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先秦两汉以来,学者在以阴阳学说阐释自然现象的过程中,逐步将其与等级、权力、性别等社会秩序联系起来,从而赋予其伦理哲学的意义。宋代儒学复兴,儒者以阴阳学说比附性别伦常关系,意在建构以男尊女卑、男外女内为主导的理想社会性别秩序,以维护男权社会性别伦常秩序与国家权力秩序的长久与稳定。在天地阴阳大义支配下,男女尊卑、内外之道深植人心,产生了深广的社会影响。
[关键词]儒学复兴、男尊女卑,性别秩序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2)02-0020-07
阴阳学说是中国哲学中最早出现也最为根本的学说,它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阴阳从最初的自然现象,逐步被视为天地间两种不同之气,进而上升为对等级、权力、性别等社会秩序的诠释,从而赋予其伦理哲学的意义。本文拟从阴阳学说与性别秩序的关系这一角度人手,探究宋人依据阴阳学说建构理想性别秩序的问题,以期揭示阴阳学说在宋人维护儒家纲常伦理与社会秩序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一、宋代以前的阴阳学说及其性别象征意义
关于阴阳学说的起源及其发展演变,学界已有不少讨论。一般认为,“阴阳”二字,由“会易”二字孳乳而来,原义只是以有无日光作基准所形成的自然现象,其本身并非独立性之实物。《诗经》时代虽进一步以气候言阴阳,但阴阳仅表示气候变化中的一种现象,或气候给予人的感觉,如寒暖之类。春秋时代,阴阳演变为天所发生的两种气体,而与其他更多的事物或现象发生关联,此时它开始作为男性、女性的象征,这对于之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此时尚缺少明确的理路,其性别象征意义还是比较模糊的。
战国时期,道家创始人老子发展了春秋时代的阴阳说。《老子》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其所谓阴阳,也指阴阳二气,但认为二气相交则生万物,所以万物都具有阴阳两方面的性质。战国中后期,稷下学者邹衍创立了阴阳五行学派。道家和阴阳家的阴阳说,共同点在于以阴阳二气的消长说明万物变化的过程,此种观点为易学家吸收,用来解释《周易》和筮法中的变化法则。此时成书的《易传》,就是以阴阳变易的观念来解释《周易》六十四卦和宇宙万物的原理。
《易传》以阴阳学说解《易》,阴阳遂被广泛用于诠释男女、君臣等相对的关系。如《坤》卦《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这里实际已把阴柔与妻道、臣道联系在了一起。《咸》卦《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这里把刚柔、男女、天地相联系,以此来表示宇宙万物的化生。《家人》卦《彖》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此处将男女与内外相联系,并将其提升至天地大义的高度,这也成为后世诠释男女空间区隔的经典依据。《系辞上》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系辞下》曰:“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此二处已将天地、乾坤、阴阳、尊卑、贵贱、动静、刚柔与男女并列,并由天到人,逐步形成有机的体系。《说卦》曰:“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进一步明确了天地、阴阳、男女的关系,并由此推演社会人伦秩序。总之,《易传》已将阴阳与天地、男女、君臣等事物密切联系,尤其是《系辞》中“天尊地卑”的定位,使阳尊阴卑的思想初露端倪,对后世诠释男尊女卑的性别伦常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
使阴阳与性别的联系更为直接、系统者,是汉代的董仲舒。《汉书·五行志叙》云:“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易传》中阳尊阴卑的观念尚不显著,至董仲舒,则明确强调此意,其《春秋繁露》即有《阳尊阴卑》一篇,以此诠释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秩序,认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基义》篇又云:
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董氏把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纳入阴阳学说中,并由阳尊阴卑入手,以立三纲之道,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也是儒家伦理思想在汉代的重大发展,对汉代乃至后世影响深远。
董氏之后,汉儒进一步以阴阳比附男女,强化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性别伦常秩序。如宣帝时,谏大夫王吉上疏:“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成帝时,刘向强调:
阳者,阴之长也。其在鸟则雄为阳,雌为阴;其在兽则牡为阳而牝为阴;其在民则夫为阳而妇为阴;其在家则父为阳而子为阴;其在国则君为阳而臣为阴,故阳贵而阴贱,阳尊而阴卑,天之道也。
东汉班固进一步倡明三纲之说,指出,“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云:
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
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
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
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
由此推理,则女性处于阴卑之位,阴卑无外事,故女性不予外事,不能受爵,臣服于男性,男尊女卑也自然天经地义。班固之妹班昭亦以阳尊阴卑、阳刚阴柔之说论证男强女弱的合理性,强调: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旭;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
上述可知,阴阳学说发展至汉代,与性别的联系已非常密切。至此,阳尊阴卑,阳贵阴贱,夫为阳,妻为阴,夫尊妻卑也已成为传统社会性别伦常秩序的重要基础,女性在理论上的“阴卑”地位,也因之奠定。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胡风浸染,礼法松弛,汉代所形成的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学说受到一定冲击,明确以阴阳学说诠释性别秩序的言论不甚普遍,但它仍在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的性别秩序格局。可以说,阴阳与性别的联姻,经易学家的诠释及两汉儒者的巩固与发展,不仅成为后世诠释性别秩序的理论依据,也为女性在传统社会性别与政治文化中整体的劣势处境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儒学复兴、男尊女卑,性别秩序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2)02-0020-07
阴阳学说是中国哲学中最早出现也最为根本的学说,它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阴阳从最初的自然现象,逐步被视为天地间两种不同之气,进而上升为对等级、权力、性别等社会秩序的诠释,从而赋予其伦理哲学的意义。本文拟从阴阳学说与性别秩序的关系这一角度人手,探究宋人依据阴阳学说建构理想性别秩序的问题,以期揭示阴阳学说在宋人维护儒家纲常伦理与社会秩序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一、宋代以前的阴阳学说及其性别象征意义
关于阴阳学说的起源及其发展演变,学界已有不少讨论。一般认为,“阴阳”二字,由“会易”二字孳乳而来,原义只是以有无日光作基准所形成的自然现象,其本身并非独立性之实物。《诗经》时代虽进一步以气候言阴阳,但阴阳仅表示气候变化中的一种现象,或气候给予人的感觉,如寒暖之类。春秋时代,阴阳演变为天所发生的两种气体,而与其他更多的事物或现象发生关联,此时它开始作为男性、女性的象征,这对于之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此时尚缺少明确的理路,其性别象征意义还是比较模糊的。
战国时期,道家创始人老子发展了春秋时代的阴阳说。《老子》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其所谓阴阳,也指阴阳二气,但认为二气相交则生万物,所以万物都具有阴阳两方面的性质。战国中后期,稷下学者邹衍创立了阴阳五行学派。道家和阴阳家的阴阳说,共同点在于以阴阳二气的消长说明万物变化的过程,此种观点为易学家吸收,用来解释《周易》和筮法中的变化法则。此时成书的《易传》,就是以阴阳变易的观念来解释《周易》六十四卦和宇宙万物的原理。
《易传》以阴阳学说解《易》,阴阳遂被广泛用于诠释男女、君臣等相对的关系。如《坤》卦《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这里实际已把阴柔与妻道、臣道联系在了一起。《咸》卦《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这里把刚柔、男女、天地相联系,以此来表示宇宙万物的化生。《家人》卦《彖》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此处将男女与内外相联系,并将其提升至天地大义的高度,这也成为后世诠释男女空间区隔的经典依据。《系辞上》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系辞下》曰:“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此二处已将天地、乾坤、阴阳、尊卑、贵贱、动静、刚柔与男女并列,并由天到人,逐步形成有机的体系。《说卦》曰:“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进一步明确了天地、阴阳、男女的关系,并由此推演社会人伦秩序。总之,《易传》已将阴阳与天地、男女、君臣等事物密切联系,尤其是《系辞》中“天尊地卑”的定位,使阳尊阴卑的思想初露端倪,对后世诠释男尊女卑的性别伦常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
使阴阳与性别的联系更为直接、系统者,是汉代的董仲舒。《汉书·五行志叙》云:“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易传》中阳尊阴卑的观念尚不显著,至董仲舒,则明确强调此意,其《春秋繁露》即有《阳尊阴卑》一篇,以此诠释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秩序,认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基义》篇又云:
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董氏把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纳入阴阳学说中,并由阳尊阴卑入手,以立三纲之道,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也是儒家伦理思想在汉代的重大发展,对汉代乃至后世影响深远。
董氏之后,汉儒进一步以阴阳比附男女,强化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性别伦常秩序。如宣帝时,谏大夫王吉上疏:“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成帝时,刘向强调:
阳者,阴之长也。其在鸟则雄为阳,雌为阴;其在兽则牡为阳而牝为阴;其在民则夫为阳而妇为阴;其在家则父为阳而子为阴;其在国则君为阳而臣为阴,故阳贵而阴贱,阳尊而阴卑,天之道也。
东汉班固进一步倡明三纲之说,指出,“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云:
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
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
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
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
由此推理,则女性处于阴卑之位,阴卑无外事,故女性不予外事,不能受爵,臣服于男性,男尊女卑也自然天经地义。班固之妹班昭亦以阳尊阴卑、阳刚阴柔之说论证男强女弱的合理性,强调: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旭;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
上述可知,阴阳学说发展至汉代,与性别的联系已非常密切。至此,阳尊阴卑,阳贵阴贱,夫为阳,妻为阴,夫尊妻卑也已成为传统社会性别伦常秩序的重要基础,女性在理论上的“阴卑”地位,也因之奠定。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胡风浸染,礼法松弛,汉代所形成的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学说受到一定冲击,明确以阴阳学说诠释性别秩序的言论不甚普遍,但它仍在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的性别秩序格局。可以说,阴阳与性别的联姻,经易学家的诠释及两汉儒者的巩固与发展,不仅成为后世诠释性别秩序的理论依据,也为女性在传统社会性别与政治文化中整体的劣势处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