,通常很少与选区的选民联系。
  二、完善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委员的工作方式
  1.改变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方式
  首先,利用网络交流平台。全国人大代表规模庞大的局面我们不能改变,因为它与我们的国情相适应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望而却步。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发展的时代,人类社会进入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全国人大代表之间通常一年见一次面,在几天内很难把本地区一年所有需要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来,并且人大代表很少有时间与选区公民沟通,导致代表们常常不能了解民众的心声。那么网络在这时候显得特别重要了,现在手机电脑的普及性很广,对大多数人大代表(农民除外)更需要其懂得运用网络,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工作,可以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建一个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的QQ群和地方人大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的QQ群,通过在群里聊天交流,分享经验,了解各个地方的成功经验,然后人大代表本着有益于人民的原则,做出符合本地区的决策,工作时间可灵活安排,这样可以弥补每年全国人民代笔大会会期短,无法表达自己主张的弊端;同时加强每个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真正接受选民的监督,可要求每个人大代表要有一个与自己选区选民的联系方式,根据本选区选民的情况,针对不同人群做出不同的策略,如建立QQ群或是互留电话号码,选举人随时可联系到本区代表,随时向代表们提出建议。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方式的构建
  首先扩大委员会委员规模,具体措施如下: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规模175人,可考虑将其扩大两倍。这样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区约为10个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规模,但必须使其产生方法考虑到地域方面的因素。为避免选举单位本身的竞争,照顾行政区划的目的,具体做法可考虑将一半委员名额分配给各省代表团,由省代表团选举产生,“另一半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方法是以省为单位,每个省分配10个左右的委员定期去各省向各个选举单位的人大了解情况,同时建立由委员会成员组织的以几个选区为一个单位的会期制度,弥补全国人大会期较短的缺陷。
  其次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减少开会次数。在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中有一个故事,省委书记乔伯年为了让领导干部意识到交通问题,在不告知市委的情况下,突然带他们坐市内公交车,用这种方式和领导干部“商讨”了问题的解决办法。因此会议的精髓是深入基层后,再进行会议室讨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举行6次会议,每次会议通常为两周,会议的频繁无法让委员们深入基层。可以考虑将会议次数缩减为一半,每次会议举行时间不做硬性规定,根据议题内容做出灵活安排,但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当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改进。上述建议也仅代表笔者在关注此问题过程中的一个不成熟初衷,但问题的解决不能超之过急,我们国家正处于转型时期,建立法治国家,需点滴的行动汇聚江河的力量,才能推动中国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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