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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莫言在小说中的语言运用独树一帜。他勇于在创作中突破语言常规,灵活搭配和重组词语,以自己敏锐的主观感受,自由发挥对语言的运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莫言风格。本文试结合莫言小说,总结分析其中语言使用特点。
关键词:莫言小说 语言
引言
莫言是当代著名作家,自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和他的作品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聚焦莫言,仔细品味其创作的小说,从《红高粱》到《透明的红萝卜》,再到《生死疲劳》等,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语言。史铁生曾评价莫言:“他在语言上有绝对的天赋,才华过人,语言能力绝对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莫言在小说中炉火纯青的语言造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一、雅俗共生
莫言小说中的语言世界就像是天堂与地狱,冰与火的交融与纠缠,其间美雅与丑俗是共生的。一方面,他用雅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奇异瑰丽、充满生命活力的审美世界;另一方面,他也多处使用粗言秽语,其用词的大胆与新奇,让人过目难忘。
莫言小说中语言的雅俗共生特点,可从其对自己的家乡所进行的描述中看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而在《红蝗》中,有段话他也这样写到:“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戏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实、金奖牌与避孕套……互相掺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美和丑、雅和俗,在这里彼此对立相望,这样极致的语言表达在文学创作中并不多见。
当然,莫言小说中单独用美好的语言寓意美好的事物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拇指铐》中,“他呼唤着母亲.歌唱着麦子,在瑰丽皎洁的路上飞跑。他越跑越快.纷纷扬扬的月光像滑石粉一样从他身上流过去,馨香的风灌满了他的肺叶。”这里用“瑰丽皎洁的路”、“月光像滑石粉”、“馨香的风”等优美的语言,描绘了梦幻般的奇景,突出表现了主人公在归家途中的愉悦心情,这是梦幻情景与现实心理的完美融合.读者在这样的语言中得到了极大的审美愉悦感受。
与美雅的语言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莫言小说中掺杂的很多令人触目惊心的粗话俗语,如蠢猪、笨驴、狗杂种、逑、驴日的、两个馒头似的奶子僵冷光滑地挺着等。这些不雅的语言表达,真实反映了莫言对农村、农民的特殊感情,他用这样特殊的语言,更加突出了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真实性。在他的笔下,脏话信手拈来,多处可见,为作品增添了的新鲜感和个性化,也引起学界对其的一些争议。
二、超常搭配
在莫言小说中,一些非常普通、一般的词语,本没有什么引人注目之处,但经他进行超常搭配,就改变了原来的意义和用法,运用到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产生了新奇和特别的效果。例如:
(1)父亲看到一个挂枪的八路跪在地上。对着被洋马撞得乱摇摆的高粱棵子开了枪.枪声破破烂烂,像摔了一个瓦罐。(《红高粱》)
(2)从遥远的村庄里传来一声尖细的鸡啼,骡马弹蹄吹鼻。破篷布上,漏出几颗鬼鬼祟祟的星辰。(《红高粱》)
(3)女人们也都停下手中的锤子,把湿漉漉的目光投过来,石堆旁一时很静。(《红高粱》)
(1)用“破破烂烂”来形容“枪声”这样抽象无形的东西,表现了八路在摇摆的高粱棵子前心神恍惚、紧张的心情。莫言这样描写,没有做作和刻意,只让人觉得新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用“鬼鬼祟祟”来形容“星辰”,形象地表达了罗汉大爷在夜间滋生逃跑念头后极度恐惧和不安的心理,并将这种心理渲染到鸡啼、骡马吹鼻等。(3)“湿漉漉”本是形容因潮湿或被雨水、雾等淋湿的一种状态,这里用“湿漉漉”来形容目光,看似不妥,却收到了奇特的效果。因为这“湿漉漉”表明了女人眼中有泪水,且哀怨,这样的超常搭配,生动、形象地将女人的表情、神态呈现在读者面前。
三、古典时尚
善于运用古典语与流行语,突破时空,形成古朴时尚的表达,也是莫言作品中语言的特点。因莫言小时候阅读了很多历史小说的缘故,他的作品总体上表现出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而突出表现这一古典特点的,则是多处使用古典语。如:
(4)两家只隔一堵墙,不养鸡犬、人声相闻,时有往来。(《十三步》)
(5)五乱子……诡秘地说:“余司令,我自幼熟读‘三国’、‘水浒’,深谙谋略,胆大如鸡卵,苦无明主报效。……原欲乘长风破万里浪,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古人云:良禽择佳木而栖,良马见伯乐而鸣……”(《红高粱》)
(6)“主公不要客气,让我们同心同德,共谋大业!”五乱子眼泪花花地说。(《红高粱》)
(7)我虽是高密东北乡第一的大富户,但一直保持着劳动的习惯。三月扶犁,四月播种,五月割麦,六月栽瓜,七月锄豆,八月杀麻,九月掐谷,十月翻地,寒冬腊月里我也不恋热炕头,天麻麻亮就撅着个粪筐子去捡狗屎。(《生死疲劳》)
(4)句让人不由得想到老子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5)(6)两句多处使用古语词,赋予了人物特殊的形象意义;(7)句中,“从三月至十月”,一连用了八个短句,似有《诗经·七月》之风。
除此以外,莫言也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常常使用一些当下流行的新词新语,具有时尚的特点。例如:
(8)与老母猪那低矮、肮脏的居所相比,我的新居,是真正的高尚住宅。这里通风透气,采光良好,所有建筑材料都是环保型的,绝对没有有害气体。(《生死疲劳》)
(9)(我)从大杏树上摘下红叶,塞进嘴里嚼着。杏叶清苦,纤维丰富,能降低血压,清洁牙齿。我咀嚼着杏叶,类似今日那些咀嚼着口香糖的时髦青年。(《生死疲劳》)
这两段话都是描写一头公猪的,“新居”、“环保”、“住宅”、“纤维”、“降血压”、“清洁牙齿”等都为当代流行使用的词语,莫言把这些流行的新词用在猪身上,把人的主观感受加于这头猪,表现了这头猪的不同凡响,让人读时忍俊不禁,起到了强烈的幽默效果。
四、感官语的大量使用
感官主要指人的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在莫言小说中,人的感官感受在天马行空的语言下被充分调动,形成莫言笔下独具特色的“声、色、味、形”感官世界,给读者带来丰富、深刻的感官体验。而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声音和颜色的描写。
在对“声音”的描写中,莫言善用叠音词、拟声词、响音字、儿化音、猫腔等将各种动物鸣叫、植物生长、喇叭、火车、洪水泛滥等原型声音用语言生动描述,他以自己敏锐的听觉,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种类齐全、节奏分明的声音世界。如他用“喀当喀当”形容火车声,“哗哗啦啦”形容风吹高粱声,“呱唧呱唧”形容狗踩水声,“咯嘣咯嘣”形容骨头响,“咕噜噜”形容肚子响,“吧唧”形容鼻涕甩到墙壁上时发出的声音,“噼哩咔啦”形容小铁匠摔工具的声音,用“黑孩儿”、“小可怜虫儿”表达亲切和轻灵的音乐感,用“青天哟——蓝天哟——花花绿绿的天哟——棒槌哟亲哥哟你死了——可就塌了妹妹的天哟——”这样的东北女人的哭腔来突出表现人物形象。莫言小说里的音响效果,需要我们用耳朵阅读,享受这一听觉盛宴。
在对“颜色”的描写中,有人说莫言对颜色有“他自己的一种色调和追求”。他的小说是彩色的,多种颜色词语的运用让莫言的世界变成浓墨重彩的世界。其中,他非常偏爱红色,这可从其创作的小说篇名中就可看出,如《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红蝗》、《红树林》等。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在写景和叙事时,直接用红色描写的色彩词近70处;在《红蝗》中,以红色为主色调的色彩词有17个,出现170多次。另外,他喜欢将一连串的色彩词放在一起形成对比,使色彩更加突出。如在《红高粱》中,“夜色紫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紫”、“金”、“宝蓝”、“绿”等斑斓的色彩,给读者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因此,通过使用色彩词来表现主体意识是莫言创作的一个显著特点。
当然,除了对声音和颜色的生动描写,莫言还对“味”和“形”进行描写。他通过创新飘忽的语言,把读者引领到小说场景中去闻去感受。如在《罪过》中,“蚯蚓在水里,漂着的蚯蚓放出一股香喷喷的腥气”。在《红高粱》中,“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漂着腥气”、“薄荷气息”、“苦涩微甘”等对气味的特别描写,唤起了读者的嗅觉。而在《红高粱》中,“枪声非常尖锐,像一柄利刃,把挺括的绸缎豁破了”和“跑楼上响起了狼嗥般的警报声”两句话,则把无形的枪声和警报声用“利刃”和“狼嗥”具象描写,让读者头脑中更有了实感。
结语
莫言小说的语言运用有鲜明的特点和极强的艺术表现力。他有着巨大的词汇储备和丰富的语言想象。他小说中灵动活跃的语言表达,将其中的全部形象、内容、感情、审美等完美表达。当然,除以上列举分析之外,莫言小说中还有诸如善用各种修辞、谚语、成语及歇后语等特点。他的新奇、大胆、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已成为自己成功创作的基础,也形成了自己独具个性的文学创作风格。语
参考文献
[1]吴秀明.中国当代文学史写真[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2]徐怀中等.有追求才有特色—— 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对话[J].中国作家,1985 (2).
[3]武占坤.中华谚谣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莫言小说 语言
引言
莫言是当代著名作家,自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和他的作品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聚焦莫言,仔细品味其创作的小说,从《红高粱》到《透明的红萝卜》,再到《生死疲劳》等,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语言。史铁生曾评价莫言:“他在语言上有绝对的天赋,才华过人,语言能力绝对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莫言在小说中炉火纯青的语言造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一、雅俗共生
莫言小说中的语言世界就像是天堂与地狱,冰与火的交融与纠缠,其间美雅与丑俗是共生的。一方面,他用雅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奇异瑰丽、充满生命活力的审美世界;另一方面,他也多处使用粗言秽语,其用词的大胆与新奇,让人过目难忘。
莫言小说中语言的雅俗共生特点,可从其对自己的家乡所进行的描述中看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而在《红蝗》中,有段话他也这样写到:“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戏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实、金奖牌与避孕套……互相掺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美和丑、雅和俗,在这里彼此对立相望,这样极致的语言表达在文学创作中并不多见。
当然,莫言小说中单独用美好的语言寓意美好的事物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拇指铐》中,“他呼唤着母亲.歌唱着麦子,在瑰丽皎洁的路上飞跑。他越跑越快.纷纷扬扬的月光像滑石粉一样从他身上流过去,馨香的风灌满了他的肺叶。”这里用“瑰丽皎洁的路”、“月光像滑石粉”、“馨香的风”等优美的语言,描绘了梦幻般的奇景,突出表现了主人公在归家途中的愉悦心情,这是梦幻情景与现实心理的完美融合.读者在这样的语言中得到了极大的审美愉悦感受。
与美雅的语言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莫言小说中掺杂的很多令人触目惊心的粗话俗语,如蠢猪、笨驴、狗杂种、逑、驴日的、两个馒头似的奶子僵冷光滑地挺着等。这些不雅的语言表达,真实反映了莫言对农村、农民的特殊感情,他用这样特殊的语言,更加突出了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真实性。在他的笔下,脏话信手拈来,多处可见,为作品增添了的新鲜感和个性化,也引起学界对其的一些争议。
二、超常搭配
在莫言小说中,一些非常普通、一般的词语,本没有什么引人注目之处,但经他进行超常搭配,就改变了原来的意义和用法,运用到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产生了新奇和特别的效果。例如:
(1)父亲看到一个挂枪的八路跪在地上。对着被洋马撞得乱摇摆的高粱棵子开了枪.枪声破破烂烂,像摔了一个瓦罐。(《红高粱》)
(2)从遥远的村庄里传来一声尖细的鸡啼,骡马弹蹄吹鼻。破篷布上,漏出几颗鬼鬼祟祟的星辰。(《红高粱》)
(3)女人们也都停下手中的锤子,把湿漉漉的目光投过来,石堆旁一时很静。(《红高粱》)
(1)用“破破烂烂”来形容“枪声”这样抽象无形的东西,表现了八路在摇摆的高粱棵子前心神恍惚、紧张的心情。莫言这样描写,没有做作和刻意,只让人觉得新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用“鬼鬼祟祟”来形容“星辰”,形象地表达了罗汉大爷在夜间滋生逃跑念头后极度恐惧和不安的心理,并将这种心理渲染到鸡啼、骡马吹鼻等。(3)“湿漉漉”本是形容因潮湿或被雨水、雾等淋湿的一种状态,这里用“湿漉漉”来形容目光,看似不妥,却收到了奇特的效果。因为这“湿漉漉”表明了女人眼中有泪水,且哀怨,这样的超常搭配,生动、形象地将女人的表情、神态呈现在读者面前。
三、古典时尚
善于运用古典语与流行语,突破时空,形成古朴时尚的表达,也是莫言作品中语言的特点。因莫言小时候阅读了很多历史小说的缘故,他的作品总体上表现出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而突出表现这一古典特点的,则是多处使用古典语。如:
(4)两家只隔一堵墙,不养鸡犬、人声相闻,时有往来。(《十三步》)
(5)五乱子……诡秘地说:“余司令,我自幼熟读‘三国’、‘水浒’,深谙谋略,胆大如鸡卵,苦无明主报效。……原欲乘长风破万里浪,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古人云:良禽择佳木而栖,良马见伯乐而鸣……”(《红高粱》)
(6)“主公不要客气,让我们同心同德,共谋大业!”五乱子眼泪花花地说。(《红高粱》)
(7)我虽是高密东北乡第一的大富户,但一直保持着劳动的习惯。三月扶犁,四月播种,五月割麦,六月栽瓜,七月锄豆,八月杀麻,九月掐谷,十月翻地,寒冬腊月里我也不恋热炕头,天麻麻亮就撅着个粪筐子去捡狗屎。(《生死疲劳》)
(4)句让人不由得想到老子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5)(6)两句多处使用古语词,赋予了人物特殊的形象意义;(7)句中,“从三月至十月”,一连用了八个短句,似有《诗经·七月》之风。
除此以外,莫言也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常常使用一些当下流行的新词新语,具有时尚的特点。例如:
(8)与老母猪那低矮、肮脏的居所相比,我的新居,是真正的高尚住宅。这里通风透气,采光良好,所有建筑材料都是环保型的,绝对没有有害气体。(《生死疲劳》)
(9)(我)从大杏树上摘下红叶,塞进嘴里嚼着。杏叶清苦,纤维丰富,能降低血压,清洁牙齿。我咀嚼着杏叶,类似今日那些咀嚼着口香糖的时髦青年。(《生死疲劳》)
这两段话都是描写一头公猪的,“新居”、“环保”、“住宅”、“纤维”、“降血压”、“清洁牙齿”等都为当代流行使用的词语,莫言把这些流行的新词用在猪身上,把人的主观感受加于这头猪,表现了这头猪的不同凡响,让人读时忍俊不禁,起到了强烈的幽默效果。
四、感官语的大量使用
感官主要指人的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在莫言小说中,人的感官感受在天马行空的语言下被充分调动,形成莫言笔下独具特色的“声、色、味、形”感官世界,给读者带来丰富、深刻的感官体验。而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声音和颜色的描写。
在对“声音”的描写中,莫言善用叠音词、拟声词、响音字、儿化音、猫腔等将各种动物鸣叫、植物生长、喇叭、火车、洪水泛滥等原型声音用语言生动描述,他以自己敏锐的听觉,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种类齐全、节奏分明的声音世界。如他用“喀当喀当”形容火车声,“哗哗啦啦”形容风吹高粱声,“呱唧呱唧”形容狗踩水声,“咯嘣咯嘣”形容骨头响,“咕噜噜”形容肚子响,“吧唧”形容鼻涕甩到墙壁上时发出的声音,“噼哩咔啦”形容小铁匠摔工具的声音,用“黑孩儿”、“小可怜虫儿”表达亲切和轻灵的音乐感,用“青天哟——蓝天哟——花花绿绿的天哟——棒槌哟亲哥哟你死了——可就塌了妹妹的天哟——”这样的东北女人的哭腔来突出表现人物形象。莫言小说里的音响效果,需要我们用耳朵阅读,享受这一听觉盛宴。
在对“颜色”的描写中,有人说莫言对颜色有“他自己的一种色调和追求”。他的小说是彩色的,多种颜色词语的运用让莫言的世界变成浓墨重彩的世界。其中,他非常偏爱红色,这可从其创作的小说篇名中就可看出,如《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红蝗》、《红树林》等。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在写景和叙事时,直接用红色描写的色彩词近70处;在《红蝗》中,以红色为主色调的色彩词有17个,出现170多次。另外,他喜欢将一连串的色彩词放在一起形成对比,使色彩更加突出。如在《红高粱》中,“夜色紫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紫”、“金”、“宝蓝”、“绿”等斑斓的色彩,给读者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因此,通过使用色彩词来表现主体意识是莫言创作的一个显著特点。
当然,除了对声音和颜色的生动描写,莫言还对“味”和“形”进行描写。他通过创新飘忽的语言,把读者引领到小说场景中去闻去感受。如在《罪过》中,“蚯蚓在水里,漂着的蚯蚓放出一股香喷喷的腥气”。在《红高粱》中,“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漂着腥气”、“薄荷气息”、“苦涩微甘”等对气味的特别描写,唤起了读者的嗅觉。而在《红高粱》中,“枪声非常尖锐,像一柄利刃,把挺括的绸缎豁破了”和“跑楼上响起了狼嗥般的警报声”两句话,则把无形的枪声和警报声用“利刃”和“狼嗥”具象描写,让读者头脑中更有了实感。
结语
莫言小说的语言运用有鲜明的特点和极强的艺术表现力。他有着巨大的词汇储备和丰富的语言想象。他小说中灵动活跃的语言表达,将其中的全部形象、内容、感情、审美等完美表达。当然,除以上列举分析之外,莫言小说中还有诸如善用各种修辞、谚语、成语及歇后语等特点。他的新奇、大胆、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已成为自己成功创作的基础,也形成了自己独具个性的文学创作风格。语
参考文献
[1]吴秀明.中国当代文学史写真[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2]徐怀中等.有追求才有特色—— 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对话[J].中国作家,1985 (2).
[3]武占坤.中华谚谣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