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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电视只能审美?
受访者:珍妮花
年龄:27
职业:美容顾问
自诩高雅的人往往标榜自己家里的没有电视;即便有电视他也会很不害臊地跟你说那不是电视,那只不过是DVD的显示器。我说这话并不是讥讽他们,因为确实有一部分真正的知识分子不喜欢看电视,我真正要讥讽的是那些把“不看电视”当做一种自我标榜的虚伪分子。你自己不看就不看,干嘛叫嚣停播?合着你自己光脚惯了,就把鞋履当成一种龌龊不堪的东西并加以禁止吗?
我们是一个喜欢围观的民族。不管是在马路上看两个男人或女人打架,抑或在微博上看两个“叫兽”或“公公”互相用最恶毒的语言互掐。不能因为前者的矛盾是谁踩了谁一脚,而后者旨在讨论民主化在中国的进程,就非常势利地把围观的人群划分为升斗小民和“改变中国”——要知道“围观”这种动作,不能改变什么,只能暴露什么。说白了,我们就是喜欢凑热闹。因此当我在电视上看到甘露露母女作为电视嘉宾在台上撒泼打闹,我看得十分过瘾。
低级趣味吗?非常对!可娱乐这种东西的精髓在我看来,其秘诀就是四个字:低级趣味。有人总结香港早期电影叱咤东南亚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多长了3个头:即枕头、拳头、噱头。其实好莱坞电影,就拿007来说也不过是“枕头、拳头和噱头”。俗!十分俗!可俗得活色生香,淋漓尽致。因为娱乐就是放松,放下架子,甚至放下智力,让你的身心变成一个6岁的顽童。有时候审丑是为了审美,就像武侠片提出的一个哲学观点:“没魔就没佛”。
不仅是净化,更是进化!
受访者:大力水手
年龄:35
职业:软件开发
我特别讨厌有些人一讨论问题就拿美国人说事。讨厌的理由不是因为我讨厌美国,或者是“国情不同”论的拥趸。就拿电视嘉宾来说吧,当你指着相亲节目里那些妖魔鬼怪直摇头时,有些人跳出来说怎么了?人家美国也有这样的节目,而且尺度更大胆。中国这帮马诺们不过是“我拿青春赌明天”;人家美国一上来就是赤裸裸的“真钞换贞操”。
美国因为国力强大,似乎已经成为世界上的参照物。但参照物不是最终榜样。就算榜样,你妈也不过让你学习人家怎样考上北大,而不是让你学习怎样泼熊。美国是好,但据我所致美国的青少年吸大麻的绝对比中国要多,这是否要跟国际接轨吗?
恶俗的就要禁止。这是唯一的理由。而不是因为它碍着我了,我才要去禁止——后者是绝对的功利主义。18世纪的哲学家边沁提过一个被康德全盘否定的了,确实已经过时了的观点:能给大多数人带来福利的就是好的政策!这个观点最大的漏洞就在这个“大多数”不一定掌握真理。比如电视嘉宾,娱乐可以,但应该有底线——这个底线是由时代的道德感维系的,而不是被逗笑的人头多寡。从这个意义上将,玩转嘉宾和斗牛一样都是不堪入目的:前者牺牲时代尊严,后者牺牲个体生命。
中国传统的曲艺节目保存的较好,但发扬不大。有原因是,比如传统曲艺中有许多嘲笑妇孺,戏弄残疾人的,这些节目即使再好看,终究因为文明的缺席而被历史遗忘。
你是宾,但你亦要彬彬有礼
受访者:大力丸
年龄:25
职业:人力资源
最近,好像电视嘉宾特别火。随便哪一个节目,主持人一亮相,背后便跟着一溜小喽啰,不知道还是以为要打群架。不就是报个幕外加报个料嘛,难道一张名嘴还挑不起大梁?难道娱乐就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吗?
当然,这并不是我吐槽的关键。那些多出来的嘉宾主持,我权当人肉布景板好了。我最讨厌的是那些自以为犀利却缺乏起码礼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点评嘉宾。既然贵为座上宾,就要懂得起码的礼貌。礼貌可能包含虚伪,但这种虚伪是整个社会运转下去的润滑剂。那些来参加选秀的花骨朵们,可能技不如人,也可能仅仅是为了出名,但这些并不能成为刻薄的理由;至于那些在跑到电视上来应聘的人,他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嘉宾的苛刻和嘲弄,让一场严肃的面试沦为游戏的筹码。
当然我也理解,毒舌与刻薄都是需要非凡的智慧和敏锐的观察力。那些能上电视的嘉宾,自然有高人一等的才华,但才华用错了地方就显得非常遗憾。嘉宾们经常杏眼一睁,如同牛刀一拔,有见义勇为的利落美,不太中听,但不无道理。看一两次,可以,还痛快,渐渐发现,不对,而且开始反感,那锋利到无情的语言,面对的是一群或嗷嗷待哺或手无寸铁的弱势人群,从自己的阶级出发俯瞰式地霹雳啪啦地狠狠训话,就太残忍了,我可以理解她诸如恨铁不成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等的心理,但是她真的缺乏同理心与怜悯之情。完全不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下别人的难处,只是一气呵成斩钉截铁的义正言辞!
平视,但不是歧视。
受访者:夏红果
年龄:30
职业:销售
据说网络红人不让上电视了,如果消息属实,那这一刀实在切得太大了。它切断的不是品类,而是出身——凡是在网络走红的人都比可取,这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吗?
看干露露母女三人对现场观众破口大骂,我觉得不堪;看两个中年女评委因为私人恩怨在电视机前哭哭啼啼,我也觉得恶俗。看……算了不穷举了,我只想说:要相信观众的判断,要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家长制的一刀切,效果虽然立竿见影,但长期看,为免太缺乏远虑。
最近,听说高晓松也成了敏感人物。要说高晓松既不是网络红人,也扯不到三俗,但因为他刚出狱,所以能否当“嘉宾”变成了一件需要斟酌考虑的事情。说到底,嘉宾不是说当就当的,要讲出身,要讲资格。高晓松因酒驾被捕,虽然行迹恶劣,但并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亦没有剥夺上电视的权利,何况他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老老实实的服了刑。当刑满释放之后,他已经是一个自由人,享受和你我一样的义务和责任。过去再不堪,终究已经翻篇了。如果仅凭过去的错过而制约一个人的未来,这样公平吗?甚至有人说,“让高晓松继续做电视嘉宾和评委,对成人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权当看猴子。但是对青少年来说,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说得好像高晓松是一个妖魔鬼怪,在电视上露露脸,张张嘴就“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可能吗?我们打着害怕的旗号,其内心的动机确实因为歧视。这一巴掌不仅仅打在高晓松的脸上,更是打在所有的“重返社会”人士的脸上。难道所有刑满释放的人在获得自由身之后,还要接受社会的再歧视吗?这样人道吗?
事实上,作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士”,高晓松是一个励志的典范,创作了一首叫《如梦令》歌,还读了《大英百科全书》,翻译了一个叫马尔克斯的晚年小说等等。他出狱后不仅没有影响市场价值观,反而不断释放正能量。劳改过的人也是人嘛,况且高晓松还是一个有才的名人,不能因为他犯过罪就毁了人家,这不是文明社会的做法。
受访者:珍妮花
年龄:27
职业:美容顾问
自诩高雅的人往往标榜自己家里的没有电视;即便有电视他也会很不害臊地跟你说那不是电视,那只不过是DVD的显示器。我说这话并不是讥讽他们,因为确实有一部分真正的知识分子不喜欢看电视,我真正要讥讽的是那些把“不看电视”当做一种自我标榜的虚伪分子。你自己不看就不看,干嘛叫嚣停播?合着你自己光脚惯了,就把鞋履当成一种龌龊不堪的东西并加以禁止吗?
我们是一个喜欢围观的民族。不管是在马路上看两个男人或女人打架,抑或在微博上看两个“叫兽”或“公公”互相用最恶毒的语言互掐。不能因为前者的矛盾是谁踩了谁一脚,而后者旨在讨论民主化在中国的进程,就非常势利地把围观的人群划分为升斗小民和“改变中国”——要知道“围观”这种动作,不能改变什么,只能暴露什么。说白了,我们就是喜欢凑热闹。因此当我在电视上看到甘露露母女作为电视嘉宾在台上撒泼打闹,我看得十分过瘾。
低级趣味吗?非常对!可娱乐这种东西的精髓在我看来,其秘诀就是四个字:低级趣味。有人总结香港早期电影叱咤东南亚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多长了3个头:即枕头、拳头、噱头。其实好莱坞电影,就拿007来说也不过是“枕头、拳头和噱头”。俗!十分俗!可俗得活色生香,淋漓尽致。因为娱乐就是放松,放下架子,甚至放下智力,让你的身心变成一个6岁的顽童。有时候审丑是为了审美,就像武侠片提出的一个哲学观点:“没魔就没佛”。
不仅是净化,更是进化!
受访者:大力水手
年龄:35
职业:软件开发
我特别讨厌有些人一讨论问题就拿美国人说事。讨厌的理由不是因为我讨厌美国,或者是“国情不同”论的拥趸。就拿电视嘉宾来说吧,当你指着相亲节目里那些妖魔鬼怪直摇头时,有些人跳出来说怎么了?人家美国也有这样的节目,而且尺度更大胆。中国这帮马诺们不过是“我拿青春赌明天”;人家美国一上来就是赤裸裸的“真钞换贞操”。
美国因为国力强大,似乎已经成为世界上的参照物。但参照物不是最终榜样。就算榜样,你妈也不过让你学习人家怎样考上北大,而不是让你学习怎样泼熊。美国是好,但据我所致美国的青少年吸大麻的绝对比中国要多,这是否要跟国际接轨吗?
恶俗的就要禁止。这是唯一的理由。而不是因为它碍着我了,我才要去禁止——后者是绝对的功利主义。18世纪的哲学家边沁提过一个被康德全盘否定的了,确实已经过时了的观点:能给大多数人带来福利的就是好的政策!这个观点最大的漏洞就在这个“大多数”不一定掌握真理。比如电视嘉宾,娱乐可以,但应该有底线——这个底线是由时代的道德感维系的,而不是被逗笑的人头多寡。从这个意义上将,玩转嘉宾和斗牛一样都是不堪入目的:前者牺牲时代尊严,后者牺牲个体生命。
中国传统的曲艺节目保存的较好,但发扬不大。有原因是,比如传统曲艺中有许多嘲笑妇孺,戏弄残疾人的,这些节目即使再好看,终究因为文明的缺席而被历史遗忘。
你是宾,但你亦要彬彬有礼
受访者:大力丸
年龄:25
职业:人力资源
最近,好像电视嘉宾特别火。随便哪一个节目,主持人一亮相,背后便跟着一溜小喽啰,不知道还是以为要打群架。不就是报个幕外加报个料嘛,难道一张名嘴还挑不起大梁?难道娱乐就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吗?
当然,这并不是我吐槽的关键。那些多出来的嘉宾主持,我权当人肉布景板好了。我最讨厌的是那些自以为犀利却缺乏起码礼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点评嘉宾。既然贵为座上宾,就要懂得起码的礼貌。礼貌可能包含虚伪,但这种虚伪是整个社会运转下去的润滑剂。那些来参加选秀的花骨朵们,可能技不如人,也可能仅仅是为了出名,但这些并不能成为刻薄的理由;至于那些在跑到电视上来应聘的人,他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嘉宾的苛刻和嘲弄,让一场严肃的面试沦为游戏的筹码。
当然我也理解,毒舌与刻薄都是需要非凡的智慧和敏锐的观察力。那些能上电视的嘉宾,自然有高人一等的才华,但才华用错了地方就显得非常遗憾。嘉宾们经常杏眼一睁,如同牛刀一拔,有见义勇为的利落美,不太中听,但不无道理。看一两次,可以,还痛快,渐渐发现,不对,而且开始反感,那锋利到无情的语言,面对的是一群或嗷嗷待哺或手无寸铁的弱势人群,从自己的阶级出发俯瞰式地霹雳啪啦地狠狠训话,就太残忍了,我可以理解她诸如恨铁不成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等的心理,但是她真的缺乏同理心与怜悯之情。完全不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下别人的难处,只是一气呵成斩钉截铁的义正言辞!
平视,但不是歧视。
受访者:夏红果
年龄:30
职业:销售
据说网络红人不让上电视了,如果消息属实,那这一刀实在切得太大了。它切断的不是品类,而是出身——凡是在网络走红的人都比可取,这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吗?
看干露露母女三人对现场观众破口大骂,我觉得不堪;看两个中年女评委因为私人恩怨在电视机前哭哭啼啼,我也觉得恶俗。看……算了不穷举了,我只想说:要相信观众的判断,要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家长制的一刀切,效果虽然立竿见影,但长期看,为免太缺乏远虑。
最近,听说高晓松也成了敏感人物。要说高晓松既不是网络红人,也扯不到三俗,但因为他刚出狱,所以能否当“嘉宾”变成了一件需要斟酌考虑的事情。说到底,嘉宾不是说当就当的,要讲出身,要讲资格。高晓松因酒驾被捕,虽然行迹恶劣,但并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亦没有剥夺上电视的权利,何况他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老老实实的服了刑。当刑满释放之后,他已经是一个自由人,享受和你我一样的义务和责任。过去再不堪,终究已经翻篇了。如果仅凭过去的错过而制约一个人的未来,这样公平吗?甚至有人说,“让高晓松继续做电视嘉宾和评委,对成人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权当看猴子。但是对青少年来说,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说得好像高晓松是一个妖魔鬼怪,在电视上露露脸,张张嘴就“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可能吗?我们打着害怕的旗号,其内心的动机确实因为歧视。这一巴掌不仅仅打在高晓松的脸上,更是打在所有的“重返社会”人士的脸上。难道所有刑满释放的人在获得自由身之后,还要接受社会的再歧视吗?这样人道吗?
事实上,作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士”,高晓松是一个励志的典范,创作了一首叫《如梦令》歌,还读了《大英百科全书》,翻译了一个叫马尔克斯的晚年小说等等。他出狱后不仅没有影响市场价值观,反而不断释放正能量。劳改过的人也是人嘛,况且高晓松还是一个有才的名人,不能因为他犯过罪就毁了人家,这不是文明社会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