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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三仙湖乡咸太村五组王迪民,全家七人、四个劳力,责任田八亩,责任地一点二亩,寄养池一点二亩。八三年利用一点五亩稻田育鱼种,放鱼苗1.4万尾,收3寸左右的鱼种2490尾,除自己放养的400尾外,其余全部出售,收入209元,除出成本,纯收入189元,产稻谷1155斤,亩产770斤,比大田亩产增加86斤,增产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