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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对中国的企业而言可谓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原有的组织系统中加入一个新的部门,它会涉覆到组织中已经存在的诸多部门。如果这个新兴部门安排不当。得不到其他部门的认可、协助。它的工作就难以展开,实际上就成了名存实亡的部门,致使信用管理职能架空。要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认同的几种信用管理部门设置模式。然后依照中国企业的现实状况相机抉择。提倡在“强财务”的发展趋势下来用财务主导型信用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