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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文化记忆”,由传承人以“口传心授”的形式代代传递延续。对非遗文化地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对传承人地保护和记录。对国家评审认证体系中出现的大量市级、区县级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而言,他们代表着丰富、多样性的地域文化。把口述史实践方法引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领域,尤其是对数量庞大的地方非遗传承人群体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口述记录,是非常适当和必要的。在这过程中所形成的文本及资料,也成为在数字媒体时代推陈出新的基础平台,以达到保护传播非遗文化的目的。
【关键词】口述历史;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实践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5-108-03
【本文著录格式】李秋生.口述史实践运用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研究[J].中国民族博览,2021,03(05):108-110.
一、殊途同归:口述史实践与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有着极高契合度
本文所关注的地方非遗传承人群体是相对于在国家统一标准的审核认证体系下,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非遗传承人而言,在各个地方上大量存在且能代表所在地地域特色文化的市级甚至是区县级非遗传承人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传地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传承人地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传所具有的活体文化、特殊记忆,甚至是特殊感悟等性质都集中体现在其传承人身上,这一点已经被学界甚至是普罗大众所认可。而口述历史作为一种历史研究方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通过面对面的访谈,客观忠实地记录被访者的所思所感。由此可以看出,口述历史这一研究方法对于非遗传承人地保护是有益的补充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即通过客观忠实地记录非遗传承人的所思所感进而深度挖掘描述再现非遗文化的整体镜像。
我们也的确发现近几年来随着口述史学在中国日益流行,很多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档案机构,甚至是学生组织、社会团体都有针对特定领域或者特定人群的口述访谈研究计划。而在这些诸多的口述历史研究和访谈计划当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更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全国范围内看,尤其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对于非遗文化传承人保护重视程度较高,他们出版了一批关于非遗传承人口述的研究成果,如:上海印书馆2015年出版《温州市非遗传承人王进东口述》、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的《淮剧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18年出版《中国非遗传统戏剧传承人传记丛书》等等,应该说口述实践行动方兴未艾。
二、良莠不齐:目前口述史实践在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尽管国内很多地方已经展开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并且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若翻看这些研究成果,也会明显地发现在非遗传承人口述保护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数量颇大的地方非遗传承人地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口述实践开展较少。
在目前已有的口述实践中更多的是关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而对于比较低级别的即数量众多的市级甚至是区县级非遗传承人少有关注。个中原因其实也不言自明,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毕竟掌握的资源以及在全社会的知名度要远远高于市级、区县级非遗文化传承人。在此,笔者并不是一定要强调孰轻孰重,而只是想说在现实生活中前者毕竟人数较少。而对于一个特定地方的文化体系而言,大量存在的层级较低的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才是真正的代表体现者和传承者。因此针对他们进行的口述历史实践保护同样十分紧迫和重要。
以笔者所生活的城市保定而言,保定经济上虽不是很发达,但却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上更是大名鼎鼎,是直隶文化的核心构成区,有“冀北干城”“都南平翰”之称。因此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这就决定着保定市存在数量较大的非遗传承人。据保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媒体报导,截止2018年全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7项,省级非遗项目97项。但数量更多的则是经过基层文化工作者挖掘整理发现,并由国家审核认定的代表本地方特色的市级非遗项目。据相关机构公布的数据披露,截止到2018年全市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多达149项。应该讲保定市是河北非遗文化资源大市,近几年在非遗保护领域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了一整套完整的申报、评审、保护程序;探索建立全市非遗项目档案资料数据库;与相关高校(河北大学)成立了相关的研究保护机构,意在对本地区的非遗文化及非遗传承人群体进行比较系统的考察、摄录、研究以及整理出版,并希望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探索数字化研究成果,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为基础建立保定地方文化资源数据库,以实现全社会的共享。尤其令人可喜的是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保護也吸引了相当的社会团体参与其中,本地媒体报道其先后建立了多个传习基地。但遗憾的是我们现在还看不到专门地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的计划或成果。因此可以说对于这个庞大的且更能够代表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市、区县级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的重视程度还亟待提高。
在具体的对地方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中,很多成果或文本流于形式和新闻报道混为一谈且挖掘深度不够。
在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口述实践获得的文本当中,所能够展示出来的关于传承人及其掌握的技艺的信息非常有限,即便是有也都是从外部视角出发;有些甚至就是以人物专访的新闻稿形式写就,呈现的主要为传承人的生平故事,与严格意义上的口述史记录还有很大的区别。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和媒体上大量存在的一般新闻媒体采访有着本质的区别,大致可以总结为两点:第一,新闻记者对受谈者获得的信息通常只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写入报道。而口述历史访谈者则会尽可能完整地将受访者的信息全部记录,为后来的研究者充分利用预留空间。第二,口述历史工作者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全面的准备,如受访者的个人情况、性格特征、简要经历、家庭状况等都要有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写出访问提纲。而新闻采访注重的是时效性。因此没有如此充分的前期准备。此外,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口述实践,是在忠实记录传承人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深度挖掘,要呈现出传承的谱系、文化维度的意义;尤其是要能够展现出其体现出的文化记忆在所在城市文化体系以及人文环境中的坐标;甚至是能够勾起在这钢筋混凝土森林中人们的乡愁或是儿时记忆,从而达到一种人文关怀的高度。 三、迎刃而解:口述史实践在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中遵循之基本原则探讨
如上文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口述原则上有别于其他群体。针对这一特定群体的口述实践过程要遵循某些基本原则,否则不利于口述实践保护工作地开展,所取得成果的也很大程度上会流于形式。这也是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笔者多年在所在城市进行口述实践过程中认为对非遗传承人群体的口述访谈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对非遗传承人口述访谈,不能像一般的口述对象那样把口述的重点放在其经历或是某个、某一类事件当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设计出有针对性的问题、访谈提纲以挖掘记录他们掌握的那些很难展示的传统知识、经验、技能与技术或者体悟,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在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具体过程中,要特别遵循注重“人”的因素,而非“事件”本身的原则,这也是同其他群体口述的一大差别,因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本身就重视人的价值、重视人的创造力,重视人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独创性技能以及精神的因素。
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中要注意把个体与群体结合起来。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但有些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是集体项目,或者还有其他的派别,而非遗传承人只是这些群体性传承人中被政府审核承认的那一个“个体”。因此我们在进行口述实践过程中不能仅仅注意到“个体”而忽视群体。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非遗文化的图景才能够被更加丰富全面多元地记录下来,这对于保护和传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在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中应该重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因为只有在具体的语境当中,事物才有意义才能被人们理解,而失去了其存在发生的语境就很难被理解。比如民俗文化的语境,如果口述实践者不明白不理解当地民俗文化就很难真正地去理解记录非遗传承人。因此这就要求口述实践者必须花大力气掌握当地的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传产生、流传的具体语境。否则的话,在口述访谈的过程中很有可能我们不明白其中的一些精妙内容。
在对某些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实践当中,要注意对其传承项目的私密性保护。显而易见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某个具体环节中会存在一定的私密性,对其传承人而言就是所谓的“秘方”,尤其是当这些“秘方”和商业利益挂钩的时候更是比较棘手。一般情况下这些不传之秘是密不示人的,但从非遗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保护等角度而言这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具体口述实践中,访谈者要和传承人开诚布公地沟通,甚至是探索签订协议保密协议等措施,这也是国外通行之原则。只有打消了所有的顾虑,非遗传承人才能打开心扉畅所欲言,而涉及商业利益的不传之秘也的确需要保护。
同时,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笔者多年来从事口述史实践的体悟,针对非遗文化传承人这一特定群体的口述实践,和一般人群的口述史实践不一样。对于一般人群的口述而言,我们是更加注重口述歷史求真的原则也就是“实”的成分或者叫事实、史实;而对于非遗传承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口述则更多的是要挖掘他们“虚”的部分,因为从理论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保护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文化内核,就是保护那些很难展示的传统知识、经验、技能与技术,甚至是人的体悟,而这些都隐藏在非遗传承人的记忆或者常年的工作当中。这也决定了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的口述实践原则和一般注重经历、回忆的口述的不同。但只要我们遵循上述原则,在具体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实践中的一些困难就会迎刃而解,获得比较满意的深度记录。
四、应有之意:口述史实践成果的转化升级也是对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的重要措施
不论是对地方非遗文化地保护还是对传承人群体地保护,其目的都是要将非遗文化完整地传承下去,而这最重要的前提是要让更多人对其了解、接受,甚至是喜欢,尤其是让年轻人对其感兴趣,否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不足为继,长此以往肯定是后继无人。
在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的今天,数字新媒体技术也顺势而生极大地塑造了今天人们的日常信息接受的渠道,尤其是对年轻人而言更是如此。面对这种大的趋势,如何将获取的口述历史的成果或文本,转化成富有时代气息兼具浓厚当地特色的非遗文化新的载体,如纪录片、电影等新的数字叙事并传播出去,从而对激发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来关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及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保护和传承都有着非常大的意义。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关于非遗文化、非遗传承人的纪录片、纪实作品等不同形式的探索,如CCTV-4制作的全面系统地向海内外观众讲述中华古老手艺的历史和传承故事的50集系列纪录片《留住手艺》播出后就得到了众多九零后、零零后观众的喜爱和关注。很多城市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还是以笔者生活的城市保定为例,在数字新媒体方面也有探索:网络微电影《舌尖上的保定——吃哪》一定意义上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但总体而言这方面的深度转化工作刚刚起步。不论是在何种新媒体形式之下的推陈出新,其基本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坚实而丰富的对于非遗文化的认知的平台,口述史实践毫无疑问是打造这个平台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总之,全国各地方在非遗传承人口述资料及文本的转化上有着极大的空间和可能性。
五、结论
正如笔者所言,我们不能只是关注国家级的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而漠视数量更加庞大的各地方比较低级别的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群体,因为他们更加能够代表我国多姿多彩的地域文化。把口述史实践方法引入对非遗传承人保护领域,尤其是对数量庞大的地方非遗传承人群体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口述记录,对于传承及保护地方文化是非常适当和必要的。在这过程中所形成的文本及资料,也成为在数字媒体时代推陈出新的基础平台以达到保护传播非遗文化的目的。此举对于我国的文化建设及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拓.口述史:“非遗”传承人获得话语权的媒介与途径[J].天津大学学报,2014(3).
[2]李海云.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口述史研究的适用与拓展[J].民俗研究,2014(4).
[3]王拓.技艺与记忆: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的建构维度[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4(3).
[4]王小明.口述史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的新视角[J].西北民族研究,2012(3).
[5]潘刚.民俗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原则与方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1).
[6]彭兆荣.形与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述传统[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7].苏新有.利用口述历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与方法[J].中州学刊,2010(9).
[8]施晓燕.浅谈口述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A].中国博物馆学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年会暨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C].2009.
[9]陈静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述评[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8).
[10]刘心一.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建设现状与设想[J].贵州社会科学,2013(8).
[11]蒋蕾.口述历史访谈与新闻采访的异同[J].新闻记者,2011(9).
[12]沈强.数字媒体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进作用[J].传媒论坛,2019(4).
作者简介:李秋生(1981-),男,河北景县人,历史学硕士,河北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史、口述史实践。
【关键词】口述历史;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实践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5-108-03
【本文著录格式】李秋生.口述史实践运用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研究[J].中国民族博览,2021,03(05):108-110.
一、殊途同归:口述史实践与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有着极高契合度
本文所关注的地方非遗传承人群体是相对于在国家统一标准的审核认证体系下,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非遗传承人而言,在各个地方上大量存在且能代表所在地地域特色文化的市级甚至是区县级非遗传承人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传地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传承人地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传所具有的活体文化、特殊记忆,甚至是特殊感悟等性质都集中体现在其传承人身上,这一点已经被学界甚至是普罗大众所认可。而口述历史作为一种历史研究方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通过面对面的访谈,客观忠实地记录被访者的所思所感。由此可以看出,口述历史这一研究方法对于非遗传承人地保护是有益的补充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即通过客观忠实地记录非遗传承人的所思所感进而深度挖掘描述再现非遗文化的整体镜像。
我们也的确发现近几年来随着口述史学在中国日益流行,很多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档案机构,甚至是学生组织、社会团体都有针对特定领域或者特定人群的口述访谈研究计划。而在这些诸多的口述历史研究和访谈计划当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更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全国范围内看,尤其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对于非遗文化传承人保护重视程度较高,他们出版了一批关于非遗传承人口述的研究成果,如:上海印书馆2015年出版《温州市非遗传承人王进东口述》、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的《淮剧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18年出版《中国非遗传统戏剧传承人传记丛书》等等,应该说口述实践行动方兴未艾。
二、良莠不齐:目前口述史实践在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尽管国内很多地方已经展开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并且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若翻看这些研究成果,也会明显地发现在非遗传承人口述保护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数量颇大的地方非遗传承人地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口述实践开展较少。
在目前已有的口述实践中更多的是关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而对于比较低级别的即数量众多的市级甚至是区县级非遗传承人少有关注。个中原因其实也不言自明,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毕竟掌握的资源以及在全社会的知名度要远远高于市级、区县级非遗文化传承人。在此,笔者并不是一定要强调孰轻孰重,而只是想说在现实生活中前者毕竟人数较少。而对于一个特定地方的文化体系而言,大量存在的层级较低的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才是真正的代表体现者和传承者。因此针对他们进行的口述历史实践保护同样十分紧迫和重要。
以笔者所生活的城市保定而言,保定经济上虽不是很发达,但却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上更是大名鼎鼎,是直隶文化的核心构成区,有“冀北干城”“都南平翰”之称。因此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这就决定着保定市存在数量较大的非遗传承人。据保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媒体报导,截止2018年全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7项,省级非遗项目97项。但数量更多的则是经过基层文化工作者挖掘整理发现,并由国家审核认定的代表本地方特色的市级非遗项目。据相关机构公布的数据披露,截止到2018年全市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多达149项。应该讲保定市是河北非遗文化资源大市,近几年在非遗保护领域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了一整套完整的申报、评审、保护程序;探索建立全市非遗项目档案资料数据库;与相关高校(河北大学)成立了相关的研究保护机构,意在对本地区的非遗文化及非遗传承人群体进行比较系统的考察、摄录、研究以及整理出版,并希望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探索数字化研究成果,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为基础建立保定地方文化资源数据库,以实现全社会的共享。尤其令人可喜的是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保護也吸引了相当的社会团体参与其中,本地媒体报道其先后建立了多个传习基地。但遗憾的是我们现在还看不到专门地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的计划或成果。因此可以说对于这个庞大的且更能够代表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市、区县级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的重视程度还亟待提高。
在具体的对地方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中,很多成果或文本流于形式和新闻报道混为一谈且挖掘深度不够。
在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口述实践获得的文本当中,所能够展示出来的关于传承人及其掌握的技艺的信息非常有限,即便是有也都是从外部视角出发;有些甚至就是以人物专访的新闻稿形式写就,呈现的主要为传承人的生平故事,与严格意义上的口述史记录还有很大的区别。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实践和媒体上大量存在的一般新闻媒体采访有着本质的区别,大致可以总结为两点:第一,新闻记者对受谈者获得的信息通常只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写入报道。而口述历史访谈者则会尽可能完整地将受访者的信息全部记录,为后来的研究者充分利用预留空间。第二,口述历史工作者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全面的准备,如受访者的个人情况、性格特征、简要经历、家庭状况等都要有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写出访问提纲。而新闻采访注重的是时效性。因此没有如此充分的前期准备。此外,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口述实践,是在忠实记录传承人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深度挖掘,要呈现出传承的谱系、文化维度的意义;尤其是要能够展现出其体现出的文化记忆在所在城市文化体系以及人文环境中的坐标;甚至是能够勾起在这钢筋混凝土森林中人们的乡愁或是儿时记忆,从而达到一种人文关怀的高度。 三、迎刃而解:口述史实践在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中遵循之基本原则探讨
如上文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口述原则上有别于其他群体。针对这一特定群体的口述实践过程要遵循某些基本原则,否则不利于口述实践保护工作地开展,所取得成果的也很大程度上会流于形式。这也是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笔者多年在所在城市进行口述实践过程中认为对非遗传承人群体的口述访谈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对非遗传承人口述访谈,不能像一般的口述对象那样把口述的重点放在其经历或是某个、某一类事件当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设计出有针对性的问题、访谈提纲以挖掘记录他们掌握的那些很难展示的传统知识、经验、技能与技术或者体悟,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在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具体过程中,要特别遵循注重“人”的因素,而非“事件”本身的原则,这也是同其他群体口述的一大差别,因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本身就重视人的价值、重视人的创造力,重视人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独创性技能以及精神的因素。
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中要注意把个体与群体结合起来。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但有些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是集体项目,或者还有其他的派别,而非遗传承人只是这些群体性传承人中被政府审核承认的那一个“个体”。因此我们在进行口述实践过程中不能仅仅注意到“个体”而忽视群体。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非遗文化的图景才能够被更加丰富全面多元地记录下来,这对于保护和传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在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实践中应该重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因为只有在具体的语境当中,事物才有意义才能被人们理解,而失去了其存在发生的语境就很难被理解。比如民俗文化的语境,如果口述实践者不明白不理解当地民俗文化就很难真正地去理解记录非遗传承人。因此这就要求口述实践者必须花大力气掌握当地的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传产生、流传的具体语境。否则的话,在口述访谈的过程中很有可能我们不明白其中的一些精妙内容。
在对某些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实践当中,要注意对其传承项目的私密性保护。显而易见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某个具体环节中会存在一定的私密性,对其传承人而言就是所谓的“秘方”,尤其是当这些“秘方”和商业利益挂钩的时候更是比较棘手。一般情况下这些不传之秘是密不示人的,但从非遗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保护等角度而言这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具体口述实践中,访谈者要和传承人开诚布公地沟通,甚至是探索签订协议保密协议等措施,这也是国外通行之原则。只有打消了所有的顾虑,非遗传承人才能打开心扉畅所欲言,而涉及商业利益的不传之秘也的确需要保护。
同时,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笔者多年来从事口述史实践的体悟,针对非遗文化传承人这一特定群体的口述实践,和一般人群的口述史实践不一样。对于一般人群的口述而言,我们是更加注重口述歷史求真的原则也就是“实”的成分或者叫事实、史实;而对于非遗传承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口述则更多的是要挖掘他们“虚”的部分,因为从理论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保护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文化内核,就是保护那些很难展示的传统知识、经验、技能与技术,甚至是人的体悟,而这些都隐藏在非遗传承人的记忆或者常年的工作当中。这也决定了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群体的口述实践原则和一般注重经历、回忆的口述的不同。但只要我们遵循上述原则,在具体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实践中的一些困难就会迎刃而解,获得比较满意的深度记录。
四、应有之意:口述史实践成果的转化升级也是对地方非遗传承人保护的重要措施
不论是对地方非遗文化地保护还是对传承人群体地保护,其目的都是要将非遗文化完整地传承下去,而这最重要的前提是要让更多人对其了解、接受,甚至是喜欢,尤其是让年轻人对其感兴趣,否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不足为继,长此以往肯定是后继无人。
在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的今天,数字新媒体技术也顺势而生极大地塑造了今天人们的日常信息接受的渠道,尤其是对年轻人而言更是如此。面对这种大的趋势,如何将获取的口述历史的成果或文本,转化成富有时代气息兼具浓厚当地特色的非遗文化新的载体,如纪录片、电影等新的数字叙事并传播出去,从而对激发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来关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及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保护和传承都有着非常大的意义。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关于非遗文化、非遗传承人的纪录片、纪实作品等不同形式的探索,如CCTV-4制作的全面系统地向海内外观众讲述中华古老手艺的历史和传承故事的50集系列纪录片《留住手艺》播出后就得到了众多九零后、零零后观众的喜爱和关注。很多城市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还是以笔者生活的城市保定为例,在数字新媒体方面也有探索:网络微电影《舌尖上的保定——吃哪》一定意义上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但总体而言这方面的深度转化工作刚刚起步。不论是在何种新媒体形式之下的推陈出新,其基本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坚实而丰富的对于非遗文化的认知的平台,口述史实践毫无疑问是打造这个平台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总之,全国各地方在非遗传承人口述资料及文本的转化上有着极大的空间和可能性。
五、结论
正如笔者所言,我们不能只是关注国家级的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而漠视数量更加庞大的各地方比较低级别的非遗文化及其传承人群体,因为他们更加能够代表我国多姿多彩的地域文化。把口述史实践方法引入对非遗传承人保护领域,尤其是对数量庞大的地方非遗传承人群体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口述记录,对于传承及保护地方文化是非常适当和必要的。在这过程中所形成的文本及资料,也成为在数字媒体时代推陈出新的基础平台以达到保护传播非遗文化的目的。此举对于我国的文化建设及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拓.口述史:“非遗”传承人获得话语权的媒介与途径[J].天津大学学报,2014(3).
[2]李海云.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口述史研究的适用与拓展[J].民俗研究,2014(4).
[3]王拓.技艺与记忆: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的建构维度[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4(3).
[4]王小明.口述史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的新视角[J].西北民族研究,2012(3).
[5]潘刚.民俗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原则与方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1).
[6]彭兆荣.形与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述传统[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7].苏新有.利用口述历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与方法[J].中州学刊,2010(9).
[8]施晓燕.浅谈口述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A].中国博物馆学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年会暨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C].2009.
[9]陈静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述评[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8).
[10]刘心一.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数据库建设现状与设想[J].贵州社会科学,2013(8).
[11]蒋蕾.口述历史访谈与新闻采访的异同[J].新闻记者,2011(9).
[12]沈强.数字媒体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进作用[J].传媒论坛,2019(4).
作者简介:李秋生(1981-),男,河北景县人,历史学硕士,河北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史、口述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