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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在发展过程中具有混合型、离散性、数据量大、质量参差不齐的特点,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本文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然后结合现阶段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技术路线,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主要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
引言
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是一个完整、系统的的过程,具体步骤包括:采集并提取有效登记数据、转换相应数据、清除冗余信息、建立数据间的正确关联等等。在数据整合的具体工作中,我们仍将面临庞大的工作量、多源复杂的数据信息、数据整合技术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在满足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唯一性的要求下,为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处理机制做出有力贡献。
一、现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难点分析
1.数据信息庞杂,整合工作量大
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涉及的数据信息中,既包括大量的属性信息,又包括复杂的空间数据信息,并且各个数据信息间关系结构复杂。尤其是地籍和房产的数据信息,随时间推移所产生的大量登记信息内容庞杂、数据缺失、错误等问题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登记数据整合时,要切实保证登记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竭力确保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准确性。在进行登记数据的整合时,工作量较大。
2.数据质量各异,整合要求较高
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数据存放、数据格式、建库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而且数据信息的产生过程方式多样、等等不一,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数据质量良莠不齐,难以完全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影响了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对已有数据和进行整合时,要建立起个数据间的关联关系,对整合技术和方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数据来源广泛,整合技术复杂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到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诸多领域,数据信息的来源、建库标准、储存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复杂多样,导致不同来源的数据在内容、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对现有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着力提高整合技术水平,才能保证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技术路线分析
1.数据整合前的准备工作
数据整合前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数据信息的采集、提取和整合单元划分等方面。首先,应认真采集分散在不同单位的数据信息,采集时应当先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再收集、统计、整理已有的各类图形数据、图像数据、测绘成果数据等。其次,为了消除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数据结构的结构差异,需对数据结构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时应先导出来自各单位的数据信息、建立数据清理库,再从导出数据中提取出登记所需的数据信息,导入中间库。再次,在进行数据整合工作前,应对数据信息的整合单元进行合理划分,为接下来的数据整合工作理清技术思路。对已有数据库,应当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建库标准,建立关系模型、补充完善数据信息,进而转化成标准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 数据信息的整合处理
对于多源异构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由于各登记部门的管理系统相对独立,其数据收集标准、业务流程各不相同。因而,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时,需要对各类数据进行数据整合、业务流程整合、信息系统整合,对整理后的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图层合并、清理重复数据、补充遗漏信息等一系列操作,进而对各类登记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工作时,应当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础,以宗地的管理单元编码为索引,使用结合空间关联与属性匹配的方式,将不动产的空间数据信息和非空间数据信息相关联,进行地籍信息和权属信息的匹配,从而促进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工作,建立起不动产数据信息管理的系统平台,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组织架构。
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应当充分其原有调查成果,对涉及初试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数据信息,应严格按照目前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通过对宗的管理单元进行统一编码,进而建立起不同数据间的关联。在基本完成了职能整合的工作后,应当合理地组织开展对已有登记信息的统一调查,将来源各异的数据信息,依据统一标准进行整合处理,消除各类登记信息间的矛盾,进而形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系统。
3.正确建立空间数据信息与非空间数据信息的关联
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可根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分为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只有正确建立起空间数据信息与非空间数据信息的关联,才能真正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应当根据卫星遥感图像,结合转换坐标和制作不动产图像资料等方式,将经过整合的空间数据信息进行一致性处理、图层合并,以及消除无效的不动产数据信息、补录遗漏数据信息和清理不动产图形资料清理等操作,进而形成符合标准的空间数据信息和与之相关的属性信息。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空间数据信息的统一编码工作。
3.2 应当结合非空间数据信息的整合成果,再对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同类合并、去重、补漏等具体操作,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3 应当根据不动产单元登记数据的编码规则,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工作,并且补充完善宗地特征码、不动产类型选项、要素代码等具体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宗地编码、自然幢的不动产单元号、楼盘表信息等数据信息,对自然幢内的每户房屋都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操作。结合宗地代码与不动产单元的关联关系,建立起业务号和不动产单元号、登记过程的关联关系,将不动产单元、权利、权利人相关联,以此保证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4.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信息的质检和入库
数据质量检查是保障不动产数据符合既定标准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结合相关标准检查内容的正确性,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唯一性。数据质量检查的方式主要有空间数据检查和非空间数据检查两种。
4.1 非空间数据的检查主要针对数据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层级关系的逻辑性等。数据的规范性就是不动产数据在计算机中所规定的字节长度、代码类型等硬性要求的检查;内容的完整性就是对登记数据的所有选项正确与否和遗漏与否的检查;层级关系的逻辑性检查,主要是抽取一定量的数据与原有不动产数据所呈现得状态进行对比分析检查。
4.2 空间数据检查是在既定的规则下,对空间图形资料的交错、封闭、错层等的检查。对信息处理后的不动产登记原始数据 进行一致性检查,是为了保障空间图形数据的准确性和内容完整性的一致。不可忽略的是在进行数据转换时,方法上的错误会使图形产生变化。因此,在空间数据检查时要对数据的转换引起足够的重视。
结束语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不动产数 据是否符合相关登记标准。诚然,现阶段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 据整合工作面临数据多源异构、登记数据庞杂、不同时期的登记 数据间关系多样复杂等现实问题。这就促使我们在进行登记数 据整合时,工作量更大、投入资金更多、耗时更长。基于这种情 况,建立了更有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处理机制,为登记数据 的有效提取、转换、清除、整合、储存提供了更便捷的方法。
參考文献:
[1]覃茂运.海口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6(01):156~161.
[2]魏金明,张学明,吴闯.宗地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法初探[J].城市勘测,2017(02):73~76.
[3]丛林.浅析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7(10):285.
[4]吴明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6(05):39~42.
引言
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是一个完整、系统的的过程,具体步骤包括:采集并提取有效登记数据、转换相应数据、清除冗余信息、建立数据间的正确关联等等。在数据整合的具体工作中,我们仍将面临庞大的工作量、多源复杂的数据信息、数据整合技术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在满足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唯一性的要求下,为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处理机制做出有力贡献。
一、现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难点分析
1.数据信息庞杂,整合工作量大
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涉及的数据信息中,既包括大量的属性信息,又包括复杂的空间数据信息,并且各个数据信息间关系结构复杂。尤其是地籍和房产的数据信息,随时间推移所产生的大量登记信息内容庞杂、数据缺失、错误等问题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登记数据整合时,要切实保证登记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竭力确保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准确性。在进行登记数据的整合时,工作量较大。
2.数据质量各异,整合要求较高
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数据存放、数据格式、建库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而且数据信息的产生过程方式多样、等等不一,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数据质量良莠不齐,难以完全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影响了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对已有数据和进行整合时,要建立起个数据间的关联关系,对整合技术和方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数据来源广泛,整合技术复杂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到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诸多领域,数据信息的来源、建库标准、储存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复杂多样,导致不同来源的数据在内容、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对现有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着力提高整合技术水平,才能保证数据库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技术路线分析
1.数据整合前的准备工作
数据整合前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数据信息的采集、提取和整合单元划分等方面。首先,应认真采集分散在不同单位的数据信息,采集时应当先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再收集、统计、整理已有的各类图形数据、图像数据、测绘成果数据等。其次,为了消除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数据结构的结构差异,需对数据结构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时应先导出来自各单位的数据信息、建立数据清理库,再从导出数据中提取出登记所需的数据信息,导入中间库。再次,在进行数据整合工作前,应对数据信息的整合单元进行合理划分,为接下来的数据整合工作理清技术思路。对已有数据库,应当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建库标准,建立关系模型、补充完善数据信息,进而转化成标准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 数据信息的整合处理
对于多源异构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由于各登记部门的管理系统相对独立,其数据收集标准、业务流程各不相同。因而,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时,需要对各类数据进行数据整合、业务流程整合、信息系统整合,对整理后的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图层合并、清理重复数据、补充遗漏信息等一系列操作,进而对各类登记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工作时,应当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础,以宗地的管理单元编码为索引,使用结合空间关联与属性匹配的方式,将不动产的空间数据信息和非空间数据信息相关联,进行地籍信息和权属信息的匹配,从而促进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工作,建立起不动产数据信息管理的系统平台,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组织架构。
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应当充分其原有调查成果,对涉及初试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数据信息,应严格按照目前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通过对宗的管理单元进行统一编码,进而建立起不同数据间的关联。在基本完成了职能整合的工作后,应当合理地组织开展对已有登记信息的统一调查,将来源各异的数据信息,依据统一标准进行整合处理,消除各类登记信息间的矛盾,进而形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系统。
3.正确建立空间数据信息与非空间数据信息的关联
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可根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分为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只有正确建立起空间数据信息与非空间数据信息的关联,才能真正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应当根据卫星遥感图像,结合转换坐标和制作不动产图像资料等方式,将经过整合的空间数据信息进行一致性处理、图层合并,以及消除无效的不动产数据信息、补录遗漏数据信息和清理不动产图形资料清理等操作,进而形成符合标准的空间数据信息和与之相关的属性信息。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空间数据信息的统一编码工作。
3.2 应当结合非空间数据信息的整合成果,再对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同类合并、去重、补漏等具体操作,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3 应当根据不动产单元登记数据的编码规则,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工作,并且补充完善宗地特征码、不动产类型选项、要素代码等具体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宗地编码、自然幢的不动产单元号、楼盘表信息等数据信息,对自然幢内的每户房屋都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操作。结合宗地代码与不动产单元的关联关系,建立起业务号和不动产单元号、登记过程的关联关系,将不动产单元、权利、权利人相关联,以此保证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4.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信息的质检和入库
数据质量检查是保障不动产数据符合既定标准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结合相关标准检查内容的正确性,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唯一性。数据质量检查的方式主要有空间数据检查和非空间数据检查两种。
4.1 非空间数据的检查主要针对数据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层级关系的逻辑性等。数据的规范性就是不动产数据在计算机中所规定的字节长度、代码类型等硬性要求的检查;内容的完整性就是对登记数据的所有选项正确与否和遗漏与否的检查;层级关系的逻辑性检查,主要是抽取一定量的数据与原有不动产数据所呈现得状态进行对比分析检查。
4.2 空间数据检查是在既定的规则下,对空间图形资料的交错、封闭、错层等的检查。对信息处理后的不动产登记原始数据 进行一致性检查,是为了保障空间图形数据的准确性和内容完整性的一致。不可忽略的是在进行数据转换时,方法上的错误会使图形产生变化。因此,在空间数据检查时要对数据的转换引起足够的重视。
结束语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不动产数 据是否符合相关登记标准。诚然,现阶段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 据整合工作面临数据多源异构、登记数据庞杂、不同时期的登记 数据间关系多样复杂等现实问题。这就促使我们在进行登记数 据整合时,工作量更大、投入资金更多、耗时更长。基于这种情 况,建立了更有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处理机制,为登记数据 的有效提取、转换、清除、整合、储存提供了更便捷的方法。
參考文献:
[1]覃茂运.海口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6(01):156~161.
[2]魏金明,张学明,吴闯.宗地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法初探[J].城市勘测,2017(02):73~76.
[3]丛林.浅析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7(10):285.
[4]吴明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6(05):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