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and Its Efficiency Impr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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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伦理思想是宋代道德生活主流价值诉求的集中反映和呈现。宋代理学伦理在回归儒学人伦本位、恢复意识形态文化和学理性文化双重主导地位的过程中,深深体现了道德生活中重建人间秩序、重继儒家道统;重构以"内在超越"为显著特征的道德性命理论;并为实现此种道德秩序而勇于担当主体责任的主流价值诉求。
个体伦理的提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于中国现代伦理建设的最重要贡献,也是它与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伦理思想的真正接轨之处。,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对个体伦理的阐释还是倡导,“五四”的个体伦理都与西方存在重要的区别,充满了内在的悖论和外在的困境。最主要的体现为对于“个性”的片面理解,以及对于旧式“德性”的不自觉沿袭所造成的现代伦理价值标准的建构空白。这使得“五四”伦理思想试图建构的独立个性与自我意识,携带着各种影响至今的局限与矛盾。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伦理,而儒家伦理与西方社会的伦理正好相对而立。传统中国社会由于将一切社会关系都建立在“五伦”基础上,主张基于血缘的“自然道德”,由此造就了儒家伦理属“初级化”伦理的属性。西方社会则将所有社会关系悉数中介化,主张“走出基于血缘而产生的自然道德”,因而形成了“次级化”的伦理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