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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唐太宗和他统治下的唐朝政权能够如此赢得民心?吴兢的解释是,“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结合贞观初年的治国实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笏 要把国家治理好,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安顿好
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关心民生疾苦,心中装着老百姓。贞观二年,关中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旱灾,接着就是蝗灾。夏日的一天,唐太宗来到皇城的御苑中,发现了蝗虫,顺手就抓起了几只,拿在手上,用咒语般的话谴责起蝗虫来:“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说完,他举手就要把蝗虫往嘴里送。左右的大臣赶紧劝阻,说:“这些个脏东西,吃了会得病啊。”唐太宗说:“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于是把这几只蝗虫都吞吃了。《资治通鉴》记载这件事情的结果是,“是岁,蝗不为灾”。与其说唐太宗的真诚感动了上苍,不如说是感动了天下百姓,提高了灾区人民减灾抗灾的积极性和战胜灾害的自信心。
唐太宗关心民生的具体措施,白居易《七德舞》诗中概括为“亡卒遗骸散帛收,饥人卖子分金赎”。贞观二年,当唐太宗得知关中地区由于旱灾导致百姓有卖儿卖女的情况后,对身边的侍臣说:“水旱不调,皆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当责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穷!闻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贞观政要》卷六《仁恻》)于是,他派遣御史大夫杜淹到关中各地去巡视检查,发现被卖的孩子,就从国库出钱把他们赎回,还其父母。唐太宗敢于把造成自然灾害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怨天尤人,而且采取果断措施,“出御府金宝赎之”。
《资治通鉴》卷一九二记载,由于连续的自然灾害,唐太宗在贞观二年三月下了一道大赦诏,诏书里说:“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四月又下诏,针对“隋末乱离,因之饥馑,暴骸满野,伤人心目”的状况,下令各级官府出资,把散落在荒野的尸骸进行收葬。《七德舞》中还写到了“死囚四百来归狱,怨女三千放出宫”,说的是唐太宗能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
曝尸荒野的也许是无名的阵亡士卒,或者还是来自曾经敌对的阵营;卖儿卖女的无疑是普通的贫寒百姓。但是,唐太宗没有忽略他们,他们也是人,值得同样地加以怜惜和尊重。尊重生命,顺遂人性,是唐太宗君臣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唐太宗之所以能够做到如此关心民生疾苦,是因为贞观君臣都有强烈的求治理想,他们在治国理论上也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贞观二年,正是贞观君臣讨论“安民之道”最为集中的一段时期,他们从理论上认识到,要使皇位稳固,要把国家治理好,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安顿好。
?笏 抑制豪强和权贵,惩治贪官污吏
唐太宗对于享受特权的阶层有着特别的警惕,他之所以取年号为“贞观”,就是要示天下以公抑制豪强和权贵,惩治贪官污吏。《贞观政要》在解释唐太宗之所以能够深得民心、能够迅速开创贞观之治的原因时,特别强调了唐太宗抑制豪强的措施与效果,“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由是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
唐太宗對于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有时甚至表现得非常激进。据《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底,即位不久的唐太宗深为朝廷之中一些低级的小吏受贿成风而苦恼,一时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对策,情急之下竟想出“钓鱼执法”这一招,暗中派人去向中央各部门的办事人员行贿。尚书省刑部的司门司有一个令史中招,接受了一匹绢。唐太宗决定严惩,杀之以应人望。民部尚书裴矩觉得不妥,进谏道:“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唐太宗也认识到“钓鱼执法”的危害,没有处死司门令史,但是他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的决心却显露无遗。
贞观三年,唐太宗做秦王时的幕僚、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贪污而被免官。庞相寿找到唐太宗,唐太宗出于对部下的个人感情,决定法外开恩,留住他的官职。但是,魏徵进谏说:“秦府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为善者惧。”如果秦王府的幕僚都通过与皇帝的个人关系而获得法外之恩,将使那些正直善良的官员感到害怕和心寒。唐太宗在此提醒下,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庞相寿说:“我昔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独私故人。大臣所执如是,朕何敢违!”(《资治通鉴》)他赐给庞相寿一些绢帛,却依法免去了其官职。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贪小便宜,在扈从皇帝从九成宫赴京的途中,违法多取了管理驿站人家的几石麸皮。唐太宗知道此事后,决定羞辱他一下,将这些麸皮赐给他,“令自负出以耻之”(《贞观政要·贪鄙》),就是让他背着这些麸皮随行,好叫他长记性。
唐太宗对于享受特权的阶层有着特别的警惕。《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唐太宗对于唐高祖大封宗室为王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数十位宗室郡王皆降为县公,唯有功者数人不降。他的理由是,“朕为天子,所以养百姓也,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毕竟那么多的郡王是一个庞大的特权集团,“爵命既崇,多给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
唐太宗之所以取年号为“贞观”,就是要示天下以公。只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严惩贪官污吏,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笏严守法度,树立政权的公信力
所以他《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唐太宗听从封德彝的建议,下令将那些未满十八岁的身体强壮的男子征点为兵。而按照制度规定,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男和二十二岁以上的丁男才能被征点为兵。负责在门下省签署皇帝诏敕的魏徵,根据制度规定拒绝签署这份敕令,多次将中书省起草好的诏敕退回。唐太宗很生气,召见魏徵,加以指责说:“中男壮大者,乃奸民诈妄以避征役,取之何害,而卿固执至此!”意思是说,那些个身强体壮的青年男子,虽然户籍上登记的年龄还没有到十八岁,但那是他们为了逃避征役而故意隐瞒年龄,是典型的奸诈之民。
魏徵搬出了唐太宗自己的话,陛下常常说要“以诚信御天下,欲使臣民皆无欺诈”,可是这即位没多久,陛下就已经多次失信了。唐太宗惊愕不已,忙问:“朕何为失信?”魏徵说,陛下刚即位的时候下过一道诏令,宣布凡是拖欠了官府钱物的,全部加以免除。但是在实际执行之中,拖欠了陛下过去秦王府钱物的,都被继续追缴。陛下从秦王做到天子,难道秦王府的钱物就不应在免除之内吗?这是第一个失信于民的方面。第二,陛下曾经下令,关中免二年租调,关外则免一年。命令发布之后,又有规定说“已役已输者,以来年为始”。官府原本已经将征收上来的租调钱物退还给百姓,但根据后来的规定,当年已经征收过的就不要免了,于是地方官府又把退还之物再次征回。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令老百姓徒增折腾而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实惠。既然陛下有意要减免百姓的赋税徭役,为什么还要继续征点十八岁以下的中男为兵呢?再说,陛下强调过,“所与共治天下者,在于守宰”,作为地方长官的刺史、县令,是陛下赖以治理地方的、无可替代的力量,平时对于户籍、丁口的检查全都由他们负责,而到征点兵士的时候,却怀疑这些地方官有所隐瞒欺诈,这怎么符合陛下以诚信治天下的理念呢?
在事实面前,唐太宗欣然接受了魏徵的意见,决定放弃初衷,停止征点中男为兵。唐太宗因此深刻反省:“夫号令不信,则民不知所从,天下何由而治乎?朕过深矣!”
唐太宗曾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贞观政要·公平》),所以他能够听进魏徵的意见,使自己的政策符合制度的规定。他要求国家的政策要以法令为依据,而不能取决于皇帝的一时喜怒和片言只语。从皇帝到各级官员都要坚守法令,否则就会导致社稷倾危。
从隋末动荡中走来的贞观君臣,对于如何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怀着高度的警惕,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唐太宗曾说:“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资治通鉴》)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实践,就出现了“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的大治局面。而上述施政措施的背后,体现的正是贞观君臣以存养百姓为中心的“为君之道”和以不夺农时为中心的“安人之道”。
?笏 要把国家治理好,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安顿好
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关心民生疾苦,心中装着老百姓。贞观二年,关中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旱灾,接着就是蝗灾。夏日的一天,唐太宗来到皇城的御苑中,发现了蝗虫,顺手就抓起了几只,拿在手上,用咒语般的话谴责起蝗虫来:“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说完,他举手就要把蝗虫往嘴里送。左右的大臣赶紧劝阻,说:“这些个脏东西,吃了会得病啊。”唐太宗说:“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于是把这几只蝗虫都吞吃了。《资治通鉴》记载这件事情的结果是,“是岁,蝗不为灾”。与其说唐太宗的真诚感动了上苍,不如说是感动了天下百姓,提高了灾区人民减灾抗灾的积极性和战胜灾害的自信心。
唐太宗关心民生的具体措施,白居易《七德舞》诗中概括为“亡卒遗骸散帛收,饥人卖子分金赎”。贞观二年,当唐太宗得知关中地区由于旱灾导致百姓有卖儿卖女的情况后,对身边的侍臣说:“水旱不调,皆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当责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穷!闻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贞观政要》卷六《仁恻》)于是,他派遣御史大夫杜淹到关中各地去巡视检查,发现被卖的孩子,就从国库出钱把他们赎回,还其父母。唐太宗敢于把造成自然灾害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怨天尤人,而且采取果断措施,“出御府金宝赎之”。
《资治通鉴》卷一九二记载,由于连续的自然灾害,唐太宗在贞观二年三月下了一道大赦诏,诏书里说:“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四月又下诏,针对“隋末乱离,因之饥馑,暴骸满野,伤人心目”的状况,下令各级官府出资,把散落在荒野的尸骸进行收葬。《七德舞》中还写到了“死囚四百来归狱,怨女三千放出宫”,说的是唐太宗能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
曝尸荒野的也许是无名的阵亡士卒,或者还是来自曾经敌对的阵营;卖儿卖女的无疑是普通的贫寒百姓。但是,唐太宗没有忽略他们,他们也是人,值得同样地加以怜惜和尊重。尊重生命,顺遂人性,是唐太宗君臣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唐太宗之所以能够做到如此关心民生疾苦,是因为贞观君臣都有强烈的求治理想,他们在治国理论上也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贞观二年,正是贞观君臣讨论“安民之道”最为集中的一段时期,他们从理论上认识到,要使皇位稳固,要把国家治理好,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安顿好。
?笏 抑制豪强和权贵,惩治贪官污吏
唐太宗对于享受特权的阶层有着特别的警惕,他之所以取年号为“贞观”,就是要示天下以公抑制豪强和权贵,惩治贪官污吏。《贞观政要》在解释唐太宗之所以能够深得民心、能够迅速开创贞观之治的原因时,特别强调了唐太宗抑制豪强的措施与效果,“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由是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
唐太宗對于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有时甚至表现得非常激进。据《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底,即位不久的唐太宗深为朝廷之中一些低级的小吏受贿成风而苦恼,一时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对策,情急之下竟想出“钓鱼执法”这一招,暗中派人去向中央各部门的办事人员行贿。尚书省刑部的司门司有一个令史中招,接受了一匹绢。唐太宗决定严惩,杀之以应人望。民部尚书裴矩觉得不妥,进谏道:“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唐太宗也认识到“钓鱼执法”的危害,没有处死司门令史,但是他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的决心却显露无遗。
贞观三年,唐太宗做秦王时的幕僚、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贪污而被免官。庞相寿找到唐太宗,唐太宗出于对部下的个人感情,决定法外开恩,留住他的官职。但是,魏徵进谏说:“秦府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为善者惧。”如果秦王府的幕僚都通过与皇帝的个人关系而获得法外之恩,将使那些正直善良的官员感到害怕和心寒。唐太宗在此提醒下,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庞相寿说:“我昔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独私故人。大臣所执如是,朕何敢违!”(《资治通鉴》)他赐给庞相寿一些绢帛,却依法免去了其官职。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贪小便宜,在扈从皇帝从九成宫赴京的途中,违法多取了管理驿站人家的几石麸皮。唐太宗知道此事后,决定羞辱他一下,将这些麸皮赐给他,“令自负出以耻之”(《贞观政要·贪鄙》),就是让他背着这些麸皮随行,好叫他长记性。
唐太宗对于享受特权的阶层有着特别的警惕。《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唐太宗对于唐高祖大封宗室为王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数十位宗室郡王皆降为县公,唯有功者数人不降。他的理由是,“朕为天子,所以养百姓也,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毕竟那么多的郡王是一个庞大的特权集团,“爵命既崇,多给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
唐太宗之所以取年号为“贞观”,就是要示天下以公。只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严惩贪官污吏,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笏严守法度,树立政权的公信力
所以他《资治通鉴》记载,武德九年,唐太宗听从封德彝的建议,下令将那些未满十八岁的身体强壮的男子征点为兵。而按照制度规定,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男和二十二岁以上的丁男才能被征点为兵。负责在门下省签署皇帝诏敕的魏徵,根据制度规定拒绝签署这份敕令,多次将中书省起草好的诏敕退回。唐太宗很生气,召见魏徵,加以指责说:“中男壮大者,乃奸民诈妄以避征役,取之何害,而卿固执至此!”意思是说,那些个身强体壮的青年男子,虽然户籍上登记的年龄还没有到十八岁,但那是他们为了逃避征役而故意隐瞒年龄,是典型的奸诈之民。
魏徵搬出了唐太宗自己的话,陛下常常说要“以诚信御天下,欲使臣民皆无欺诈”,可是这即位没多久,陛下就已经多次失信了。唐太宗惊愕不已,忙问:“朕何为失信?”魏徵说,陛下刚即位的时候下过一道诏令,宣布凡是拖欠了官府钱物的,全部加以免除。但是在实际执行之中,拖欠了陛下过去秦王府钱物的,都被继续追缴。陛下从秦王做到天子,难道秦王府的钱物就不应在免除之内吗?这是第一个失信于民的方面。第二,陛下曾经下令,关中免二年租调,关外则免一年。命令发布之后,又有规定说“已役已输者,以来年为始”。官府原本已经将征收上来的租调钱物退还给百姓,但根据后来的规定,当年已经征收过的就不要免了,于是地方官府又把退还之物再次征回。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令老百姓徒增折腾而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实惠。既然陛下有意要减免百姓的赋税徭役,为什么还要继续征点十八岁以下的中男为兵呢?再说,陛下强调过,“所与共治天下者,在于守宰”,作为地方长官的刺史、县令,是陛下赖以治理地方的、无可替代的力量,平时对于户籍、丁口的检查全都由他们负责,而到征点兵士的时候,却怀疑这些地方官有所隐瞒欺诈,这怎么符合陛下以诚信治天下的理念呢?
在事实面前,唐太宗欣然接受了魏徵的意见,决定放弃初衷,停止征点中男为兵。唐太宗因此深刻反省:“夫号令不信,则民不知所从,天下何由而治乎?朕过深矣!”
唐太宗曾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贞观政要·公平》),所以他能够听进魏徵的意见,使自己的政策符合制度的规定。他要求国家的政策要以法令为依据,而不能取决于皇帝的一时喜怒和片言只语。从皇帝到各级官员都要坚守法令,否则就会导致社稷倾危。
从隋末动荡中走来的贞观君臣,对于如何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怀着高度的警惕,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唐太宗曾说:“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资治通鉴》)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实践,就出现了“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的大治局面。而上述施政措施的背后,体现的正是贞观君臣以存养百姓为中心的“为君之道”和以不夺农时为中心的“安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