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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档案管理》第3期上发表了郑仁先生的《档案业务指导的“弱化”与“滥化”》一文,通读郑仁先生的这篇文章,感到郑仁先生对档案的实际工作非常熟悉,对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危机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文中揭示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的一些现象,依笔者所见也是客观存在的。但郑仁先生由此得出档案业务指导“弱化”与“滥化”的结论,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为与郑仁先生一致,在下面的讨论中笔者所指的业务指导也仅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1 郑仁先生所选取的参照对象是不合适的,得出的“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由于郑仁先生在文章中未对“弱化”和“滥化”这两个概念做出解释,按照1980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所做的滥是指江河水满溢、泛滥、过度、无节制等,弱化是指语音上由较强的音变为较弱的音的现象的字面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的弱化和滥化都是针对一定的参照对象来说的,因为没有一定的标准和参照对象,就无所谓满溢、过度、无节制,也无所谓由强变弱。为了论述的方便,以这个理解为基础,我们是否可以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对“弱化”和“滥化”做一基本的界定:所谓的弱化就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状态和标准或虽已达到规定的状态和标准但出现了下滑现象,影响了事务的良性发展;所谓的滥化就是超过规定的状态和标准使事务向良性发展相反的方向进行。
郑仁先生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滥化”和“弱化”的参照对象,但从文中指出的“弱化”和“滥化”的表现形式可以看出,所谓的“弱化”和“滥化”都是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传统的档案业务指导来说的。也就是说,郑仁先生是把传统的档案业务指导作为其界定目前档案业务指导“弱化”和“滥化”标准的。对此,有学者在对郑仁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时也指出:“档案业务指导的这种‘滥化’是相对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狭窄的业务指导面而言的,是相对于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情况与需求为标准来配置的业务指导能力应对不断扩大的业务指导面力不从心而言的”。如果笔者对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的分析成立,那么就会使人产生以下两个疑问:一是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合理吗?由于参照对象是界定“弱化”和“滥化”的标准,我们有必要对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是否合理进行一下分析。应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结构稳定、经济主体形式单一、企业经营模式单一、社会事业管理方式单一,在几十年的档案实践中,我们在档案业务指导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面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档案业务工作的开展,但我们是否就可以说这种模式就是合理的、科学的、正确的呢?笔者认为未必。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档案指导者对档案业务指导的概念并不清楚,正如一位从事档案实际工作的学者所指出的:“档案业务指导,指导什么?这项工作真正的内涵是什么?重点又是什么?这些问题乍一听,好像不是问题。但仔细想想,并不好回答。业务指导的内容、范围、重点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上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每个业务指导人员,大都是依据前辈的传授,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凭着个人的理解去做工作。这就可能使我们对业务指导的真正内涵与重点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也是一位档案业务指导人员,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体会,感到这位学者对档案业务指导的分析是符合档案指导工作实际的。在实际工作中连档案业务指导的真正内涵与重点都要靠指导者凭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去把握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形成科学合理的档案业务指导模式呢?所以,郑仁先生把计划经济时期的不科学的档案指导模式作为参照对象是不恰当的。另外,我们知道,在社会管理活动中一定的管理模式是与一定的社会条件相适应的,郑仁先生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指导模式(在业务指导内容各自为政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形成具有普适性的模式的,在此之所以还取模式之意主要是与其他学者对此的称呼相一致)为参照对象来衡量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档案指导工作,应该说也是不合适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业务指导是否“弱化”和“滥化”,只能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档案业务指导的科学模式为标准,而不能以计划经济条件下档案业务指导的所谓模式为标准。二是郑仁先生对档案业务指导得出的“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正确吗?我们知道,前提正确是结论正确的必要条件,没有正确的前提,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郑仁先生在该文中所选取的参照对象是不恰当的,在参照对象不合适的基础上郑仁先生得出目前档案业务指导“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客观地说,在档案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中“弱化”和“滥化”可能是存在的,但郑仁先生所指出的现象是不是就是“弱化”和“滥化”的表现,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在该文中郑仁先生没有给出正确的判断标准,我们无法评判这种现象是否是“弱化”和“滥化”。
2 目前从理论上评判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否“弱化”和“滥化”是缺乏根据的
从理论上说,要想判断档案业务指导是否存在“弱化”和“滥化”的倾向,必须要弄清档案业务指导的理想状态是什么,档案业务指导的标准是什么,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包括管辖范围和工作内涵)是什么。只有弄清这些东西才有可能去判别某项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弱化还是滥化、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否出现了弱化与滥化的倾向。目前,要想从理论上弄清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理想状态非常困难。原因有两个:
一是档案业务指导的含义不明。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经济主体比较单一,社会结构比较简单,政府权力也比较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通过单独或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方式促进和发展了档案事业,对档案业务指导的理论需求不强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治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档案的形成主体迅速增多,档案的载体和种类大量增加,档案业务指导面临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有了很大改变,形势的发展要求档案业务指导的方式、方法要有一个大的改变,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但由于长期以来(可以说从我国建立档案工作以来)档案界对业务指导研究的关注程度不高,尤其是对业务指导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方面的研究不够,造成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理论欠缺,使档案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长期以来缺乏理论的支持,以至使“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难做一直困扰着基层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郑仁先生语)。虽然我们已
1 郑仁先生所选取的参照对象是不合适的,得出的“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由于郑仁先生在文章中未对“弱化”和“滥化”这两个概念做出解释,按照1980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所做的滥是指江河水满溢、泛滥、过度、无节制等,弱化是指语音上由较强的音变为较弱的音的现象的字面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的弱化和滥化都是针对一定的参照对象来说的,因为没有一定的标准和参照对象,就无所谓满溢、过度、无节制,也无所谓由强变弱。为了论述的方便,以这个理解为基础,我们是否可以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对“弱化”和“滥化”做一基本的界定:所谓的弱化就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状态和标准或虽已达到规定的状态和标准但出现了下滑现象,影响了事务的良性发展;所谓的滥化就是超过规定的状态和标准使事务向良性发展相反的方向进行。
郑仁先生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滥化”和“弱化”的参照对象,但从文中指出的“弱化”和“滥化”的表现形式可以看出,所谓的“弱化”和“滥化”都是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传统的档案业务指导来说的。也就是说,郑仁先生是把传统的档案业务指导作为其界定目前档案业务指导“弱化”和“滥化”标准的。对此,有学者在对郑仁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时也指出:“档案业务指导的这种‘滥化’是相对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狭窄的业务指导面而言的,是相对于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情况与需求为标准来配置的业务指导能力应对不断扩大的业务指导面力不从心而言的”。如果笔者对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的分析成立,那么就会使人产生以下两个疑问:一是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合理吗?由于参照对象是界定“弱化”和“滥化”的标准,我们有必要对郑仁先生所选取的这个参照对象是否合理进行一下分析。应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结构稳定、经济主体形式单一、企业经营模式单一、社会事业管理方式单一,在几十年的档案实践中,我们在档案业务指导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面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档案业务工作的开展,但我们是否就可以说这种模式就是合理的、科学的、正确的呢?笔者认为未必。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档案指导者对档案业务指导的概念并不清楚,正如一位从事档案实际工作的学者所指出的:“档案业务指导,指导什么?这项工作真正的内涵是什么?重点又是什么?这些问题乍一听,好像不是问题。但仔细想想,并不好回答。业务指导的内容、范围、重点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上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每个业务指导人员,大都是依据前辈的传授,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凭着个人的理解去做工作。这就可能使我们对业务指导的真正内涵与重点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也是一位档案业务指导人员,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体会,感到这位学者对档案业务指导的分析是符合档案指导工作实际的。在实际工作中连档案业务指导的真正内涵与重点都要靠指导者凭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去把握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形成科学合理的档案业务指导模式呢?所以,郑仁先生把计划经济时期的不科学的档案指导模式作为参照对象是不恰当的。另外,我们知道,在社会管理活动中一定的管理模式是与一定的社会条件相适应的,郑仁先生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指导模式(在业务指导内容各自为政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形成具有普适性的模式的,在此之所以还取模式之意主要是与其他学者对此的称呼相一致)为参照对象来衡量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档案指导工作,应该说也是不合适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业务指导是否“弱化”和“滥化”,只能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档案业务指导的科学模式为标准,而不能以计划经济条件下档案业务指导的所谓模式为标准。二是郑仁先生对档案业务指导得出的“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正确吗?我们知道,前提正确是结论正确的必要条件,没有正确的前提,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郑仁先生在该文中所选取的参照对象是不恰当的,在参照对象不合适的基础上郑仁先生得出目前档案业务指导“弱化”和“滥化”的结论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客观地说,在档案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中“弱化”和“滥化”可能是存在的,但郑仁先生所指出的现象是不是就是“弱化”和“滥化”的表现,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在该文中郑仁先生没有给出正确的判断标准,我们无法评判这种现象是否是“弱化”和“滥化”。
2 目前从理论上评判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否“弱化”和“滥化”是缺乏根据的
从理论上说,要想判断档案业务指导是否存在“弱化”和“滥化”的倾向,必须要弄清档案业务指导的理想状态是什么,档案业务指导的标准是什么,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包括管辖范围和工作内涵)是什么。只有弄清这些东西才有可能去判别某项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弱化还是滥化、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否出现了弱化与滥化的倾向。目前,要想从理论上弄清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理想状态非常困难。原因有两个:
一是档案业务指导的含义不明。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经济主体比较单一,社会结构比较简单,政府权力也比较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通过单独或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方式促进和发展了档案事业,对档案业务指导的理论需求不强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治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档案的形成主体迅速增多,档案的载体和种类大量增加,档案业务指导面临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有了很大改变,形势的发展要求档案业务指导的方式、方法要有一个大的改变,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但由于长期以来(可以说从我国建立档案工作以来)档案界对业务指导研究的关注程度不高,尤其是对业务指导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方面的研究不够,造成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理论欠缺,使档案业务指导的实际工作长期以来缺乏理论的支持,以至使“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难做一直困扰着基层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郑仁先生语)。虽然我们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