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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出台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向社会昭示出预算公开改革的魄力与决心,之同时却又具有局限性。在当前我国的政治民主下,为达到预算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地方预算公开的推动不能完全寄托在代议制机构的基础上。我国地方预算公开推进的规范理路应是:转变预算公开的立法方式、完善人大的预算权体系以及扩大社会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