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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事发确系被害人梁玉琴与李雷之间的恋爱纠纷并有债务方面的争议。如果能为被告人争取生命权,那是最好的结果。但问题来了,被告人李雷家里确实没有赔偿的能力
“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及他那可爱、可怜的女人和风烛残年里悲苦的双亲。甚至,也为了所有那些在狱中因贫穷而等待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2011年12月24日深夜,北京律师李金星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一篇文章,称为了促成一起案件的和解,呼吁网友捐款。
担任这起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称,基于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现实处境,在网络上号召为被告人募捐,只是权宜之计。
婚恋纠纷引发命案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
2008年3月,李雷与梁玉琴在北京打工时相识并谈恋爱。梁玉琴到过李雷在吉林的老家,两人商议来年结婚,按照乡俗,当时李雷的父亲给了梁玉琴25000元作为彩礼钱。7月份的一次吵架后,梁玉琴负气离开了吉林,并带走了所有彩礼钱。
梁玉琴虽然离开,但一直跟李雷有电话联系。一天,梁玉琴发短信告诉李雷,自己在河南老家已经跟人结婚了,并且答应尽快把彩礼钱筹足后还给李雷。
2008年11月22日,李雷左等右等没收到梁玉琴的钱后,就从北京来到梁玉琴的老家河南省镇平县。为了确认对方已经结婚,李雷和梁玉琴夫妇一同在一家婚纱影楼看完照片后,就开始催讨要钱,随后李雷与梁玉琴丈夫张宝强起了争执、发生了拳斗。李雷从肩上的背包里取出刚买的刀,往张宝强腰部戳去,随后又在相同的位置砍向梁玉琴……
镇平县公安局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分别证实:梁玉琴被单刀锐器刺中肺及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宝强胸腹部损伤构成重伤。
2009年8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雷死刑。张宝强及李雷均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0年8月,南阳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雷死刑,并赔偿受害者一家共计12000元。2011年6月,河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走访萌生募捐想法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死刑案件的裁定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旦被审核裁定,李雷的生命就将进入倒计时,而李雷全家三年来为其耗费的倾家钱财也就付之流水。为了抓住挽救儿子性命的最后希望,李雷的父亲李瑞祥开始踏上去北京的路。
这位年近70的吉林老农把几百元钱藏在内裤的口袋里,背着行囊,逢人问路,最后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在这里他想找到那么一位能为穷人免费辩护的法律专家,并最终找到了两名愿意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李金星和王兴。
作为死刑复核阶段下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兴当初以为自己能帮的并不多,可没想到这个案子居然花费这么多精力,而且还倒贴了几万块钱。但王兴认为接这起法律援助案子是很值得的。他告诉《方圆》记者,去了一趟东北李雷的老家,他感触很多,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尽最大的努力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我见李雷时,他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并对自己用刀扎人感到很后悔。”王兴谈道,李雷没有犯罪前科,本质上就不是个恶人。在李雷的老家,王兴见到这个勉强称之为家庭的家庭,这是他执业多年来见过的最贫穷的被告人家庭。
最让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动恻隐之心的是李雷的女儿李敏。李敏出生8个月大时,李雷就和妻子离了婚,是李雷一直带着女儿到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打工漂泊。李敏读初中后,为了让其安心读书,李雷特地把她送回老家县城的一所寄宿学校。由于特殊的家庭条件,李敏是学校帮扶的对象,而学习成绩也一直是学校分班以来文科第一名。在李敏眼中,相依为命的父亲李雷“是她的天,她的精神支柱”,当王兴、李金星去学校调查时,这个16岁的女孩子哭了起来。
网络募捐只是权宜之计
“复核法官建议由被告人给被害人家属一定的赔偿,以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王兴说,在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李雷死刑案件核准的一位法官时,他们得知,此案中被害人一方身心同时遭受巨大伤痛,经济也处于窘迫境地,所以,被害人那边有接受赔偿的意向。如果能给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酌情考虑最后裁决。
根据“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以及最高院关于《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王兴也认为本案不属于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本案事发确系被害人梁玉琴与李雷之间的恋爱纠纷并有债务方面的争议。如果能为被告人争取生命权,那是最好的结果。但问题来了,被告人李雷家里确实没有赔偿的能力。
“所以,从吉林回来,李金星律师就跟我商量可以为被告人募捐。”王兴告诉记者。
王兴和另一位律师各自先捐了5000元,并表示,如果募集在十万元以内,将专项用于该案的和解,如果在十万元以上,将建立类似最贫穷被告人的辩护基金。
从2011年12月25日夜里截止到1月9日,捐款总数达到了1 .6万多元。捐款的大多数是网民,最少有捐几块的,最多的有好几百元。王兴表示,捐款目前还在两位律师手里,最终如何交到被害者手里,还要跟承办法官商议。
捐款的同时,质疑声也接踵而来。“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自己的案子募捐,还是慎用捐款为好。”有网友留言道。
“我们是以被告人的名义给被害人捐的。“王兴说,为被害人捐款其实也是无奈之举。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应该得到救助这是共识,无论这种救助是国家救助还是社会救助。在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国家救助机制还没建立起来时,社会救助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王兴谈道,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经常出现的一个纠结之处:很多杀人者都并非恶人、惯犯,多因为邻里矛盾、民事纠纷爆发导致杀人。虽然凶手最后伏了法,被害人家庭也一无所有。“其实,对于为被害人募捐,捐多少,我也怕引起被害人家的逆反心理。如果我能筹捐10万元,那被害人家就会反问为什么不筹20万甚至一百万。”王兴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社会救助中,钱数的多少同样是个敏感的问题。
“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及他那可爱、可怜的女人和风烛残年里悲苦的双亲。甚至,也为了所有那些在狱中因贫穷而等待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2011年12月24日深夜,北京律师李金星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一篇文章,称为了促成一起案件的和解,呼吁网友捐款。
担任这起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称,基于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现实处境,在网络上号召为被告人募捐,只是权宜之计。
婚恋纠纷引发命案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
2008年3月,李雷与梁玉琴在北京打工时相识并谈恋爱。梁玉琴到过李雷在吉林的老家,两人商议来年结婚,按照乡俗,当时李雷的父亲给了梁玉琴25000元作为彩礼钱。7月份的一次吵架后,梁玉琴负气离开了吉林,并带走了所有彩礼钱。
梁玉琴虽然离开,但一直跟李雷有电话联系。一天,梁玉琴发短信告诉李雷,自己在河南老家已经跟人结婚了,并且答应尽快把彩礼钱筹足后还给李雷。
2008年11月22日,李雷左等右等没收到梁玉琴的钱后,就从北京来到梁玉琴的老家河南省镇平县。为了确认对方已经结婚,李雷和梁玉琴夫妇一同在一家婚纱影楼看完照片后,就开始催讨要钱,随后李雷与梁玉琴丈夫张宝强起了争执、发生了拳斗。李雷从肩上的背包里取出刚买的刀,往张宝强腰部戳去,随后又在相同的位置砍向梁玉琴……
镇平县公安局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分别证实:梁玉琴被单刀锐器刺中肺及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宝强胸腹部损伤构成重伤。
2009年8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雷死刑。张宝强及李雷均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0年8月,南阳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雷死刑,并赔偿受害者一家共计12000元。2011年6月,河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走访萌生募捐想法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死刑案件的裁定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旦被审核裁定,李雷的生命就将进入倒计时,而李雷全家三年来为其耗费的倾家钱财也就付之流水。为了抓住挽救儿子性命的最后希望,李雷的父亲李瑞祥开始踏上去北京的路。
这位年近70的吉林老农把几百元钱藏在内裤的口袋里,背着行囊,逢人问路,最后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在这里他想找到那么一位能为穷人免费辩护的法律专家,并最终找到了两名愿意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李金星和王兴。
作为死刑复核阶段下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兴当初以为自己能帮的并不多,可没想到这个案子居然花费这么多精力,而且还倒贴了几万块钱。但王兴认为接这起法律援助案子是很值得的。他告诉《方圆》记者,去了一趟东北李雷的老家,他感触很多,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尽最大的努力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我见李雷时,他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并对自己用刀扎人感到很后悔。”王兴谈道,李雷没有犯罪前科,本质上就不是个恶人。在李雷的老家,王兴见到这个勉强称之为家庭的家庭,这是他执业多年来见过的最贫穷的被告人家庭。
最让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动恻隐之心的是李雷的女儿李敏。李敏出生8个月大时,李雷就和妻子离了婚,是李雷一直带着女儿到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打工漂泊。李敏读初中后,为了让其安心读书,李雷特地把她送回老家县城的一所寄宿学校。由于特殊的家庭条件,李敏是学校帮扶的对象,而学习成绩也一直是学校分班以来文科第一名。在李敏眼中,相依为命的父亲李雷“是她的天,她的精神支柱”,当王兴、李金星去学校调查时,这个16岁的女孩子哭了起来。
网络募捐只是权宜之计
“复核法官建议由被告人给被害人家属一定的赔偿,以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王兴说,在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李雷死刑案件核准的一位法官时,他们得知,此案中被害人一方身心同时遭受巨大伤痛,经济也处于窘迫境地,所以,被害人那边有接受赔偿的意向。如果能给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酌情考虑最后裁决。
根据“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以及最高院关于《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王兴也认为本案不属于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本案事发确系被害人梁玉琴与李雷之间的恋爱纠纷并有债务方面的争议。如果能为被告人争取生命权,那是最好的结果。但问题来了,被告人李雷家里确实没有赔偿的能力。
“所以,从吉林回来,李金星律师就跟我商量可以为被告人募捐。”王兴告诉记者。
王兴和另一位律师各自先捐了5000元,并表示,如果募集在十万元以内,将专项用于该案的和解,如果在十万元以上,将建立类似最贫穷被告人的辩护基金。
从2011年12月25日夜里截止到1月9日,捐款总数达到了1 .6万多元。捐款的大多数是网民,最少有捐几块的,最多的有好几百元。王兴表示,捐款目前还在两位律师手里,最终如何交到被害者手里,还要跟承办法官商议。
捐款的同时,质疑声也接踵而来。“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自己的案子募捐,还是慎用捐款为好。”有网友留言道。
“我们是以被告人的名义给被害人捐的。“王兴说,为被害人捐款其实也是无奈之举。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应该得到救助这是共识,无论这种救助是国家救助还是社会救助。在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国家救助机制还没建立起来时,社会救助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王兴谈道,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经常出现的一个纠结之处:很多杀人者都并非恶人、惯犯,多因为邻里矛盾、民事纠纷爆发导致杀人。虽然凶手最后伏了法,被害人家庭也一无所有。“其实,对于为被害人募捐,捐多少,我也怕引起被害人家的逆反心理。如果我能筹捐10万元,那被害人家就会反问为什么不筹20万甚至一百万。”王兴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社会救助中,钱数的多少同样是个敏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