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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活跃度再度刷新了历史纪录。
自2006年以来,跨国并购在中国并购市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企业出海并购的标的和范围也越来越多元化。除了在能源矿业领域布局之外,近年来中国企业的触角逐渐向化工、IT、消费品等行业领域延伸,以寻求新技术的引入或产业链的补充。在地域方面,中国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收购动作也不断增多。
专家表示,在欧美债务危机背景下,很多项目价格出现低估,也有不少企业急于转型重组,这为中国企业出海并购提供了机遇。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出海在备足“弹药”的同时,更需要在尽职调查、文化沟通、法律条款构建等方面下足功夫,更需在谈判交易细则方面提升“战术”。
—— 出海收购再迎良机
投中集团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年初至11月17日,中国企业出境并购数量达到139起,已超过往年全年的水平,创出历史新高;交易规模达到1783.2亿元,已达到历史最高时期(2010年)全年规模的92%。
从2006年至今,中国企业出境并购交易数量逐年上升,在2006年到2011年六年间,中国企业出境并购数量增长超过了5倍,并购交易金额增长超过了3倍。
从整体来看,出境并购在中国并购市场中数量占比份额从2006年占比1.5%提升至2011年的4.2%;规模占比整体也呈现上升趋势,从2006年占比19.3%上升至2011年22.5%,其中2010年出境并购在整体并购交易中规模占比最高为25.4%,已超过中国并购市场整体规模的四分之一。
ICAEW(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技术执行总监罗伯特·霍奇金森近期在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债危机的确为中国提供了并购的良机。由于国际市场上流动性资金欠缺,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不仅是在欧元区甚至在欧元区以外,都有很多可选的投资标的和方向。
2011年10月31日,全球知名的衍生品经纪商和交易商全球曼氏向法院提交了破产保护申请,成为欧债危机蔓延背景下第一家倒下的美国大型上市金融机构,同时也是自2008年雷曼兄弟之后破产的最大的金融公司。曼氏金融破产之后旗下的多项业务都在进行分拆并出售。此前市场消息称,中银国际或有可能购入曼氏部分业务。
对此,霍奇金森表示,在任何一个破产保护案中,债权人都会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寻求并购的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部分或全部并购协议。中国企业完全有可能介入其中。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也认为,全球正处于金融危机带来的衰退期,很多海外资产正处于价格低估阶段,在估值方面有较大的吸引力。很多海外企业正在寻求重组和转型,为中国企业出海收购提供了机遇。
此外,很多海外国家及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而提供了优惠的政策。比如在美国有很多州对外资投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率政策,美国地区法律环境较为完善,政治风险较小,投资人权益安全性较高。同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个国家组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因此,如果中国企业收购美国的企业,可以让产品自由进入这三个市场。
—— 海外并购标的:能源矿业占主导,技术与品牌类并购异军突起
一直以来,能源矿业始终是中国企业出海收购的重点对象。根据投中集团统计,2006年至今,中国企业在能源矿业领域出海并购交易完成的案例数量达141起,占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完成案例数量的28%;已披露交易总规模达4963亿元,占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已披露交易总额的72%。
随着国内经济转型、消费升级的拉动,近年来中国企业出境并购出现新的动向,逐渐转向海外市场的化工、IT、消费品等行业延伸,以寻求新技术的引入或产业链的补充。在地域方面,中国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收购动作也不断增多。
2011年6月1日,联想集团以2.31亿欧元收购德国消费电子制造企业Medion的36.66%股权;2011年1月10日,中国化工集团宣布与全球最大的非专利农药制造商以色列农药企业Maindustries签署购买协议,以24亿美元收购后者60%的股份,从而将其农作物保护技术在国内推广应用;2011年11月16日,华为宣布与赛门铁克达成协议,以5.3亿美元收购华为美国赛门铁克在香港的合资公司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这几笔大型出境并购交易显示了中国企业逐渐转向技术、品牌型并购的新趋势。
美国乐伯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并购业务部主席罗安祖表示,通过出海收购,企业可以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需要提醒的是,在收购之前对收购标的恰当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应当考量出标的的真实价值,并在出现问题时有足够的补救措施。
罗安祖还表示,虽然各家研究机构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企业数量的统计各有不同,但总体趋势都是持续增长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多数交易是小型或中型交易,也有少数几宗是大型交易。被收购公司所处的产业范围极广,涵盖技术、服装、咨询服务、汽车零件、酒店等领域。
—— 跨国并购需备足“弹药”,更需提升“战术”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要战略之一。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在政策鼓励以及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之下,中国企业出海收购的动作可能越来越多。
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出海收购方面收获颇丰,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出境并购中企业依然成功率较低。
光明集团收购法国优诺、澳洲糖业、英国联合饼干以及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均铩羽而归。中海油参股50%的Bridas公司在收购BP持有的阿根廷泛美能源股份时,也出于法律原因最终终止了交易。
“跨国并购成功率较低在全球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美国主流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田芳透露,公司对全球500多个跨国并购案例的跟踪调查显示,有50%的并购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有61%的并购方表示没有收回并购成本。“收购标的选择不符合企业发展方向、国别文化存在差异、法律环境不熟悉、尽职调查不够充分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并购交易失败或并购效果低于预期。”
田芳建议,并购对象的选择和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要有明确的收购规划,确定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的收购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同时在选择目标时不要只锁定固定一家,而应该多方选择比对。其次,企业要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拟收购的标的有准确的估值。在面临多个竞争对手的时候,企业应该理性判断标的的价值,以免陷入“赢者的诅咒”,即使成功中标,也可能付出的代价远超过它的真实价值。
投中集团分析师万格也认为,充裕的资金“弹药”并不是出境并购成功的唯一要素,更需要加强的是谋略战术。比如,如何说服国外股东接受中国企业的要约才是交易成功的先决条件。此外,中国企业出境并购过程中需要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所在地区的法律及政策,同时要考虑文化差异中隐藏的冲突与风险。“并购交易的完成仅仅是一个开始,要真正实现并购交易后“1+1>2”的效应才是并购交易成功的重要标志。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对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在细节方面提出一些建议。比如,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海外并购,可以提高海外交易的效率,减少审批流程,降低母公司的收购风险。此外,在并购交易中的交易文本通常是由买方负责起草制定,在付款条约方面,根据海外法律,买方可以提出“延后付款”的付款方式,甚至在资产交割完成之后,可以参照现实状况的变化申请调整交易价格,重新估价,以防止资产价格缩水造成的收购方利益受损。
自2006年以来,跨国并购在中国并购市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企业出海并购的标的和范围也越来越多元化。除了在能源矿业领域布局之外,近年来中国企业的触角逐渐向化工、IT、消费品等行业领域延伸,以寻求新技术的引入或产业链的补充。在地域方面,中国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收购动作也不断增多。
专家表示,在欧美债务危机背景下,很多项目价格出现低估,也有不少企业急于转型重组,这为中国企业出海并购提供了机遇。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出海在备足“弹药”的同时,更需要在尽职调查、文化沟通、法律条款构建等方面下足功夫,更需在谈判交易细则方面提升“战术”。
—— 出海收购再迎良机
投中集团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年初至11月17日,中国企业出境并购数量达到139起,已超过往年全年的水平,创出历史新高;交易规模达到1783.2亿元,已达到历史最高时期(2010年)全年规模的92%。
从2006年至今,中国企业出境并购交易数量逐年上升,在2006年到2011年六年间,中国企业出境并购数量增长超过了5倍,并购交易金额增长超过了3倍。
从整体来看,出境并购在中国并购市场中数量占比份额从2006年占比1.5%提升至2011年的4.2%;规模占比整体也呈现上升趋势,从2006年占比19.3%上升至2011年22.5%,其中2010年出境并购在整体并购交易中规模占比最高为25.4%,已超过中国并购市场整体规模的四分之一。
ICAEW(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技术执行总监罗伯特·霍奇金森近期在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债危机的确为中国提供了并购的良机。由于国际市场上流动性资金欠缺,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不仅是在欧元区甚至在欧元区以外,都有很多可选的投资标的和方向。
2011年10月31日,全球知名的衍生品经纪商和交易商全球曼氏向法院提交了破产保护申请,成为欧债危机蔓延背景下第一家倒下的美国大型上市金融机构,同时也是自2008年雷曼兄弟之后破产的最大的金融公司。曼氏金融破产之后旗下的多项业务都在进行分拆并出售。此前市场消息称,中银国际或有可能购入曼氏部分业务。
对此,霍奇金森表示,在任何一个破产保护案中,债权人都会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寻求并购的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部分或全部并购协议。中国企业完全有可能介入其中。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也认为,全球正处于金融危机带来的衰退期,很多海外资产正处于价格低估阶段,在估值方面有较大的吸引力。很多海外企业正在寻求重组和转型,为中国企业出海收购提供了机遇。
此外,很多海外国家及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而提供了优惠的政策。比如在美国有很多州对外资投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率政策,美国地区法律环境较为完善,政治风险较小,投资人权益安全性较高。同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个国家组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因此,如果中国企业收购美国的企业,可以让产品自由进入这三个市场。
—— 海外并购标的:能源矿业占主导,技术与品牌类并购异军突起
一直以来,能源矿业始终是中国企业出海收购的重点对象。根据投中集团统计,2006年至今,中国企业在能源矿业领域出海并购交易完成的案例数量达141起,占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完成案例数量的28%;已披露交易总规模达4963亿元,占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已披露交易总额的72%。
随着国内经济转型、消费升级的拉动,近年来中国企业出境并购出现新的动向,逐渐转向海外市场的化工、IT、消费品等行业延伸,以寻求新技术的引入或产业链的补充。在地域方面,中国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收购动作也不断增多。
2011年6月1日,联想集团以2.31亿欧元收购德国消费电子制造企业Medion的36.66%股权;2011年1月10日,中国化工集团宣布与全球最大的非专利农药制造商以色列农药企业Maindustries签署购买协议,以24亿美元收购后者60%的股份,从而将其农作物保护技术在国内推广应用;2011年11月16日,华为宣布与赛门铁克达成协议,以5.3亿美元收购华为美国赛门铁克在香港的合资公司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这几笔大型出境并购交易显示了中国企业逐渐转向技术、品牌型并购的新趋势。
美国乐伯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并购业务部主席罗安祖表示,通过出海收购,企业可以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需要提醒的是,在收购之前对收购标的恰当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应当考量出标的的真实价值,并在出现问题时有足够的补救措施。
罗安祖还表示,虽然各家研究机构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企业数量的统计各有不同,但总体趋势都是持续增长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多数交易是小型或中型交易,也有少数几宗是大型交易。被收购公司所处的产业范围极广,涵盖技术、服装、咨询服务、汽车零件、酒店等领域。
—— 跨国并购需备足“弹药”,更需提升“战术”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要战略之一。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在政策鼓励以及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之下,中国企业出海收购的动作可能越来越多。
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出海收购方面收获颇丰,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出境并购中企业依然成功率较低。
光明集团收购法国优诺、澳洲糖业、英国联合饼干以及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均铩羽而归。中海油参股50%的Bridas公司在收购BP持有的阿根廷泛美能源股份时,也出于法律原因最终终止了交易。
“跨国并购成功率较低在全球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美国主流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田芳透露,公司对全球500多个跨国并购案例的跟踪调查显示,有50%的并购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有61%的并购方表示没有收回并购成本。“收购标的选择不符合企业发展方向、国别文化存在差异、法律环境不熟悉、尽职调查不够充分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并购交易失败或并购效果低于预期。”
田芳建议,并购对象的选择和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要有明确的收购规划,确定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的收购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同时在选择目标时不要只锁定固定一家,而应该多方选择比对。其次,企业要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拟收购的标的有准确的估值。在面临多个竞争对手的时候,企业应该理性判断标的的价值,以免陷入“赢者的诅咒”,即使成功中标,也可能付出的代价远超过它的真实价值。
投中集团分析师万格也认为,充裕的资金“弹药”并不是出境并购成功的唯一要素,更需要加强的是谋略战术。比如,如何说服国外股东接受中国企业的要约才是交易成功的先决条件。此外,中国企业出境并购过程中需要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所在地区的法律及政策,同时要考虑文化差异中隐藏的冲突与风险。“并购交易的完成仅仅是一个开始,要真正实现并购交易后“1+1>2”的效应才是并购交易成功的重要标志。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对中国企业出海收购在细节方面提出一些建议。比如,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海外并购,可以提高海外交易的效率,减少审批流程,降低母公司的收购风险。此外,在并购交易中的交易文本通常是由买方负责起草制定,在付款条约方面,根据海外法律,买方可以提出“延后付款”的付款方式,甚至在资产交割完成之后,可以参照现实状况的变化申请调整交易价格,重新估价,以防止资产价格缩水造成的收购方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