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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在眼花缭乱的社会中,企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者司空见惯。可是,把贪欲演绎到极致,且丧尽天良的,莫过于贩毒!
1999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长宁公安分局与市局“803”刑侦总队联袂,从一封举报信入手,连续鏖战了20个昼夜,成功摧毁了一个由境内外贩毒分子勾结,倒卖大宗“摇头丸”毒品的犯罪团伙。
这次缉毒行动,先后抓捕了境内外贩毒团伙成员13名,其中,境外涉黑成员四人。共缴获“摇头丸”5000余粒,走私高级轿车两辆,毒资近20万元。
迄今为止,此案仍被列为沪上警方破获的最大一宗“摇头丸”毒品案。以后破获的零零星星此类毒品案,规模盖莫若此。
“摇头丸”在上海滩露出狰狞面目的时候,是15年前的秋冬之交。然而,令贩毒分子始料不及的是,当恶魔撒旦的利爪甫一伸出,就被上海警方的出鞘之剑斩断。
舞客发飙,舞场有鬼
1999年11月20日下午,一封令人触目惊心的群众举报信,摆在了长宁区政府领导的桌上,引起时任区委书记茅明贵及区长姜梁的高度关注。经传阅,两人分别在举报信上圈阅:迅速查清案情,严厉打击此类贩毒活动!
来信反映番禺路上一家叫“激情”的酒吧,其迪斯科舞厅出现了异常的状况:一群青年男女经常在这里通宵达旦地跳舞。其舞姿之“疯狂”,令人瞠目结舌。只要快节奏的迪斯科音乐响起,这帮青年舞客手舞足蹈,脑袋剧烈摇晃不止。男人的脑袋摆动得像“拨浪鼓”一般;女人的长发随着音乐节奏摇动,犹如快速旋转而散开的裙摆。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舞者不知疲倦,能持续数小时经久不息,让旁观者看得头晕目眩。
显然,这些舞客的行为是反常的。是什么东西能让人如此异常地亢奋?据知情者透露:舞厅内有人悄悄地向舞客兜售100多元一粒的小药丸。购买这种昂贵药丸的人,只要吞进肚子,药丸片刻之间就会发挥异常神奇的作用。这样的人,随着迪斯科音乐节奏,疯狂地摇头不止,连续数小时不能自制,直至身体完全瘫软……
知情者还透露,这种小药丸俗称“摇头丸”,是一种新型毒品。人在跳舞前一旦吃下它,就会无法自制,舞姿“疯狂”,摇头不止。
这种“摇头丸”,无论对人的身体,还是精神,都会带来极大的伤害。如果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将是不可逆转的损害,直至危及性命。
出于良知和义愤,知情者踟蹰良久,决定向当地政府举报这种罪行。并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割掉这颗贻害社会的“毒瘤”。
乔扮舞客,摸底探毒
举报信和领导批示旋即转到肩负一方平安重任的长宁公安分局。
时任分局长丁年保临危受命,连夜召来刑侦骨干人员,开了一个短促而紧急的会议,迅速部署对此案的侦查工作。
当年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郑为国调兵遣将,选派刑侦支队的缉毒精英,在市局刑警“803”的支持配合下,组成“11·20”专案组,追根究源,挖掘线索,逐步铺开“摇头丸”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激情”酒吧里究竟藏了多少猫腻,几许妖孽?专案组还须亲临实地,探囊一摸。
21日晚,迪斯科舞场来了几位陌生面孔“舞客”。其中一位体魄壮硕,戴着墨镜的中年人,饶有兴趣地“观赏”舞客们疯狂的舞姿。
舞罢一曲,休憩间隙,中年人朝不远处的服务小姐招手示意。
“需要什么服务吗?”小姐走过来轻声问。“这种跳舞的药片有卖吗?”中年人悄声道。“他那里有卖的。”小姐指着舞厅暗角的一挺着“啤酒肚”的胖子。
“这种药片力道蛮大的嘛,我弄一点行吗?”中年人顿时“兴奋”起来。
稍顷,小姐从“胖子”那里带过话来:你们几个陌生面孔,从来没看到过。吃不准你们是啥人?最多只能卖一粒给你尝尝味道。下趟混熟了再讲……
显然,“胖子”对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还是存有戒心的。但是,又怕跑了一笔“生意”,抖抖豁豁还是抛出了一颗药丸。
小姐充当二传手,得到10元小费。中年人另外掏出150元,得到一粒小药丸:这桩“买卖”就算是成交。
眨眼工夫,这几位陌生人悄然而退。舞厅暗处的“胖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位陌生人,心中一阵忐忑涌起,一丝疑惑笼罩:“职业”敏感暗示——好像是不祥之兆?!
“胖子”的忧虑不是没道理。平时来买药丸的都是迪斯科舞厅的常客,而且都是年轻人。今晚来买药丸的却是年过半百的“老江湖”,而且买了药马上就离开了。
这些陌生人究竟是什么人?该不是公安的密探吧?或者是“黑道”上的人物,设了个“套子”让他钻?“胖子”有点后悔了,真不该把药丸卖给他们。但他转念又思忖,事情也许根本没有这么糟糕。但愿上帝保佑,自己在胡思乱想……
如果“胖子”猜测靠谱的话,他的肠子恐怕都要悔青了。倘若他知道这几位陌生人就是长宁分局副局长郑为国和刑侦支队支队长沈余祥等人,恐怕连寻死的心都会有。
声东击西,“胖子”落网
专案组乔装打扮的暗访,大有斩获,首战告捷。虽然获取的只是一粒小小药丸,却能够给幕后的贩毒团伙以致命的一击。
经化验鉴定,药丸被确认为含有高成分的MDMA,就是毒品“摇头丸”!
正当警方踌躇满志,准备采取下一步措施之际,“激情”酒吧迪斯科舞厅却莫明其妙地“谢幕”了。
酒吧大门上贴出一张告示:“音响坏了,暂停营业”。当然,此案中的角儿“胖子”,也就随之“失踪”了。看样子,这酒吧和“胖子”之间的关系,说不清,理还乱。
“胖子”是这个贩毒团伙中的一只重要爪牙,已是秃脑瓜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了。舞厅歇业,跟“胖子”出售毒品“摇头丸”败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专案组判断,打草惊蛇了。这是舞厅放出的一个试探气球。只要沉住气,过了风头,“胖子”肯定还会继续活动的。 茫茫“舞海”觅“摇头”,专案组决定暂且撇下“激情”不管,另辟蹊径。警方的视线开始筛滤区域内的其他歌舞厅,果然又找到一个破案楔机。
郑为国等“故伎重演”,从另一个舞厅小姐的手中购得“摇头丸”一粒。据小姐称,药丸也是一个叫“胖子”的人所售,此人的外貌与在“激情”酒吧客串的“胖子”相貌神似。
此“胖”是否那“胖”? 专案组认为,狡兔三窟,“胖子”的这桩“业务”,不会吊死在“激情”这一棵树上。侦查人员随即在舞厅外围设伏,连续“守株待兔”一昼夜。功夫不费苦心人,“胖子”果然没有消停。这天凌晨3时,胖子大大咧咧地迈步跨出舞厅,叼上一根香烟,未及点燃,猝不及防地被侦查员扑倒在地,密捕带走。
经连夜突击审讯,“胖子”交代在全市10余个舞厅向舞客兜售“摇头丸”的犯罪事实。“摇头丸”从何而来?“胖子”吞吞吐吐地供出,毒品是从一位“境外来客”处批发来的。
茶馆“设宴”,请君入瓮
经专案组追根刨底,“胖子”透露,这位“境外来客”的“胃口”很大,每一笔交易都必须百粒以上计数,对小打小闹的生意不屑一顾。“胖子”还透露一条信息:最近“境外来客”欲与他做一宗“大买卖”。可“胖子”不过是“小本经营”,资金不足,对这桩买卖心有余而力不逮,故半途而废。
专案组斟酌再三,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让“胖子”假戏真做,便于顺藤摸瓜。
“胖子”急于立功赎罪,爽快地应承下来。这人倒也是一块演员的料,一场戏演绎得惟妙惟肖,马上拎起电话:“李老板啊,是我,肥仔呀。”
“是这样的,上次你说的那桩‘买卖’,我介绍我朋友来跟你谈。他呀,‘立升’蛮大的,资金没有问题。噢,人嘛,绝对没问题的,侬放一百个心好了。”电话这头,这人鼓动如簧巧舌,竭力撺掇“李老板”上钩。如此这般,“境外客”岂能不中招。于是,急吼吼地要来谈成这笔“生意”。
“交易”时间定在12月1日下午1时,地点约在长宁区某茶馆。
是日,专案组设下“鸿门宴”,请“李老板”入瓮。一小时过去了,不见“李老板”身影。两个小时后,侦查员仍在屏息等待。下午3时的钟点刚刚敲响,“境外客”李彬终于按捺不住寂寞,姗姗露面,出现在茶馆门口。守候已久的侦查员一拥而上,一举拿下。
从李的随身的一只黑色皮包中,侦查员当场搜出“摇头丸”700粒。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李彬面如土色,簌簌发抖。
据李彬供词,专案组获悉,与李一起入境来沪贩毒的,还有另一个同伙,叫谢维干。兵贵神速,事不宜迟。为了防止谢嗅到风声出逃,当天晚上,专案组出动两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扑向吴中路上谢维干的居所。真是无巧不成书。此时谢正好从外面用餐归来,被侦查员堵在门口,关门打狗。
谢被擒拿之后,侦查员从他的住处墙角的一只考克箱内,搜获一包“摇头丸”,计有毒丸50粒。
敲山震虎,“大头”中招
专案组叱咤一线,大获全胜。但是,市区的一些舞厅,“摇头丸”仍然是肆虐未绝。事实表明,在这桩“摇头丸”毒品案的背后,隐匿着一双硕大的魔爪,编织了一张隐秘的毒网。
除恶应务尽,擒贼须擒王。专案组寻踪觅迹,马不停蹄地转入第二次战役。
积累前车之鉴,郑为国率部再返重新开张的“激情”酒吧。视线中跳出一个新的目标——“大头”。
据了解,“大头”出行,常开一辆“凌志400”型轿车。车辆是走私的,车牌照是克隆的。
要逮住“大头”,难度很大。他驾车来去,稍纵即逝,且难觅行踪。然而,不等于说没有机会。12月2日清晨6时许,郑为国带领沈余祥等一干人,再去“激情”酒吧观察,恰好撞见这辆凌志轿车停在酒吧后门。
车在人必在。郑为国当机立断,立即诱捕“大头”!
“啥人的凌志轿车?堵住出路啦,帮帮忙,动一下好伐!”侦查员小刘踏进舞池,扯起嗓门大喊了一声。果然,一男子从酒吧内冲出,嘴里嘟囔着:“来了,来了,急啥啦。”
敲山震虎,“大头”露脸。他提着车门钥匙,贴近凌志车的刹那间,郑为国三步并作两步,逼到他的跟前,低吼一声:“公安局的,跟我们走一趟吧。”就这样,“大头”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地被带进了专案组审讯室。
从他的身上,搜出“摇头丸”136粒。打开“凌志”轿车的后厢盖,警方又查获“摇头丸”100粒,缴获毒资13000余元。
爪牙尽折,“艾米”亮相
从“大头”的嘴里,吐出一个神秘女人的名字,她叫“艾米”。
专案组揣测,她应该是这起特大“摇头丸”贩毒案幕后的真正的黑手。
这正是:“艾米”出手,非同寻常;动辄数千,胃口奇大;大宗贩毒,大把进钞。
“艾米”究竟何方“神圣”?能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头”的描述,仅仅是这个神秘女人真相的皮毛:“艾米”在东南亚某国混过,后嫁给一个香港人。仅此而已。
谁能找到“艾米”? “大头”吭哧憋肚半天,说“艾米”手下有两个马仔,只知道绰号:一个叫“黄毛”,还有一个是“冬瓜”。
据可靠消息,12月3日下午4时半,“黄毛”开一辆蓝色丰田车,要到新华路与一位“朋友”碰头。
得到这条消息,已是当天下午4时了。离“黄毛”约定的碰头时间,只剩下了半个小时。真是火烧眉毛!郑为国和沈余祥亲自出马,驾车飞速赶往现场。
等到郑沈二人心急火燎地赶到新华路凯旋路口,只提前了一分钟。气喘未定,遥望一辆蓝色丰田车疾驶而来。沈余祥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横在丰田车头前,截住了来者的去路。“丰田”急倒车,未料被赶来增援的警车堵住。前后夹击,车上的“黄毛”,终成瓮中之鳖。
也许是做贼心虚,贩毒分子大多用的是走私车,悬挂假牌照。“黄毛”驾驶的这辆丰田高级轿车,亦如此。
根据“黄毛”的交代,当夜10时许,专案组调遣精锐,直扑“豪都”夜总会,将正在潇洒的“冬瓜”捕获。这下才水落石出:“大头”、“黄毛”和“冬瓜”,三人都是“摇头丸”贩毒团伙的马仔。他们围绕一个共同的“老板”,那就是“艾米”。 紧接着,“艾米”的神秘身份也初显端倪。她的真名叫方莉娟,现年应该34岁,职业为无业游民,原系本市户口迁出境外,曾经在普陀区杨柳青路住过。
“黄毛”等三人的口供,还印证了这样一件事:方莉娟曾在11月初携带“摇头丸”2500余粒入境,贩卖给沪上的“二道贩子”,获得暴利。尝到甜头之后,方准备在12月9日再次入境,做一宗更大的“买卖”……
虹桥“恭候”,宾馆收网
为了将毒枭“艾米”一网打尽,专案组对外封锁了“大头”“黄毛”等人被捕的消息,并且让马仔“大头”“冬瓜”按时与“艾米”联系,故未漏出破绽,使方莉娟深信一切如常,继续铤而走险。
12月9日,专案组证实,方莉娟乘坐国际航班,中午11 时抵达虹桥机场。
问题是,方莉娟来沪后,选择何处交易呢?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专案组设计了几套捕捉方案,由市局、分局各抽调20余名侦查员,分五组展开追踪抓捕行动。
9日中午,第一组侦查员在某宾馆登记册上发现,方莉娟预订了704客房。于是,在宾馆和客房周围架网伺候,等候“大鱼”上钩。
中午1时半,第二组侦查员发现虹桥国际机场出口处走出一对中年男女,遂紧追不舍。
男人身高马大,上身穿黑色皮夹克,推着一辆行李车。女人穿一件墨绿色毛衣,外罩一件米色毛背心,右肩挎一只褐色坤包,左手挽一件深色风衣。
侦查员远远打量,女人显得瘦削白皙,与户籍资料上的照片相比,虽然显得略有苍老,但相貌特征,举手投足,并无二致。
蹲守在远处的侦查员确信——“没错,她就是方莉娟!”
此时方的一双眸子,幽幽发光,格外警觉,骨碌碌地乱转。紧跟着她的,应该是她的同伙和丈夫——香港黑道的阿尚义。
女人扬手招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这对不速之客迅速上车,直奔某宾馆而去。
在宾馆大堂,女人环顾四周,确信“安全”之后,便开始办理客房登记,进入了预订的套房。女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撕下矜持淑女的形象,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心急火燎不停地打电话,预约下家。
不过是一袋烟功夫,三批“买主”被迅速搞定。他们将分别在2时、2时半、3时三个时间段准时到达。
熟门熟路,快速“发货”。可见女人熟谙此道久矣,绝非一日之功。
2时整,第一批毒贩按时应邀而至。当他们怀揣着“药丸”,兴冲冲地跨出704房门,突然被人捂住嘴巴,拖入斜对面的716客房。于是,来一个,抓一个;来一对,逮一双。下午三时刚过,警方如法炮制,先后将三批五人“二道贩子”悉数拿下。
紧接着,“704”房门被一脚踹开,大批侦查员持枪鱼贯进入房内。女人脸色惨白:“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方莉娟,别再演戏了,一切该结束了!”一马当先的郑为国,横挡在女人跟前,字字千钧。
“我‘出手’已经够快的了,想不到你们更快。”“艾米”长长叹了一口气,耷拉下了脑袋。
这场终极战,成功抓获毒枭“艾米”夫妇,捕获毒贩五人,缴获毒品“摇头丸”4014粒,毒资16万元,港币1.6万元及一批贩毒工具。
“艾米”一伙的下场,应了中国一句老话:玩火者,必自焚!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在眼花缭乱的社会中,企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者司空见惯。可是,把贪欲演绎到极致,且丧尽天良的,莫过于贩毒!
1999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长宁公安分局与市局“803”刑侦总队联袂,从一封举报信入手,连续鏖战了20个昼夜,成功摧毁了一个由境内外贩毒分子勾结,倒卖大宗“摇头丸”毒品的犯罪团伙。
这次缉毒行动,先后抓捕了境内外贩毒团伙成员13名,其中,境外涉黑成员四人。共缴获“摇头丸”5000余粒,走私高级轿车两辆,毒资近20万元。
迄今为止,此案仍被列为沪上警方破获的最大一宗“摇头丸”毒品案。以后破获的零零星星此类毒品案,规模盖莫若此。
“摇头丸”在上海滩露出狰狞面目的时候,是15年前的秋冬之交。然而,令贩毒分子始料不及的是,当恶魔撒旦的利爪甫一伸出,就被上海警方的出鞘之剑斩断。
舞客发飙,舞场有鬼
1999年11月20日下午,一封令人触目惊心的群众举报信,摆在了长宁区政府领导的桌上,引起时任区委书记茅明贵及区长姜梁的高度关注。经传阅,两人分别在举报信上圈阅:迅速查清案情,严厉打击此类贩毒活动!
来信反映番禺路上一家叫“激情”的酒吧,其迪斯科舞厅出现了异常的状况:一群青年男女经常在这里通宵达旦地跳舞。其舞姿之“疯狂”,令人瞠目结舌。只要快节奏的迪斯科音乐响起,这帮青年舞客手舞足蹈,脑袋剧烈摇晃不止。男人的脑袋摆动得像“拨浪鼓”一般;女人的长发随着音乐节奏摇动,犹如快速旋转而散开的裙摆。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舞者不知疲倦,能持续数小时经久不息,让旁观者看得头晕目眩。
显然,这些舞客的行为是反常的。是什么东西能让人如此异常地亢奋?据知情者透露:舞厅内有人悄悄地向舞客兜售100多元一粒的小药丸。购买这种昂贵药丸的人,只要吞进肚子,药丸片刻之间就会发挥异常神奇的作用。这样的人,随着迪斯科音乐节奏,疯狂地摇头不止,连续数小时不能自制,直至身体完全瘫软……
知情者还透露,这种小药丸俗称“摇头丸”,是一种新型毒品。人在跳舞前一旦吃下它,就会无法自制,舞姿“疯狂”,摇头不止。
这种“摇头丸”,无论对人的身体,还是精神,都会带来极大的伤害。如果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将是不可逆转的损害,直至危及性命。
出于良知和义愤,知情者踟蹰良久,决定向当地政府举报这种罪行。并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割掉这颗贻害社会的“毒瘤”。
乔扮舞客,摸底探毒
举报信和领导批示旋即转到肩负一方平安重任的长宁公安分局。
时任分局长丁年保临危受命,连夜召来刑侦骨干人员,开了一个短促而紧急的会议,迅速部署对此案的侦查工作。
当年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郑为国调兵遣将,选派刑侦支队的缉毒精英,在市局刑警“803”的支持配合下,组成“11·20”专案组,追根究源,挖掘线索,逐步铺开“摇头丸”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激情”酒吧里究竟藏了多少猫腻,几许妖孽?专案组还须亲临实地,探囊一摸。
21日晚,迪斯科舞场来了几位陌生面孔“舞客”。其中一位体魄壮硕,戴着墨镜的中年人,饶有兴趣地“观赏”舞客们疯狂的舞姿。
舞罢一曲,休憩间隙,中年人朝不远处的服务小姐招手示意。
“需要什么服务吗?”小姐走过来轻声问。“这种跳舞的药片有卖吗?”中年人悄声道。“他那里有卖的。”小姐指着舞厅暗角的一挺着“啤酒肚”的胖子。
“这种药片力道蛮大的嘛,我弄一点行吗?”中年人顿时“兴奋”起来。
稍顷,小姐从“胖子”那里带过话来:你们几个陌生面孔,从来没看到过。吃不准你们是啥人?最多只能卖一粒给你尝尝味道。下趟混熟了再讲……
显然,“胖子”对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还是存有戒心的。但是,又怕跑了一笔“生意”,抖抖豁豁还是抛出了一颗药丸。
小姐充当二传手,得到10元小费。中年人另外掏出150元,得到一粒小药丸:这桩“买卖”就算是成交。
眨眼工夫,这几位陌生人悄然而退。舞厅暗处的“胖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位陌生人,心中一阵忐忑涌起,一丝疑惑笼罩:“职业”敏感暗示——好像是不祥之兆?!
“胖子”的忧虑不是没道理。平时来买药丸的都是迪斯科舞厅的常客,而且都是年轻人。今晚来买药丸的却是年过半百的“老江湖”,而且买了药马上就离开了。
这些陌生人究竟是什么人?该不是公安的密探吧?或者是“黑道”上的人物,设了个“套子”让他钻?“胖子”有点后悔了,真不该把药丸卖给他们。但他转念又思忖,事情也许根本没有这么糟糕。但愿上帝保佑,自己在胡思乱想……
如果“胖子”猜测靠谱的话,他的肠子恐怕都要悔青了。倘若他知道这几位陌生人就是长宁分局副局长郑为国和刑侦支队支队长沈余祥等人,恐怕连寻死的心都会有。
声东击西,“胖子”落网
专案组乔装打扮的暗访,大有斩获,首战告捷。虽然获取的只是一粒小小药丸,却能够给幕后的贩毒团伙以致命的一击。
经化验鉴定,药丸被确认为含有高成分的MDMA,就是毒品“摇头丸”!
正当警方踌躇满志,准备采取下一步措施之际,“激情”酒吧迪斯科舞厅却莫明其妙地“谢幕”了。
酒吧大门上贴出一张告示:“音响坏了,暂停营业”。当然,此案中的角儿“胖子”,也就随之“失踪”了。看样子,这酒吧和“胖子”之间的关系,说不清,理还乱。
“胖子”是这个贩毒团伙中的一只重要爪牙,已是秃脑瓜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了。舞厅歇业,跟“胖子”出售毒品“摇头丸”败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专案组判断,打草惊蛇了。这是舞厅放出的一个试探气球。只要沉住气,过了风头,“胖子”肯定还会继续活动的。 茫茫“舞海”觅“摇头”,专案组决定暂且撇下“激情”不管,另辟蹊径。警方的视线开始筛滤区域内的其他歌舞厅,果然又找到一个破案楔机。
郑为国等“故伎重演”,从另一个舞厅小姐的手中购得“摇头丸”一粒。据小姐称,药丸也是一个叫“胖子”的人所售,此人的外貌与在“激情”酒吧客串的“胖子”相貌神似。
此“胖”是否那“胖”? 专案组认为,狡兔三窟,“胖子”的这桩“业务”,不会吊死在“激情”这一棵树上。侦查人员随即在舞厅外围设伏,连续“守株待兔”一昼夜。功夫不费苦心人,“胖子”果然没有消停。这天凌晨3时,胖子大大咧咧地迈步跨出舞厅,叼上一根香烟,未及点燃,猝不及防地被侦查员扑倒在地,密捕带走。
经连夜突击审讯,“胖子”交代在全市10余个舞厅向舞客兜售“摇头丸”的犯罪事实。“摇头丸”从何而来?“胖子”吞吞吐吐地供出,毒品是从一位“境外来客”处批发来的。
茶馆“设宴”,请君入瓮
经专案组追根刨底,“胖子”透露,这位“境外来客”的“胃口”很大,每一笔交易都必须百粒以上计数,对小打小闹的生意不屑一顾。“胖子”还透露一条信息:最近“境外来客”欲与他做一宗“大买卖”。可“胖子”不过是“小本经营”,资金不足,对这桩买卖心有余而力不逮,故半途而废。
专案组斟酌再三,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让“胖子”假戏真做,便于顺藤摸瓜。
“胖子”急于立功赎罪,爽快地应承下来。这人倒也是一块演员的料,一场戏演绎得惟妙惟肖,马上拎起电话:“李老板啊,是我,肥仔呀。”
“是这样的,上次你说的那桩‘买卖’,我介绍我朋友来跟你谈。他呀,‘立升’蛮大的,资金没有问题。噢,人嘛,绝对没问题的,侬放一百个心好了。”电话这头,这人鼓动如簧巧舌,竭力撺掇“李老板”上钩。如此这般,“境外客”岂能不中招。于是,急吼吼地要来谈成这笔“生意”。
“交易”时间定在12月1日下午1时,地点约在长宁区某茶馆。
是日,专案组设下“鸿门宴”,请“李老板”入瓮。一小时过去了,不见“李老板”身影。两个小时后,侦查员仍在屏息等待。下午3时的钟点刚刚敲响,“境外客”李彬终于按捺不住寂寞,姗姗露面,出现在茶馆门口。守候已久的侦查员一拥而上,一举拿下。
从李的随身的一只黑色皮包中,侦查员当场搜出“摇头丸”700粒。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李彬面如土色,簌簌发抖。
据李彬供词,专案组获悉,与李一起入境来沪贩毒的,还有另一个同伙,叫谢维干。兵贵神速,事不宜迟。为了防止谢嗅到风声出逃,当天晚上,专案组出动两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扑向吴中路上谢维干的居所。真是无巧不成书。此时谢正好从外面用餐归来,被侦查员堵在门口,关门打狗。
谢被擒拿之后,侦查员从他的住处墙角的一只考克箱内,搜获一包“摇头丸”,计有毒丸50粒。
敲山震虎,“大头”中招
专案组叱咤一线,大获全胜。但是,市区的一些舞厅,“摇头丸”仍然是肆虐未绝。事实表明,在这桩“摇头丸”毒品案的背后,隐匿着一双硕大的魔爪,编织了一张隐秘的毒网。
除恶应务尽,擒贼须擒王。专案组寻踪觅迹,马不停蹄地转入第二次战役。
积累前车之鉴,郑为国率部再返重新开张的“激情”酒吧。视线中跳出一个新的目标——“大头”。
据了解,“大头”出行,常开一辆“凌志400”型轿车。车辆是走私的,车牌照是克隆的。
要逮住“大头”,难度很大。他驾车来去,稍纵即逝,且难觅行踪。然而,不等于说没有机会。12月2日清晨6时许,郑为国带领沈余祥等一干人,再去“激情”酒吧观察,恰好撞见这辆凌志轿车停在酒吧后门。
车在人必在。郑为国当机立断,立即诱捕“大头”!
“啥人的凌志轿车?堵住出路啦,帮帮忙,动一下好伐!”侦查员小刘踏进舞池,扯起嗓门大喊了一声。果然,一男子从酒吧内冲出,嘴里嘟囔着:“来了,来了,急啥啦。”
敲山震虎,“大头”露脸。他提着车门钥匙,贴近凌志车的刹那间,郑为国三步并作两步,逼到他的跟前,低吼一声:“公安局的,跟我们走一趟吧。”就这样,“大头”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地被带进了专案组审讯室。
从他的身上,搜出“摇头丸”136粒。打开“凌志”轿车的后厢盖,警方又查获“摇头丸”100粒,缴获毒资13000余元。
爪牙尽折,“艾米”亮相
从“大头”的嘴里,吐出一个神秘女人的名字,她叫“艾米”。
专案组揣测,她应该是这起特大“摇头丸”贩毒案幕后的真正的黑手。
这正是:“艾米”出手,非同寻常;动辄数千,胃口奇大;大宗贩毒,大把进钞。
“艾米”究竟何方“神圣”?能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头”的描述,仅仅是这个神秘女人真相的皮毛:“艾米”在东南亚某国混过,后嫁给一个香港人。仅此而已。
谁能找到“艾米”? “大头”吭哧憋肚半天,说“艾米”手下有两个马仔,只知道绰号:一个叫“黄毛”,还有一个是“冬瓜”。
据可靠消息,12月3日下午4时半,“黄毛”开一辆蓝色丰田车,要到新华路与一位“朋友”碰头。
得到这条消息,已是当天下午4时了。离“黄毛”约定的碰头时间,只剩下了半个小时。真是火烧眉毛!郑为国和沈余祥亲自出马,驾车飞速赶往现场。
等到郑沈二人心急火燎地赶到新华路凯旋路口,只提前了一分钟。气喘未定,遥望一辆蓝色丰田车疾驶而来。沈余祥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横在丰田车头前,截住了来者的去路。“丰田”急倒车,未料被赶来增援的警车堵住。前后夹击,车上的“黄毛”,终成瓮中之鳖。
也许是做贼心虚,贩毒分子大多用的是走私车,悬挂假牌照。“黄毛”驾驶的这辆丰田高级轿车,亦如此。
根据“黄毛”的交代,当夜10时许,专案组调遣精锐,直扑“豪都”夜总会,将正在潇洒的“冬瓜”捕获。这下才水落石出:“大头”、“黄毛”和“冬瓜”,三人都是“摇头丸”贩毒团伙的马仔。他们围绕一个共同的“老板”,那就是“艾米”。 紧接着,“艾米”的神秘身份也初显端倪。她的真名叫方莉娟,现年应该34岁,职业为无业游民,原系本市户口迁出境外,曾经在普陀区杨柳青路住过。
“黄毛”等三人的口供,还印证了这样一件事:方莉娟曾在11月初携带“摇头丸”2500余粒入境,贩卖给沪上的“二道贩子”,获得暴利。尝到甜头之后,方准备在12月9日再次入境,做一宗更大的“买卖”……
虹桥“恭候”,宾馆收网
为了将毒枭“艾米”一网打尽,专案组对外封锁了“大头”“黄毛”等人被捕的消息,并且让马仔“大头”“冬瓜”按时与“艾米”联系,故未漏出破绽,使方莉娟深信一切如常,继续铤而走险。
12月9日,专案组证实,方莉娟乘坐国际航班,中午11 时抵达虹桥机场。
问题是,方莉娟来沪后,选择何处交易呢?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专案组设计了几套捕捉方案,由市局、分局各抽调20余名侦查员,分五组展开追踪抓捕行动。
9日中午,第一组侦查员在某宾馆登记册上发现,方莉娟预订了704客房。于是,在宾馆和客房周围架网伺候,等候“大鱼”上钩。
中午1时半,第二组侦查员发现虹桥国际机场出口处走出一对中年男女,遂紧追不舍。
男人身高马大,上身穿黑色皮夹克,推着一辆行李车。女人穿一件墨绿色毛衣,外罩一件米色毛背心,右肩挎一只褐色坤包,左手挽一件深色风衣。
侦查员远远打量,女人显得瘦削白皙,与户籍资料上的照片相比,虽然显得略有苍老,但相貌特征,举手投足,并无二致。
蹲守在远处的侦查员确信——“没错,她就是方莉娟!”
此时方的一双眸子,幽幽发光,格外警觉,骨碌碌地乱转。紧跟着她的,应该是她的同伙和丈夫——香港黑道的阿尚义。
女人扬手招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这对不速之客迅速上车,直奔某宾馆而去。
在宾馆大堂,女人环顾四周,确信“安全”之后,便开始办理客房登记,进入了预订的套房。女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撕下矜持淑女的形象,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心急火燎不停地打电话,预约下家。
不过是一袋烟功夫,三批“买主”被迅速搞定。他们将分别在2时、2时半、3时三个时间段准时到达。
熟门熟路,快速“发货”。可见女人熟谙此道久矣,绝非一日之功。
2时整,第一批毒贩按时应邀而至。当他们怀揣着“药丸”,兴冲冲地跨出704房门,突然被人捂住嘴巴,拖入斜对面的716客房。于是,来一个,抓一个;来一对,逮一双。下午三时刚过,警方如法炮制,先后将三批五人“二道贩子”悉数拿下。
紧接着,“704”房门被一脚踹开,大批侦查员持枪鱼贯进入房内。女人脸色惨白:“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方莉娟,别再演戏了,一切该结束了!”一马当先的郑为国,横挡在女人跟前,字字千钧。
“我‘出手’已经够快的了,想不到你们更快。”“艾米”长长叹了一口气,耷拉下了脑袋。
这场终极战,成功抓获毒枭“艾米”夫妇,捕获毒贩五人,缴获毒品“摇头丸”4014粒,毒资16万元,港币1.6万元及一批贩毒工具。
“艾米”一伙的下场,应了中国一句老话:玩火者,必自焚!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