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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职学生文化基础较为薄弱,在学习法律知识中,面对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他们难以真正明白其含义。因此,如何提升中职法律教学的教学效率,让学生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也成为了教师探究的主要课题。基于此,本文着重分析了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以及在中职法律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应该遵循的原则,并据此提出了可行性策略,以期能够提升中职法律教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探究
一、案例教学法综述
案例教学法最初是由哈佛商学院提出的,此种教学模式的提出,解决了教育中的两难情境。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和激励者。传统教学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学生的学习成果需要到提问或者测试环节才能体现出来。
而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可以随时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在法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就是由教师选择与教学内容相符的、真实的、经典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如此,既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可以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让学生懂得如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从而为法制社会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二、中职法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學法的原则
(一)案例要典型
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所选择的案例会直接影响教学效率。为此,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析教材内容,判断应该选择的案例类型。在从大量的案例中进行筛选时,教师需要注意所选择的案例需要是典型的,如此,学生才能透过教师所展示的案例触类旁通, 真正明白这一类的法律问题应该怎样处理。此外,鉴于学生耐心有限,不喜欢枯燥的法律知识这一现象,教师还应该注意为学生挑选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例。
(二)案例要真实
中职学生已经接近成年,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若教师为他们挑选的案例是编撰的,那么学生不仅不会受案例的影响,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会认为教师所讲的法律问题, 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为此,在为学生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挑选真实发生过的。如此,才能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让学生不自觉陷入情境中,从而深受启发,掌握法律知识。
三、中职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策略
(一)注意引导,培养分析能力
在中职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诱发学生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律知识的探究中。为此,教师就需要注意让学生自己去分析案例,钻研其中的法律知识。由于中职学生基础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都十分有限,所以他们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故此,教师也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以便学生找到正确的思考方法,分析出案例中潜藏的法律知识。在对学生进行引导时, 教师不能为学生搭建桥梁,直接告诉学生下一步是什么,而是应该为学生指点迷津,指明方向,让学生自己去搭建知识的桥梁, 如此,既有利于学生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探索能力。
(二)小组合作,培养自学能力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想要独自完成知识的探索,对于中职学生来说是较为困难的,为此,教师就可以让他们寻找志趣相投的伙伴组成学习小队。如此,当学生遇到问题时,就能及时请求他人帮助,从而尽快攻克难点;当学生探究出法律知识时, 也可以与他人交流,体会分享的快乐。
在学生合作学习的过程中,教师也不能当课堂的旁观者,而是应该注意在班级中游走,关注不同小组内的学习进度以及讨论成果,并据此判断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此,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使其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需求等更加吻合。当然, 在学生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若发现其观点存在明显的错误,也可以加入学生的讨论中,纠正学生的错误观点,帮助学生回归正途。
(三)课堂总结,提升综合能力
学生通过合作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必然会得到感悟和心得。若在教学环节,教师不注意让学生进行总结,而是直接展开课堂教学,那么学生就会认为自己的分析过程是无意义的,从而使自信心受到严重的打击,而不愿意再自己分析案例,学习法律知识。为此,当学生完成对案例的分析后,教师就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对自己的探究成果进行总结,并在班级中展示出来。面对学生所展示的成果,教师不能敷衍的仅用“对”“不对”等来评价, 而是应该深入分析每一项内容,并据此做出最为中肯的评价。如此,学生才能在教师的激励下,重拾学习的信心,提升学习效率, 发展综合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是提升中职法律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此,教师就需要对案例教学法进行综合分析,并掌握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原则,然后从课堂引导、小组合作,以及鼓励学生课堂总结等方面展开案例教学。如此,学生才能真正借由案例教学法掌握法律知识,提升综合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莫瑞深 .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J]. 广西教育,2017(14):92-93.
[2]陈娜 . 中职法律课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探讨 [J]. 法制博览,2019(22):292-293.
[3]张田萌.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 曲阜师范大学,2019.
[4]林秀云 . 实例述真知——分析中职法律课堂案例教学的应用 [J]. 现代职业教育,2021(02):112-113.
作者简介:王韶许(1970-),男,汉族,河南许昌人,本科,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河南 许昌 461000)
关键词: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探究
一、案例教学法综述
案例教学法最初是由哈佛商学院提出的,此种教学模式的提出,解决了教育中的两难情境。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和激励者。传统教学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学生的学习成果需要到提问或者测试环节才能体现出来。
而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可以随时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在法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就是由教师选择与教学内容相符的、真实的、经典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如此,既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可以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让学生懂得如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从而为法制社会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二、中职法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學法的原则
(一)案例要典型
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所选择的案例会直接影响教学效率。为此,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析教材内容,判断应该选择的案例类型。在从大量的案例中进行筛选时,教师需要注意所选择的案例需要是典型的,如此,学生才能透过教师所展示的案例触类旁通, 真正明白这一类的法律问题应该怎样处理。此外,鉴于学生耐心有限,不喜欢枯燥的法律知识这一现象,教师还应该注意为学生挑选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例。
(二)案例要真实
中职学生已经接近成年,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若教师为他们挑选的案例是编撰的,那么学生不仅不会受案例的影响,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会认为教师所讲的法律问题, 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为此,在为学生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挑选真实发生过的。如此,才能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让学生不自觉陷入情境中,从而深受启发,掌握法律知识。
三、中职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策略
(一)注意引导,培养分析能力
在中职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诱发学生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律知识的探究中。为此,教师就需要注意让学生自己去分析案例,钻研其中的法律知识。由于中职学生基础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都十分有限,所以他们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故此,教师也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以便学生找到正确的思考方法,分析出案例中潜藏的法律知识。在对学生进行引导时, 教师不能为学生搭建桥梁,直接告诉学生下一步是什么,而是应该为学生指点迷津,指明方向,让学生自己去搭建知识的桥梁, 如此,既有利于学生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探索能力。
(二)小组合作,培养自学能力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想要独自完成知识的探索,对于中职学生来说是较为困难的,为此,教师就可以让他们寻找志趣相投的伙伴组成学习小队。如此,当学生遇到问题时,就能及时请求他人帮助,从而尽快攻克难点;当学生探究出法律知识时, 也可以与他人交流,体会分享的快乐。
在学生合作学习的过程中,教师也不能当课堂的旁观者,而是应该注意在班级中游走,关注不同小组内的学习进度以及讨论成果,并据此判断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此,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使其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需求等更加吻合。当然, 在学生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若发现其观点存在明显的错误,也可以加入学生的讨论中,纠正学生的错误观点,帮助学生回归正途。
(三)课堂总结,提升综合能力
学生通过合作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必然会得到感悟和心得。若在教学环节,教师不注意让学生进行总结,而是直接展开课堂教学,那么学生就会认为自己的分析过程是无意义的,从而使自信心受到严重的打击,而不愿意再自己分析案例,学习法律知识。为此,当学生完成对案例的分析后,教师就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对自己的探究成果进行总结,并在班级中展示出来。面对学生所展示的成果,教师不能敷衍的仅用“对”“不对”等来评价, 而是应该深入分析每一项内容,并据此做出最为中肯的评价。如此,学生才能在教师的激励下,重拾学习的信心,提升学习效率, 发展综合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是提升中职法律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此,教师就需要对案例教学法进行综合分析,并掌握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原则,然后从课堂引导、小组合作,以及鼓励学生课堂总结等方面展开案例教学。如此,学生才能真正借由案例教学法掌握法律知识,提升综合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莫瑞深 .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J]. 广西教育,2017(14):92-93.
[2]陈娜 . 中职法律课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探讨 [J]. 法制博览,2019(22):292-293.
[3]张田萌.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 曲阜师范大学,2019.
[4]林秀云 . 实例述真知——分析中职法律课堂案例教学的应用 [J]. 现代职业教育,2021(02):112-113.
作者简介:王韶许(1970-),男,汉族,河南许昌人,本科,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河南 许昌 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