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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对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必定涉及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与质量活动,所以,为了保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必须对相关行为与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本文主要对其工程质量监督的意义进行阐述,重点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现状,以供参考。
【关键词】质量监督;市政工程管理;意义
【中图分类号】TU99
1、工程质量监督的意义
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质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单位,代表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并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有這样才能更超脱地、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才能建立起更权威的监督者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市政工程建设是分不开的,市政建设是工程中的基础建设,近几年,市政建设工程加大投资力度,与之相关的人力、物力也开始逐渐增多。所以,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必须加大市政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施工中的每一环节都能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目前,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最好的控制方式,就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尽管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在逐渐完善,并且也有显著成效,但是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监管过程中还是会体现出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2.1工程质量监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城市种类中大多以中小型城市为主,这些中小型企业在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人力不足、缺乏监管专业人员、监管力度不到位等等。还有一些建设工程企业,在实施相关项目过程中,所运用的监管人员往往专业程度并不高,甚至有些监理人员并不了解工程监理知识,使质量监管力度达不到监管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从而导致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2.2监管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在我国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近几年,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开始逐年增多,而这些项目往往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监管,基本归类为政府工程,在对该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管工作时,在政府的参与下,如果该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就会出现多整改、少处罚的局面,在这种状态下,会给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影响。
3、加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强化制度体系有效管理
制度是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对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保障,因此,在进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相应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和强化,使我们的监管工作更加真实有效。例如,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建立信用体系,在整个工程建设阶段实行工程保险模式,也就是借助于建设市场的自身调节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障。而且这样做可以有效解决建设工程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作用。从工程开始实施的时刻起,相关单位就对工程中的相应责任负责,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下保证工程的质量。对监督管理制度的强化,需要我们加大执法力度,违法必究,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通过对监督管理制度的强化,可以实现对建设市场的优化作用,提高建设单位的自律意识,是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也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3.2全面规范市场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要全面规范施工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核,尤其是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质量与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审查。要了解并掌握施工单位的施工技能与施工信誉,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对于一项工程建设来说,施工质量管理并不是唯一监管重点,设计质量与监理单位的实际履行一样是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要保证设计质量,不能对工程项目做反复修改,而施工单位在承包该工程项目时不能再转包或者分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施工技能的审核很重要。在建设单位中,建设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对监理单位的实际工作履行起决定作用,所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全面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素养,市政建设工程监理不能被任何工程监理所替代。
3.3加大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在加强建设单位行为监督方面,应当强化对执行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这种现象理应承担监理责任。对于监理单位来说,应当严格对工序和材料的把关,严格执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保证监理规范得到严格的执行。推行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在于使建设质量得到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得到优化,使投资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当今的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工作不到位,行为不规范,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今后的工作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整改当前的不足,该罚的罚,该规范的规范,只有监管单位严格的管理,整个工程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才会逐步提升。
3.4强化市政工程监理与检测手段
市政工程的原材料抽检、半成品检测及技术制定是实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市政工程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检测,不仅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项目的数量和批次进行自检,而且监理单位要严格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确保市政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质量和市政工程的使用安全。
总结:
总之,在城市经济水平的大力发展下,市政基础工程的建设开始不断加大,同时它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也息息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有责任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只有加强监督单位的监管力度,才能提高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水平,从而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高兵.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J].江西建材,2015,24:289.
[2]王大华.浅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6,37:130-131.
【关键词】质量监督;市政工程管理;意义
【中图分类号】TU99
1、工程质量监督的意义
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质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单位,代表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并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有這样才能更超脱地、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才能建立起更权威的监督者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市政工程建设是分不开的,市政建设是工程中的基础建设,近几年,市政建设工程加大投资力度,与之相关的人力、物力也开始逐渐增多。所以,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必须加大市政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施工中的每一环节都能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目前,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最好的控制方式,就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尽管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在逐渐完善,并且也有显著成效,但是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监管过程中还是会体现出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2.1工程质量监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城市种类中大多以中小型城市为主,这些中小型企业在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人力不足、缺乏监管专业人员、监管力度不到位等等。还有一些建设工程企业,在实施相关项目过程中,所运用的监管人员往往专业程度并不高,甚至有些监理人员并不了解工程监理知识,使质量监管力度达不到监管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从而导致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2.2监管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在我国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近几年,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开始逐年增多,而这些项目往往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监管,基本归类为政府工程,在对该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管工作时,在政府的参与下,如果该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就会出现多整改、少处罚的局面,在这种状态下,会给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影响。
3、加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强化制度体系有效管理
制度是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对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保障,因此,在进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相应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和强化,使我们的监管工作更加真实有效。例如,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建立信用体系,在整个工程建设阶段实行工程保险模式,也就是借助于建设市场的自身调节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障。而且这样做可以有效解决建设工程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作用。从工程开始实施的时刻起,相关单位就对工程中的相应责任负责,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下保证工程的质量。对监督管理制度的强化,需要我们加大执法力度,违法必究,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通过对监督管理制度的强化,可以实现对建设市场的优化作用,提高建设单位的自律意识,是对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也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3.2全面规范市场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要全面规范施工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核,尤其是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质量与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审查。要了解并掌握施工单位的施工技能与施工信誉,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对于一项工程建设来说,施工质量管理并不是唯一监管重点,设计质量与监理单位的实际履行一样是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要保证设计质量,不能对工程项目做反复修改,而施工单位在承包该工程项目时不能再转包或者分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施工技能的审核很重要。在建设单位中,建设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对监理单位的实际工作履行起决定作用,所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全面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素养,市政建设工程监理不能被任何工程监理所替代。
3.3加大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在加强建设单位行为监督方面,应当强化对执行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这种现象理应承担监理责任。对于监理单位来说,应当严格对工序和材料的把关,严格执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保证监理规范得到严格的执行。推行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在于使建设质量得到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得到优化,使投资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当今的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工作不到位,行为不规范,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今后的工作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整改当前的不足,该罚的罚,该规范的规范,只有监管单位严格的管理,整个工程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才会逐步提升。
3.4强化市政工程监理与检测手段
市政工程的原材料抽检、半成品检测及技术制定是实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市政工程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检测,不仅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项目的数量和批次进行自检,而且监理单位要严格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确保市政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质量和市政工程的使用安全。
总结:
总之,在城市经济水平的大力发展下,市政基础工程的建设开始不断加大,同时它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也息息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有责任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只有加强监督单位的监管力度,才能提高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水平,从而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高兵.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J].江西建材,2015,24:289.
[2]王大华.浅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6,37: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