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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内涵进行了分析,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进行阐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以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治国方略和政治方针。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同志这段讲话,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指明了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的基本方向,明确了法制建设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治国方针。依法治国的本质,在于揭示了法律手段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之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执政党执掌政权方式的重大发展,也是执政党政治上成熟的表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依法治国所要实现的政治目标。它的基本内涵包括:第一、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并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立法的全部内容必须反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反映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最根本的是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第二、政府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第三、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第四、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成为整个社会的良好风尚,自觉守法成为广大公民的良好习惯,广大公民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们坚持和实行的依法治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就是要求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这种特殊作用决定于法律规范不同于其它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并不排除其他治理国家的方法。一方面、治理国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管理活动,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内容,不可能只使用一种方法;另一方面、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任何一种治理国家的方法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使用经济手段,就要依照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用军事手段,就要依照军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用文化手段,就要依照文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法制逐步健全,社会的各项管理工作都将被纳入法制的范围,因而,各种治理国家的手段,必将越来越紧密地同法律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统一的、和谐的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如何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本人根据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并结合自己的学习认识,认为在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当前主要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一、完善法律,确保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当前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一是必须加强经济立法,要抓紧制定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振兴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二是要重视基本法律的完善。对以往制度的某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要不断总结、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实施各种基本法律和法规所需要的条例,以保障这些法律、法规仍以顺利实施。
二、强化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健全公正的司法制度
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二是确立司法机关在国家生活中和法制建设中应有的地位。三是建立完善更为科学、更加公正、符合现代法制要求的司法制度。四是为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创建一支坚强的靠得住的司法队伍。
三、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不能脱离监督和制约。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诉讼中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重议活动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指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抓好立法、司法、执法工作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要不断更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观念,拓宽思路、改变方法、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途径,全面、深入地在全体公民中推进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
五、坚持广泛深入地推进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
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全面铺开依法治厂、依法管理企业的工作,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搞活经济,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它同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坚持以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责任编辑:张子佳
【关键词】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以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治国方略和政治方针。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同志这段讲话,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指明了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的基本方向,明确了法制建设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治国方针。依法治国的本质,在于揭示了法律手段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之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执政党执掌政权方式的重大发展,也是执政党政治上成熟的表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依法治国所要实现的政治目标。它的基本内涵包括:第一、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并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立法的全部内容必须反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反映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最根本的是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第二、政府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第三、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第四、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成为整个社会的良好风尚,自觉守法成为广大公民的良好习惯,广大公民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们坚持和实行的依法治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就是要求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这种特殊作用决定于法律规范不同于其它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并不排除其他治理国家的方法。一方面、治理国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管理活动,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内容,不可能只使用一种方法;另一方面、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任何一种治理国家的方法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使用经济手段,就要依照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用军事手段,就要依照军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用文化手段,就要依照文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法制逐步健全,社会的各项管理工作都将被纳入法制的范围,因而,各种治理国家的手段,必将越来越紧密地同法律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统一的、和谐的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如何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本人根据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并结合自己的学习认识,认为在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当前主要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一、完善法律,确保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当前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一是必须加强经济立法,要抓紧制定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振兴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二是要重视基本法律的完善。对以往制度的某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要不断总结、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实施各种基本法律和法规所需要的条例,以保障这些法律、法规仍以顺利实施。
二、强化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健全公正的司法制度
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二是确立司法机关在国家生活中和法制建设中应有的地位。三是建立完善更为科学、更加公正、符合现代法制要求的司法制度。四是为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创建一支坚强的靠得住的司法队伍。
三、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不能脱离监督和制约。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诉讼中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重议活动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指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抓好立法、司法、执法工作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要不断更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观念,拓宽思路、改变方法、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途径,全面、深入地在全体公民中推进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
五、坚持广泛深入地推进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
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全面铺开依法治厂、依法管理企业的工作,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搞活经济,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它同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坚持以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责任编辑:张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