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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玉台新咏》时,《玉台新咏》与乐府诗的关系是容易受到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以步武《玉台新咏》的《玉台后集》为切入点,研读《玉台新咏》序文,考察齐、梁、陈、隋、唐等朝乐府职能,进而从文艺理论和历史事实诸方面了解徐陵编撰《玉台新咏》的背景,通过统计其中八类乐府诗的数量,总结出选择、删定这些乐府歌辞的标准,说明徐陵编撰《玉台新咏》既是为宫体诗张目,又以乐府诗为掩饰,体例基本统一,意图较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