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主要讨论了词语“触目惊心”与“怵目惊心”的异同。我们认为,尽管二者在某些语境中可以通用,但“触目惊心”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怵目惊心”,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触目惊心 怵目惊心 异同
成语“触目惊心”和“怵目惊心”,《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的解释分别是:
【触目惊心】看到某种严重的情况,引起内心的震动。也作“怵目惊心”。
【怵目惊心】同“触目惊心”。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的解释与此大抵相同。可见,两部词典都认为二者混同无别。这种看法并没有事实依据,事实上,两个词存在很大的差别。
先来看“触目惊心”。“触”是“接触”义,“触目”指眼睛所接触的,即“眼睛所看见的”,也就是《大词典》所说的“目光所及”,如韦庄《汉州》诗:“比(一作北)侬初到汉州城,郭邑楼台触目惊。”由“触目”带来的心理感受形成了“触目惊心”这一固定搭配。“触目”的对象不同,心理感受也不同,所以古代又有“触目伤心”“触目伤怀”“触目爽心”“触目恸心”“触目崩心”“触目惊人”等等形式。由此可见,“触目惊心”是个偏正结构的词组,“触目”是原因,“惊心”是结果,“惊”是使动用法。
再来看“怵目惊心”。怵,《说文》曰:“怵,恐也。从心,术声。”《玉篇》:“怵,悚懼也。”《广雅·释诂二》:“怵,懼也。”可见“怵”的本义是“恐惧、害怕”,《玉篇》另有“悽怆”义。《字汇》另有“惕”义。可以看出,“怵”无“接触”义,也就是说,在字义上,“触、怵”无任何关联。在这个成语内部,“怵目”与“惊心”同义,是一个联合结构,“怵、惊”均用作使动。与“触目惊心”不同的是,它不是指因为眼睛看到某种人、事、物而引起内心震动,而是指眼睛受惊,而且内心震动,表示极度震惊,是一种夸张且带有比喻意味的说法。当然,由于后半部均是“惊心”,“怵目惊心”在意义上与“触目惊心”还是有相关的地方。
我们找到一条较早的关于“触目惊心”的记录,即《五代会要》周显德五年七月诏云:“……因令制素成图,直书其事,庶公王观览,触目惊心,利国便民,无乱条制,背经合道,尽系变通,但要适宜,所冀济务……”这里用的是“触”,而非“怵”。我们搜检了多种古籍语料库,发现“怵目惊心”不见于清代以前典籍,与之相关的词有:“劳形怵心”(《庄子》)、“劳精怵心”(唐·王绩《答程道士书》)、“怵魄动心”(《老残游记》),意义与“怵目惊心”相近。“怵目”亦不成词。《大词典》“怵目惊心”条所引书证最早的是闻一多《龙凤》:“你记得复辟与龙旗的不可分离性,你便原谅我看见‘龙凤’二字而不禁怵目惊心的苦衷了。”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怵目惊心”成词的年代不早于民国时期。
既然“怵目惊心”与“触目惊心”本不相类,为何民国以来两个词混用不分,以至于《现汉》也说两个词相同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由“触”与“怵”同音而造成的同音替换,习非成是,冠冕堂皇地进入了权威词典。不过,两个字的读音在古代差别很大:触,《广韵》尺玉切,昌纽烛韵,上古属于昌纽屋部;怵,丑律切,彻纽术韵,上古属于透纽物部。两字古代没有构成通假的可能,根据《故训汇纂》,在唐末以前的古书注释中,不见有两字通用的记载。
我们在调查语料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语言现象:“触目惊心”在古代是个中性词。它可用于好的方面,如常杰淼《雍正剑侠图》:“南侠等人在看台上看得触目惊心:这秋佩雨不仅为人忠厚,而且功夫炉火纯青,造诣非浅。”很明显,此处看台上的人们之所以会“触目惊心”,是因为表演精彩,大受震动。再来看魏秀仁《花月痕》第五回:“上回书说的是荷生东平回部。那时正痴珠西人蜀川,天寒岁暮,游子乡关之感,风人屺岵之思,麇至沓来,顿觉茅店鸡声,草桥月色,触目惊心,无复曩时兴致。”景色让人“触目惊心”,不再有先前观景的雅兴,可见此处的“触目惊心”用于不好的方面。到了现代,“触目惊心”却几乎只用于不好的事情。现当代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用例不胜枚举,重要报刊更是如此:“过度消费触目惊心”(《人民政协报》)、“电子垃圾污染触目惊心”(《中国质量报》)、“食品安全触目惊心”(《市场报》)、“假酒泛滥触目惊心”(《华夏酒报》)等等,都是用于贬义的。可见,“触目惊心”在语用上发生了变化,由早期的中性词,渐趋贬义,也为最终和“怵目惊心”混用提供了一个契机。
在现代汉语里,虽然这两个成语可以通用,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境遇大不相同:搜索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怵目惊心”出现24次,而“触目惊心”出现了673次,后者几乎是前者的28倍多;搜索2000-2007全国重要报纸,“怵目惊心”出现249次,而“触目惊心”出现11489次,后者是前者的46倍。可见,“触目惊心”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怵目惊心”,占有更大的语言市场。
总之,在理论上,“触目惊心”是不能写成“怵目惊心”的,原因有二:一是“触”与“怵”意义不同,古籍中也不见两者可以通用;二是两者结构不同,“触目惊心”是偏正结构,“怵目惊心”是联合结构。由于习非成是,致使词典标同用,在当代影响了人们的使用,最终导致约定俗成,“触目惊心”有时写成“怵目惊心”。不过,使用者的偏好还是很明显的,固有形式仍是使用者的首要选择。将来这两种成语形式的使用情况如何,我们暂时不能得出结论。但是有一点,我们是明确的:一义两形,是违背语言“经济”原则的,必须加以规范。可见,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蒋 雯,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触目惊心 怵目惊心 异同
成语“触目惊心”和“怵目惊心”,《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的解释分别是:
【触目惊心】看到某种严重的情况,引起内心的震动。也作“怵目惊心”。
【怵目惊心】同“触目惊心”。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的解释与此大抵相同。可见,两部词典都认为二者混同无别。这种看法并没有事实依据,事实上,两个词存在很大的差别。
先来看“触目惊心”。“触”是“接触”义,“触目”指眼睛所接触的,即“眼睛所看见的”,也就是《大词典》所说的“目光所及”,如韦庄《汉州》诗:“比(一作北)侬初到汉州城,郭邑楼台触目惊。”由“触目”带来的心理感受形成了“触目惊心”这一固定搭配。“触目”的对象不同,心理感受也不同,所以古代又有“触目伤心”“触目伤怀”“触目爽心”“触目恸心”“触目崩心”“触目惊人”等等形式。由此可见,“触目惊心”是个偏正结构的词组,“触目”是原因,“惊心”是结果,“惊”是使动用法。
再来看“怵目惊心”。怵,《说文》曰:“怵,恐也。从心,术声。”《玉篇》:“怵,悚懼也。”《广雅·释诂二》:“怵,懼也。”可见“怵”的本义是“恐惧、害怕”,《玉篇》另有“悽怆”义。《字汇》另有“惕”义。可以看出,“怵”无“接触”义,也就是说,在字义上,“触、怵”无任何关联。在这个成语内部,“怵目”与“惊心”同义,是一个联合结构,“怵、惊”均用作使动。与“触目惊心”不同的是,它不是指因为眼睛看到某种人、事、物而引起内心震动,而是指眼睛受惊,而且内心震动,表示极度震惊,是一种夸张且带有比喻意味的说法。当然,由于后半部均是“惊心”,“怵目惊心”在意义上与“触目惊心”还是有相关的地方。
我们找到一条较早的关于“触目惊心”的记录,即《五代会要》周显德五年七月诏云:“……因令制素成图,直书其事,庶公王观览,触目惊心,利国便民,无乱条制,背经合道,尽系变通,但要适宜,所冀济务……”这里用的是“触”,而非“怵”。我们搜检了多种古籍语料库,发现“怵目惊心”不见于清代以前典籍,与之相关的词有:“劳形怵心”(《庄子》)、“劳精怵心”(唐·王绩《答程道士书》)、“怵魄动心”(《老残游记》),意义与“怵目惊心”相近。“怵目”亦不成词。《大词典》“怵目惊心”条所引书证最早的是闻一多《龙凤》:“你记得复辟与龙旗的不可分离性,你便原谅我看见‘龙凤’二字而不禁怵目惊心的苦衷了。”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怵目惊心”成词的年代不早于民国时期。
既然“怵目惊心”与“触目惊心”本不相类,为何民国以来两个词混用不分,以至于《现汉》也说两个词相同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由“触”与“怵”同音而造成的同音替换,习非成是,冠冕堂皇地进入了权威词典。不过,两个字的读音在古代差别很大:触,《广韵》尺玉切,昌纽烛韵,上古属于昌纽屋部;怵,丑律切,彻纽术韵,上古属于透纽物部。两字古代没有构成通假的可能,根据《故训汇纂》,在唐末以前的古书注释中,不见有两字通用的记载。
我们在调查语料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语言现象:“触目惊心”在古代是个中性词。它可用于好的方面,如常杰淼《雍正剑侠图》:“南侠等人在看台上看得触目惊心:这秋佩雨不仅为人忠厚,而且功夫炉火纯青,造诣非浅。”很明显,此处看台上的人们之所以会“触目惊心”,是因为表演精彩,大受震动。再来看魏秀仁《花月痕》第五回:“上回书说的是荷生东平回部。那时正痴珠西人蜀川,天寒岁暮,游子乡关之感,风人屺岵之思,麇至沓来,顿觉茅店鸡声,草桥月色,触目惊心,无复曩时兴致。”景色让人“触目惊心”,不再有先前观景的雅兴,可见此处的“触目惊心”用于不好的方面。到了现代,“触目惊心”却几乎只用于不好的事情。现当代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用例不胜枚举,重要报刊更是如此:“过度消费触目惊心”(《人民政协报》)、“电子垃圾污染触目惊心”(《中国质量报》)、“食品安全触目惊心”(《市场报》)、“假酒泛滥触目惊心”(《华夏酒报》)等等,都是用于贬义的。可见,“触目惊心”在语用上发生了变化,由早期的中性词,渐趋贬义,也为最终和“怵目惊心”混用提供了一个契机。
在现代汉语里,虽然这两个成语可以通用,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境遇大不相同:搜索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怵目惊心”出现24次,而“触目惊心”出现了673次,后者几乎是前者的28倍多;搜索2000-2007全国重要报纸,“怵目惊心”出现249次,而“触目惊心”出现11489次,后者是前者的46倍。可见,“触目惊心”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怵目惊心”,占有更大的语言市场。
总之,在理论上,“触目惊心”是不能写成“怵目惊心”的,原因有二:一是“触”与“怵”意义不同,古籍中也不见两者可以通用;二是两者结构不同,“触目惊心”是偏正结构,“怵目惊心”是联合结构。由于习非成是,致使词典标同用,在当代影响了人们的使用,最终导致约定俗成,“触目惊心”有时写成“怵目惊心”。不过,使用者的偏好还是很明显的,固有形式仍是使用者的首要选择。将来这两种成语形式的使用情况如何,我们暂时不能得出结论。但是有一点,我们是明确的:一义两形,是违背语言“经济”原则的,必须加以规范。可见,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蒋 雯,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