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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工程业绩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陕西省实际,展开勘察设计企业工程业绩入库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勘察设计企业录入业绩范围为,如实填报2014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竣工验收备案的陕西省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