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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和教育目标。而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使学生乐于思考并善于思考的关键。
关键词:小学数学;思维创新
数学教学是思维活动的教学,学生初步的思维逻辑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培养与训练过程,因此要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必须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启发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
一、比较与分类的方法
比较是用以确定研究对象和现象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方法。有比较才有鉴别,它是人们思维的基础。分类是整理加工科学事实的基本方法。比较与分类贯穿于整个小学数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比如学生开始学习数学,他就会比较长短,比较大小,进而学会比较多少。然后就会把同样大小的放在一起,相同形状的归为一类。或者把相同属性的数学归并在一起(整数、小数、分数)。前者反映的是比较方法,后者例举的是分类方法。分类常常是通过比较得到的。比较和分类方法是小学数学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思维方法。
二、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把研究的对象分解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每一个组成部分,从而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的方法是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加以研究,从整体上认识它的本质。例如学生认识5,教师要求学生把5个苹果放在两个盘子里,從而得到四种分法:1和4;2和3;3和2;4和1。由此学生认识到5可以分成1和4,也可以分成2和3等。这就是分析法。反过来,教师又引导学生在分析的基础上认识:1和4可以组成5,2和3也可以组成5。这就是综合法。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可以再一次运用分析、综合方法,指导学生认识5还可以分成5个1,从而知道5里面有5个1;反过来,5个1能组成5。分析、综合法广泛应用于整数的认识、分数、小数、四则混合运算、复合应用题、组合图形的计算等教学中。
三、归纳与演绎的方法
这是经常运用的两种推理方法。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的或特殊的知识类推到一般的规律性知识。小学数学中的运算定律、性质及法则,很多是用归纳推理概括出来的。如加法的交换律是通过枚举整数中的几个“两个加数交换位置相加和不变”的例子推导概括出来的。这样的推理在小学一年级就可以经常开展训练。如让学生演算下面各题后发现一种规律:7-7=□,6-6=□,5-5=□……9-8=□,8-7=□……2-1=□。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有序、有理、有据的思维。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推到特殊的思维方法。例如一年级学生“算加法想减法”,实际上是以加减互逆关系作为大前提,从而推算出减法式题的计算结果。又如,由“0不能做除数”为大前提,根据分数、比与除法的关系,推理出分母和比的后项不能为0。事实上,人们认识事物一般都经历两个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因此,归纳与演绎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归纳推理的判断是一些个别的、特殊的判断,因而它的结论与前提之间的联系并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例如,虽然有0÷2=0,0÷3=0,0÷100=0,……但并不能因此推出“0除以任何数都等于0”。所以,人们在得到一般规律性知识以后,还要用某个规律性知识推到某个个别的特殊的知识。一般说来,如果一般规律性知识是真的,那么,所推得的个别或特殊的知识也是真的。
四、抽象与概括的方法
抽象就是从许多客观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思维方法,概括就是把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例如,10以内加法题一共有45道,学生初学时都是靠记住数的组成进行计算的。但是如果教师帮助学生逐步抽象概括出如下的规律,学生的计算就灵活多了:①一个数加上1,其结果就是这个数的后继数;②应用加法的交换性质;③一个数加上2,共13道题,可运用规律①推得:④5+5=10。掌握了这些规律,学生就可以减轻记忆负担,其认识水平也可以大大提高。又如,在计算得数是11的加法时,学生通过摆小棒计算出2+9、3+8、7+4、6+5等几道题之后,从中抽象出“凑十法”:看大数,拆小数,先凑十,再加几。这样,在学习后面的所有20以内进位加法时就可以直接运用“凑十法”进行计算了。事实表明,学生一旦掌握了抽象与概括的学习方法,机械记忆就将被意义理解所代替,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就会产生新的飞跃。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运用分析、综合、比较、分类的方法研究事物,有助于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规律。然而,人们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要经历一个抽象概括的过程,而抽象概括的过程既要运用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也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在实际的学习和工作中,这些方法通常是在结合使用、交替使用和综合运用中发挥作用。因此,上述逻辑思维的方法是小学生学习数学经常用到的一般方法,也是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必须让学生学习和掌握的基本方法。我们要根据各年级的教学内容,认真研究哪些逻辑思维方法对学习某个内容所起的作用,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
关键词:小学数学;思维创新
数学教学是思维活动的教学,学生初步的思维逻辑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培养与训练过程,因此要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必须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启发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
一、比较与分类的方法
比较是用以确定研究对象和现象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方法。有比较才有鉴别,它是人们思维的基础。分类是整理加工科学事实的基本方法。比较与分类贯穿于整个小学数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比如学生开始学习数学,他就会比较长短,比较大小,进而学会比较多少。然后就会把同样大小的放在一起,相同形状的归为一类。或者把相同属性的数学归并在一起(整数、小数、分数)。前者反映的是比较方法,后者例举的是分类方法。分类常常是通过比较得到的。比较和分类方法是小学数学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思维方法。
二、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把研究的对象分解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每一个组成部分,从而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的方法是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加以研究,从整体上认识它的本质。例如学生认识5,教师要求学生把5个苹果放在两个盘子里,從而得到四种分法:1和4;2和3;3和2;4和1。由此学生认识到5可以分成1和4,也可以分成2和3等。这就是分析法。反过来,教师又引导学生在分析的基础上认识:1和4可以组成5,2和3也可以组成5。这就是综合法。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可以再一次运用分析、综合方法,指导学生认识5还可以分成5个1,从而知道5里面有5个1;反过来,5个1能组成5。分析、综合法广泛应用于整数的认识、分数、小数、四则混合运算、复合应用题、组合图形的计算等教学中。
三、归纳与演绎的方法
这是经常运用的两种推理方法。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的或特殊的知识类推到一般的规律性知识。小学数学中的运算定律、性质及法则,很多是用归纳推理概括出来的。如加法的交换律是通过枚举整数中的几个“两个加数交换位置相加和不变”的例子推导概括出来的。这样的推理在小学一年级就可以经常开展训练。如让学生演算下面各题后发现一种规律:7-7=□,6-6=□,5-5=□……9-8=□,8-7=□……2-1=□。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有序、有理、有据的思维。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推到特殊的思维方法。例如一年级学生“算加法想减法”,实际上是以加减互逆关系作为大前提,从而推算出减法式题的计算结果。又如,由“0不能做除数”为大前提,根据分数、比与除法的关系,推理出分母和比的后项不能为0。事实上,人们认识事物一般都经历两个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因此,归纳与演绎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归纳推理的判断是一些个别的、特殊的判断,因而它的结论与前提之间的联系并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例如,虽然有0÷2=0,0÷3=0,0÷100=0,……但并不能因此推出“0除以任何数都等于0”。所以,人们在得到一般规律性知识以后,还要用某个规律性知识推到某个个别的特殊的知识。一般说来,如果一般规律性知识是真的,那么,所推得的个别或特殊的知识也是真的。
四、抽象与概括的方法
抽象就是从许多客观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思维方法,概括就是把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例如,10以内加法题一共有45道,学生初学时都是靠记住数的组成进行计算的。但是如果教师帮助学生逐步抽象概括出如下的规律,学生的计算就灵活多了:①一个数加上1,其结果就是这个数的后继数;②应用加法的交换性质;③一个数加上2,共13道题,可运用规律①推得:④5+5=10。掌握了这些规律,学生就可以减轻记忆负担,其认识水平也可以大大提高。又如,在计算得数是11的加法时,学生通过摆小棒计算出2+9、3+8、7+4、6+5等几道题之后,从中抽象出“凑十法”:看大数,拆小数,先凑十,再加几。这样,在学习后面的所有20以内进位加法时就可以直接运用“凑十法”进行计算了。事实表明,学生一旦掌握了抽象与概括的学习方法,机械记忆就将被意义理解所代替,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就会产生新的飞跃。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运用分析、综合、比较、分类的方法研究事物,有助于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规律。然而,人们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要经历一个抽象概括的过程,而抽象概括的过程既要运用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也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在实际的学习和工作中,这些方法通常是在结合使用、交替使用和综合运用中发挥作用。因此,上述逻辑思维的方法是小学生学习数学经常用到的一般方法,也是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必须让学生学习和掌握的基本方法。我们要根据各年级的教学内容,认真研究哪些逻辑思维方法对学习某个内容所起的作用,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