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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历来是一个让人恐惧的名词,同时也是我国城市居民的首要死亡原因。
而一旦患上癌症,患者一方面要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一方面还常常被高昂的治疗费用逼得走投无路,甚至变卖家产、全家举债。
难道治疗癌症一定要倾家荡产?在癌症治疗的巨额费用中,哪些是值得的,哪些又是花了冤枉钱?手术、放化疗、中药,癌症患者怎样抉择……
2006年,山东曾发生过一起“弃母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人们曾经同声谴责那个将身患癌症的母亲“遗弃”的不孝子,然而,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却让愤怒变成了叹息,面对癌症的无奈叹息……
2006年7月9日,是66岁的胃癌患者王美容住进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医院肿瘤科的第3天。这一天,一直陪在身边的儿子竟然“失踪”了。护士根据入院记录联络她的儿子,却发现留下的全是假地址、假姓名。
医院据此判断,亲人把她抛弃了。消息一传出,各大媒体纷纷围绕“儿子将癌症母亲弃于医院”展开报道,“弃母事件”一时成为热点话题。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村老太太,变成了济南市民牵肠挂肚的人。善良的人们纷纷发问:“在老人最需要关怀的时候,亲人去哪了?”
7月17日,王美容的儿子曹新安回到济南,然而此时,他却发现自己多了个“弃母逆子”的称呼。
面对种种质问,曹新安道出了自己的无奈:“大家都关心我离开母亲的8天干了什么,可我带母亲看病的这一年多,谁又关心过我呢?”
原来,进入千佛山医院后3天,曹新安预交的1100多元治疗费已所剩无几。无奈,他和父亲决定分头筹钱。父亲回老家卖麦子,他去外地找朋友借钱。为筹钱,他去了石家庄、南京、徐州等地,自从娘确诊患了胃癌后,他一直这么奔波。因为害怕医院在自己走后把母亲驱逐出院,曹新安选择了不辞而别,并留下了假信息。
在曹新安的口袋里,记者发现一份一年多的求医清单,按照这份清单,从2003年母亲得病开始,曹家共花了15万元。
15万元意味着什么?山东省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元,其中仅一半左右是现金收入。按照这个收入水平,王美容老人要挣出15万元的医药费,即使不吃不喝也得劳动76年。曹新安为了给母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至今依然孑然一身,自己得了肝病也无钱顾及。曹新安的4个妹妹家境都很差,所有的钱都给老人治病了,大女儿的儿子因家庭贫困已辍学。绝望中,曹新安还曾在北京协和医院门口挂上“卖肾救母”的牌子,被公安局误以为是闹事者,扣留了3个小时。
与曹新安同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我们村80%的人务农,一亩棉花卖六七百元,一亩小麦卖三四百元,一年到头没什么余钱,怎么看得起病呢?我们农村人生病,是小病养、大病拖、重病见阎王,得了癌症只能等死。”
为癌倾家荡产,几多“人祸”作怪
看完上面这个故事,人们既有无奈,也有质问:为什么一个人的病会让全家破产、举债?是什么把癌症治疗的费用推上天价?如果说所有这些都是癌症本身的特性使然,是延长患者生命、减少痛苦所必需的,那我们只能接受。可是,其中却偏偏夹杂着我们不愿看到的“人祸”。
医院的“摇钱树”
由于癌症治疗费用昂贵,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此,癌症患者一直是各大医院争相抢夺的“肥肉”,甚至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也展开抢夺癌症患者的争斗。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挣钱。在某些医院,一些医务人员利用患者“有1%希望也要做100%努力”的心理大做文章,借癌症狠捞,推荐高价药、进口药,让患者多掏钱,最后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对于这一点,去年被媒体曝光的一起事件非常典型——
2006年4月,家住东莞的肖女士在当地医院被确诊患上乳腺癌,在当地医院做完手术后,肖女士的一名在广州某著名三甲医院消化科工作的亲戚获悉这一消息,立即赶到东莞,说服肖女士到自己工作的医院做化疗和放疗——具体说,就是到这家三甲医院消化科做化疗和放疗。
把一名乳腺癌患者拉到消化科做化疗,实在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万一被医院领导发现,那么极有可能被勒令把患者转到胸外科等相关科室,这样消化科就没钱可挣了。
在这种情况下,肖女士的这名亲戚帮她想出了一个“暗渡陈仓”的办法,让她以患胃癌的名义,住进了消化科。
在消化科做完第一次化疗手术后,肖女士即出现肾功能不全的症状,排尿减少。见情况紧急,消化科才将收治了肖女士的真相向院方汇报。随即肖女士被立即转到胸外科。
“我们询问消化科的医生,想知道肖女士癌症的分子属性,以及采用了什么化疗方案,但是消化科的医生一问三不知。”接受记者采访的这家医院胸外科医生透露,消化科的医生反而很生气,说不就是化疗和放疗吗,哪个医生不会做?
可见,癌症治疗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高的治疗费用,一些医院的不规范行为难辞其咎!如果说医院收治患者,不把心思放在治疗上,反而紧盯着经济效益,患者的医药费如何能不高?
所幸的是,现在国内很多权威专家都在呼吁针对癌症治疗制定统一方案,专家们相信,只要规范能够建立起来,并得到贯彻执行,个别医疗机构的不正之风就能够得到遏制,患者也就能得到适度、有效的治疗。
江湖游医,害人不浅
当然,披着白大褂赚昧心钱的医生毕竟是少数,医患之间的信任是患者获得有效治疗的前提。与少数医院的不规范治疗相比,不少患者因为不相信医生的正规治疗,转而相信所谓“灵丹妙药”而上当受骗,耽误治疗时机,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例子则更是不胜枚举。
打开电视机、收音机,翻开报纸杂志,各种治疗肿瘤的广告可谓铺天盖地,它们都或明或暗、信誓旦旦地宣称,可以治疗各种癌症,这些产品或是祖传秘方,或是某某“肿瘤专家多年临床结晶”,或是经高科技提炼的新产品。
中医药能否治癌?这是所有癌症患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上海中医药大学何裕民教授告诉记者,从中医学理论而言,正气内虚是肿瘤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采取扶正培本的方法治疗癌症患者,可以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减轻放化疗毒副反应,增强放化疗效果,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某些中药还确具有抑癌、控制癌细胞浸润、杀伤癌细胞的独特效果。对恶性肿瘤等现代医学最棘手的问题,中药正在展现其良好的应用前景。因此,采用中药防癌抗癌并非毫无根据。
但是,中医治癌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脏腑病位、气血阴阳的不同而分别予以补益,决不是某一味、两味药物所包揽得了的。如果某人说自己仅用某一种药或某一种治疗方法就可治愈癌症,那就绝不可信。
对此,中山大学肿瘤医院的万德森教授用自己曾经接诊的一位患者的真实经历,向大家敲响了警钟。一位身患乳腺癌的女性患者听信一个江湖医生的广告,声言一个月内不用开刀治好她的癌症。方法是一手挤捏患侧乳房、一手牵拉舌头,患者会不断流涎——亦即是“排毒”。再辅以每天一剂价值数百元的中药,结果一个月下来,花费了几万元,癌瘤不但未见消失,反而增大,乳房皮肤潮红、肿瘤浸润。这时,患者已无力支付正规主流治疗的费用,何其悲惨!这样的江湖医生简直就是谋财害命。
被神化的灵芝
此外,现在铺天盖地的“灵芝治癌”浪潮,则更是一种貌似科学,其实隐藏着“谋财”甚或“害命”的骗局。
灵芝本是一种好的中药,何裕民教授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运用灵芝治疗肿瘤。临床运用表明,选择合适的灵芝菌株,讲究合理的使用(主要是提取方法),灵芝临床抗肿瘤效果优于一般的中医药。
但是,何教授也特别指出:真理向前一步便是谬误。灵芝可以较好地抗癌,是建立在科学研究与临床观察基础之上,借助了相应的现代科技手段萃取的结果。灵芝品系甚杂,不同的提取方法及不同的成分特点,以及相应的配伍,与其他肿瘤治疗手段的有机结合,都是影响其抗癌功效发挥的重要因素。可以明确地说,单一的粗制品并无确凿的抑瘤效果。
然而,何裕民教授指出,在某些人“要发财,抓治癌”的心理驱动下,灵芝抗癌的现状又是令人担忧的。某地某农科院大门广场一侧竟聚集了上百家作坊式的“高科技”灵芝抗癌产品产销商。有许多甚至连最基本的加工程序都不做,在推销员巧舌如簧的吹嘘下,粗粗的原料就成了救命的“神药”。何教授所在的研究所曾将患者拿来的所谓抗癌灵芝孢子粉做过检测,砂土杂质含量居然在17.8%~33%之间!
万德森教授则指出,在经济许可情况下,灵芝在癌症康复期用是可以考虑的,但作为主要治疗手段,是绝对不行的,我从来不推荐癌症患者使用。商家说患者吃了灵芝孢子粉后肿瘤消失了,这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要拿出可信的数据,不能空口说白话。譬如,一种由“××灵芝宝”摇身一变为“双灵××散”(其实改换名称而已),亦即从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变为准字号的药品,每盒1590元,只能服5天,即每天花费300多元。很多患者花了几万元,肿瘤仍然存在,等到肿瘤医院安排正规的主流治疗——手术、放疗、化疗时,患者已经囊空如洗。对比靶向药物格列卫(一种可治疗胃肠间质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特效药),一天的药费虽然要800多元,但它的效果显著,对特定类型的胃肠间质瘤几乎80%~90%有效,这800多元就花得值呵!两相对比,大家就应该知道哪一个是花了冤枉钱。
治癌之“度”
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这些治疗方式是治疗癌症的主流措施。但是面对大多数癌症,现在并没有根治的办法。很多时候,医生“十八般武艺”齐上阵,对癌症一阵“狂轰滥炸”,其中便难免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之举。究竟如何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才能既治好病又不花冤枉钱呢?
万德森教授指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一个“度”字上,既不“过度治疗”,也不要“治疗不足”。
所谓“过度治疗”,就是给癌症患者施行一些没有必要的、无效的治疗。例如早期局限的皮肤癌,单纯切除就能治愈;I期乳腺癌单纯手术的治愈率也可达到90%以上;只局限在黏膜的结直肠癌仅局部切除也可以治愈,根本不必动用“十八般武艺”。有些胃淋巴瘤仅用化疗即可治愈(晚期胃肠间质瘤服用靶向药物——格列卫,可获得明显效果,使用其他化疗药物或放射治疗几乎都无效,只是浪费金钱而已),不必“动刀动枪”。
可是,现在有的医生或是因为经济利益驱使,或是为了搏出名争第一,或是对肿瘤的规范治疗领会不深,对患者治疗过度,使患者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最终却落得个人财两空。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某大医院的医生报告,一例晚期直肠癌伴有多发性肝转移,且有肺结核空洞形成,该院为患者先作肺叶切除,继后作直肠癌切除,随即作全肝切除 肝移植。与会者顿时哗然,均觉得如此手术实在“过度”,患者术后结局可想而知。
据一项大宗癌症患者调查,1993年近10%的晚期癌症患者临终前两周还在接受化疗,到1999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2%。有资料表明,15%的晚期癌症患者,在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治疗中加速死亡。
手术之“度”
“手术治疗还是保守治疗?”这是癌症患者面临的第一个抉择。但是,对于不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普通大众而言,这无异于进行一场没有把握的赌局。
对此,专家的意见有时也有分歧。外科医生往往会倾向于手术治疗,而内科大夫及中医师则往往主张保守治疗,这常常会令患者感到无所适从。不过,对于一些特点鲜明的疾病,主流医学界还是有比较统一的观点:比如同样大小的肺部肿瘤,位置长在肺中间的比位置偏一点的更加不适宜手术;年长体弱者以及合并其他疾病者更不适宜手术;对直径小于3厘米的早期小块肝肿瘤,一般医生都建议手术,因为根治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直径大于5厘米者,多数医生认为手术会得不偿失。
究竟哪些情况下应该手术?罗荣城教授指出,以下三种情况适宜手术治疗。首先,对于大多数早期及一部分中期恶性肿瘤,手术应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案;其次,经过诱导化疗(即新辅助性化疗)或放疗,一些中晚期肿瘤降级减期,也可手术;再有,一些晚期病例,为缓解局部压迫症状可行姑息性手术。
不过,手术要严格控制手术适应证,对全身状况差、不能耐受手术打击的患者,病灶局部扩散、广泛粘连和远处转移的患者,单纯的切除手术无法起到缓解病情的作用,反而可能加速患者病情的恶化或成为肿瘤进展的刺激因素。
另外,器官移植手术日趋成熟,病例逐年增多,遗憾的是适应证掌握得并不够严格。曾有位门脉有癌栓的患者接受肝移植手术,术后1个月便发现移植肝脏的肿瘤转移病灶。这样的肝脏移植到底又有多大意义呢?
放化疗之“度”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这句话生动反映了一部分医生不顾患者的身体耐受力,一味化疗的做法。有些已经明显处于恶病质、身体极度衰竭的患者,或双肺广泛转移、已经上了呼吸机的患者仍在做化疗,这样的化疗显然就有待商榷了。
肿瘤的治疗应当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核心,来选择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万德森教授指出,有些癌肿处于早期时,单用手术治疗就可治愈,不必再加放疗或化疗。例如早期皮肤癌、声带癌,手术治愈率已接近100%;早期(I期)的乳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子宫癌等,根治性切除后都不必化疗。但是有些医院却硬是给患者“常规”化疗,美其名是预防复发,实际上是在“过度”损害患者的机体。就算是晚期复发性癌症,经反复多疗程化疗未见效果,而患者已极度虚弱,也不应再化疗。再强行化疗,实在是加促死亡而并非挽救生命。
那么,什么样的化疗算是“过度”?罗荣城教授介绍,一般来说,医生采取一线化疗方案2~3个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继续用到6个周期。如果一线治疗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二线方案。但是,如果一、二线方案都不起作用的话,就不能再“一条道走到黑”了,这时若执意化疗,结果只能是患者“花钱买罪受”。因为此时就算是肿瘤缩小一点,患者也会因化疗药对造血、免疫、消化等系统的损伤而降低生活质量。这种时候,与其化疗,还不如用止痛药来缓解患者的疼痛等症状。再譬如,肺癌术后的辅助化疗,按国际上的规定是4~6个周期,如果超过6个周期,就是过度,对患者没有任何好处,相反还会有害处。
放疗,对于肿瘤的治疗有着广泛的适应证,除一些放疗不敏感的肿瘤(如恶性黑色素瘤),基本均可进行放射治疗,部分肿瘤还可以取得根治的效果,一些晚期肿瘤的局部放疗可以起到缓解症状,减缓肿瘤发展的作用。但是,放疗在杀灭肿瘤的同时,也可能产生较难恢复的后遗症,如严重的骨髓抑制,鼻咽癌患者的声嘶、咽干、咽痛,胸部放疗引起的放射性食管炎、气管炎等,如不采取及时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生则需要长时间的恢复期,对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过度,看不见的“刀”也杀人
平时我们常常在媒体广告里看到“γ刀”、“X刀”、“质子刀”等字眼,它们其实同属于“立体定向放射”,因为能对局部病灶施以单次大剂量照射,达到类似外科手术的效果,故得名“刀”。但是,如果应用不当,反而会使这种“不开刀即可治疗肿瘤”的手段,变成“伤人不见血的刀”。
罗荣城教授介绍说,这些“刀”虽然都顶着“高科技”的光环,却并非万能。比如,它们对于一些较大的或病变部位广泛的病灶效果不佳,因为仅使一些病灶缩小或消失,对减轻患者痛苦和延长寿命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虽然不是真正的刀,这种治疗方式所引起的放射性损伤也不容忽视,有时候不仅没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反而增加新的痛苦。如在垂体瘤的治疗中,可能造成视神经损伤,导致患者失明。在躯体肿瘤的治疗中,会造成肺损伤、肝脏损伤、胃肠道穿孔等情况。此外,有些肿瘤根本不适合应用看不见的“刀”治疗,如恶性淋巴瘤、精原细胞瘤等。
而一旦患上癌症,患者一方面要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一方面还常常被高昂的治疗费用逼得走投无路,甚至变卖家产、全家举债。
难道治疗癌症一定要倾家荡产?在癌症治疗的巨额费用中,哪些是值得的,哪些又是花了冤枉钱?手术、放化疗、中药,癌症患者怎样抉择……
2006年,山东曾发生过一起“弃母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人们曾经同声谴责那个将身患癌症的母亲“遗弃”的不孝子,然而,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却让愤怒变成了叹息,面对癌症的无奈叹息……
2006年7月9日,是66岁的胃癌患者王美容住进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医院肿瘤科的第3天。这一天,一直陪在身边的儿子竟然“失踪”了。护士根据入院记录联络她的儿子,却发现留下的全是假地址、假姓名。
医院据此判断,亲人把她抛弃了。消息一传出,各大媒体纷纷围绕“儿子将癌症母亲弃于医院”展开报道,“弃母事件”一时成为热点话题。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村老太太,变成了济南市民牵肠挂肚的人。善良的人们纷纷发问:“在老人最需要关怀的时候,亲人去哪了?”
7月17日,王美容的儿子曹新安回到济南,然而此时,他却发现自己多了个“弃母逆子”的称呼。
面对种种质问,曹新安道出了自己的无奈:“大家都关心我离开母亲的8天干了什么,可我带母亲看病的这一年多,谁又关心过我呢?”
原来,进入千佛山医院后3天,曹新安预交的1100多元治疗费已所剩无几。无奈,他和父亲决定分头筹钱。父亲回老家卖麦子,他去外地找朋友借钱。为筹钱,他去了石家庄、南京、徐州等地,自从娘确诊患了胃癌后,他一直这么奔波。因为害怕医院在自己走后把母亲驱逐出院,曹新安选择了不辞而别,并留下了假信息。
在曹新安的口袋里,记者发现一份一年多的求医清单,按照这份清单,从2003年母亲得病开始,曹家共花了15万元。
15万元意味着什么?山东省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元,其中仅一半左右是现金收入。按照这个收入水平,王美容老人要挣出15万元的医药费,即使不吃不喝也得劳动76年。曹新安为了给母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至今依然孑然一身,自己得了肝病也无钱顾及。曹新安的4个妹妹家境都很差,所有的钱都给老人治病了,大女儿的儿子因家庭贫困已辍学。绝望中,曹新安还曾在北京协和医院门口挂上“卖肾救母”的牌子,被公安局误以为是闹事者,扣留了3个小时。
与曹新安同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我们村80%的人务农,一亩棉花卖六七百元,一亩小麦卖三四百元,一年到头没什么余钱,怎么看得起病呢?我们农村人生病,是小病养、大病拖、重病见阎王,得了癌症只能等死。”
为癌倾家荡产,几多“人祸”作怪
看完上面这个故事,人们既有无奈,也有质问:为什么一个人的病会让全家破产、举债?是什么把癌症治疗的费用推上天价?如果说所有这些都是癌症本身的特性使然,是延长患者生命、减少痛苦所必需的,那我们只能接受。可是,其中却偏偏夹杂着我们不愿看到的“人祸”。
医院的“摇钱树”
由于癌症治疗费用昂贵,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此,癌症患者一直是各大医院争相抢夺的“肥肉”,甚至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也展开抢夺癌症患者的争斗。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挣钱。在某些医院,一些医务人员利用患者“有1%希望也要做100%努力”的心理大做文章,借癌症狠捞,推荐高价药、进口药,让患者多掏钱,最后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对于这一点,去年被媒体曝光的一起事件非常典型——
2006年4月,家住东莞的肖女士在当地医院被确诊患上乳腺癌,在当地医院做完手术后,肖女士的一名在广州某著名三甲医院消化科工作的亲戚获悉这一消息,立即赶到东莞,说服肖女士到自己工作的医院做化疗和放疗——具体说,就是到这家三甲医院消化科做化疗和放疗。
把一名乳腺癌患者拉到消化科做化疗,实在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万一被医院领导发现,那么极有可能被勒令把患者转到胸外科等相关科室,这样消化科就没钱可挣了。
在这种情况下,肖女士的这名亲戚帮她想出了一个“暗渡陈仓”的办法,让她以患胃癌的名义,住进了消化科。
在消化科做完第一次化疗手术后,肖女士即出现肾功能不全的症状,排尿减少。见情况紧急,消化科才将收治了肖女士的真相向院方汇报。随即肖女士被立即转到胸外科。
“我们询问消化科的医生,想知道肖女士癌症的分子属性,以及采用了什么化疗方案,但是消化科的医生一问三不知。”接受记者采访的这家医院胸外科医生透露,消化科的医生反而很生气,说不就是化疗和放疗吗,哪个医生不会做?
可见,癌症治疗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高的治疗费用,一些医院的不规范行为难辞其咎!如果说医院收治患者,不把心思放在治疗上,反而紧盯着经济效益,患者的医药费如何能不高?
所幸的是,现在国内很多权威专家都在呼吁针对癌症治疗制定统一方案,专家们相信,只要规范能够建立起来,并得到贯彻执行,个别医疗机构的不正之风就能够得到遏制,患者也就能得到适度、有效的治疗。
江湖游医,害人不浅
当然,披着白大褂赚昧心钱的医生毕竟是少数,医患之间的信任是患者获得有效治疗的前提。与少数医院的不规范治疗相比,不少患者因为不相信医生的正规治疗,转而相信所谓“灵丹妙药”而上当受骗,耽误治疗时机,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例子则更是不胜枚举。
打开电视机、收音机,翻开报纸杂志,各种治疗肿瘤的广告可谓铺天盖地,它们都或明或暗、信誓旦旦地宣称,可以治疗各种癌症,这些产品或是祖传秘方,或是某某“肿瘤专家多年临床结晶”,或是经高科技提炼的新产品。
中医药能否治癌?这是所有癌症患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上海中医药大学何裕民教授告诉记者,从中医学理论而言,正气内虚是肿瘤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采取扶正培本的方法治疗癌症患者,可以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减轻放化疗毒副反应,增强放化疗效果,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某些中药还确具有抑癌、控制癌细胞浸润、杀伤癌细胞的独特效果。对恶性肿瘤等现代医学最棘手的问题,中药正在展现其良好的应用前景。因此,采用中药防癌抗癌并非毫无根据。
但是,中医治癌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脏腑病位、气血阴阳的不同而分别予以补益,决不是某一味、两味药物所包揽得了的。如果某人说自己仅用某一种药或某一种治疗方法就可治愈癌症,那就绝不可信。
对此,中山大学肿瘤医院的万德森教授用自己曾经接诊的一位患者的真实经历,向大家敲响了警钟。一位身患乳腺癌的女性患者听信一个江湖医生的广告,声言一个月内不用开刀治好她的癌症。方法是一手挤捏患侧乳房、一手牵拉舌头,患者会不断流涎——亦即是“排毒”。再辅以每天一剂价值数百元的中药,结果一个月下来,花费了几万元,癌瘤不但未见消失,反而增大,乳房皮肤潮红、肿瘤浸润。这时,患者已无力支付正规主流治疗的费用,何其悲惨!这样的江湖医生简直就是谋财害命。
被神化的灵芝
此外,现在铺天盖地的“灵芝治癌”浪潮,则更是一种貌似科学,其实隐藏着“谋财”甚或“害命”的骗局。
灵芝本是一种好的中药,何裕民教授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运用灵芝治疗肿瘤。临床运用表明,选择合适的灵芝菌株,讲究合理的使用(主要是提取方法),灵芝临床抗肿瘤效果优于一般的中医药。
但是,何教授也特别指出:真理向前一步便是谬误。灵芝可以较好地抗癌,是建立在科学研究与临床观察基础之上,借助了相应的现代科技手段萃取的结果。灵芝品系甚杂,不同的提取方法及不同的成分特点,以及相应的配伍,与其他肿瘤治疗手段的有机结合,都是影响其抗癌功效发挥的重要因素。可以明确地说,单一的粗制品并无确凿的抑瘤效果。
然而,何裕民教授指出,在某些人“要发财,抓治癌”的心理驱动下,灵芝抗癌的现状又是令人担忧的。某地某农科院大门广场一侧竟聚集了上百家作坊式的“高科技”灵芝抗癌产品产销商。有许多甚至连最基本的加工程序都不做,在推销员巧舌如簧的吹嘘下,粗粗的原料就成了救命的“神药”。何教授所在的研究所曾将患者拿来的所谓抗癌灵芝孢子粉做过检测,砂土杂质含量居然在17.8%~33%之间!
万德森教授则指出,在经济许可情况下,灵芝在癌症康复期用是可以考虑的,但作为主要治疗手段,是绝对不行的,我从来不推荐癌症患者使用。商家说患者吃了灵芝孢子粉后肿瘤消失了,这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要拿出可信的数据,不能空口说白话。譬如,一种由“××灵芝宝”摇身一变为“双灵××散”(其实改换名称而已),亦即从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变为准字号的药品,每盒1590元,只能服5天,即每天花费300多元。很多患者花了几万元,肿瘤仍然存在,等到肿瘤医院安排正规的主流治疗——手术、放疗、化疗时,患者已经囊空如洗。对比靶向药物格列卫(一种可治疗胃肠间质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特效药),一天的药费虽然要800多元,但它的效果显著,对特定类型的胃肠间质瘤几乎80%~90%有效,这800多元就花得值呵!两相对比,大家就应该知道哪一个是花了冤枉钱。
治癌之“度”
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这些治疗方式是治疗癌症的主流措施。但是面对大多数癌症,现在并没有根治的办法。很多时候,医生“十八般武艺”齐上阵,对癌症一阵“狂轰滥炸”,其中便难免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之举。究竟如何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才能既治好病又不花冤枉钱呢?
万德森教授指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一个“度”字上,既不“过度治疗”,也不要“治疗不足”。
所谓“过度治疗”,就是给癌症患者施行一些没有必要的、无效的治疗。例如早期局限的皮肤癌,单纯切除就能治愈;I期乳腺癌单纯手术的治愈率也可达到90%以上;只局限在黏膜的结直肠癌仅局部切除也可以治愈,根本不必动用“十八般武艺”。有些胃淋巴瘤仅用化疗即可治愈(晚期胃肠间质瘤服用靶向药物——格列卫,可获得明显效果,使用其他化疗药物或放射治疗几乎都无效,只是浪费金钱而已),不必“动刀动枪”。
可是,现在有的医生或是因为经济利益驱使,或是为了搏出名争第一,或是对肿瘤的规范治疗领会不深,对患者治疗过度,使患者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最终却落得个人财两空。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某大医院的医生报告,一例晚期直肠癌伴有多发性肝转移,且有肺结核空洞形成,该院为患者先作肺叶切除,继后作直肠癌切除,随即作全肝切除 肝移植。与会者顿时哗然,均觉得如此手术实在“过度”,患者术后结局可想而知。
据一项大宗癌症患者调查,1993年近10%的晚期癌症患者临终前两周还在接受化疗,到1999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2%。有资料表明,15%的晚期癌症患者,在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治疗中加速死亡。
手术之“度”
“手术治疗还是保守治疗?”这是癌症患者面临的第一个抉择。但是,对于不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普通大众而言,这无异于进行一场没有把握的赌局。
对此,专家的意见有时也有分歧。外科医生往往会倾向于手术治疗,而内科大夫及中医师则往往主张保守治疗,这常常会令患者感到无所适从。不过,对于一些特点鲜明的疾病,主流医学界还是有比较统一的观点:比如同样大小的肺部肿瘤,位置长在肺中间的比位置偏一点的更加不适宜手术;年长体弱者以及合并其他疾病者更不适宜手术;对直径小于3厘米的早期小块肝肿瘤,一般医生都建议手术,因为根治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直径大于5厘米者,多数医生认为手术会得不偿失。
究竟哪些情况下应该手术?罗荣城教授指出,以下三种情况适宜手术治疗。首先,对于大多数早期及一部分中期恶性肿瘤,手术应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案;其次,经过诱导化疗(即新辅助性化疗)或放疗,一些中晚期肿瘤降级减期,也可手术;再有,一些晚期病例,为缓解局部压迫症状可行姑息性手术。
不过,手术要严格控制手术适应证,对全身状况差、不能耐受手术打击的患者,病灶局部扩散、广泛粘连和远处转移的患者,单纯的切除手术无法起到缓解病情的作用,反而可能加速患者病情的恶化或成为肿瘤进展的刺激因素。
另外,器官移植手术日趋成熟,病例逐年增多,遗憾的是适应证掌握得并不够严格。曾有位门脉有癌栓的患者接受肝移植手术,术后1个月便发现移植肝脏的肿瘤转移病灶。这样的肝脏移植到底又有多大意义呢?
放化疗之“度”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这句话生动反映了一部分医生不顾患者的身体耐受力,一味化疗的做法。有些已经明显处于恶病质、身体极度衰竭的患者,或双肺广泛转移、已经上了呼吸机的患者仍在做化疗,这样的化疗显然就有待商榷了。
肿瘤的治疗应当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核心,来选择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万德森教授指出,有些癌肿处于早期时,单用手术治疗就可治愈,不必再加放疗或化疗。例如早期皮肤癌、声带癌,手术治愈率已接近100%;早期(I期)的乳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子宫癌等,根治性切除后都不必化疗。但是有些医院却硬是给患者“常规”化疗,美其名是预防复发,实际上是在“过度”损害患者的机体。就算是晚期复发性癌症,经反复多疗程化疗未见效果,而患者已极度虚弱,也不应再化疗。再强行化疗,实在是加促死亡而并非挽救生命。
那么,什么样的化疗算是“过度”?罗荣城教授介绍,一般来说,医生采取一线化疗方案2~3个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继续用到6个周期。如果一线治疗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二线方案。但是,如果一、二线方案都不起作用的话,就不能再“一条道走到黑”了,这时若执意化疗,结果只能是患者“花钱买罪受”。因为此时就算是肿瘤缩小一点,患者也会因化疗药对造血、免疫、消化等系统的损伤而降低生活质量。这种时候,与其化疗,还不如用止痛药来缓解患者的疼痛等症状。再譬如,肺癌术后的辅助化疗,按国际上的规定是4~6个周期,如果超过6个周期,就是过度,对患者没有任何好处,相反还会有害处。
放疗,对于肿瘤的治疗有着广泛的适应证,除一些放疗不敏感的肿瘤(如恶性黑色素瘤),基本均可进行放射治疗,部分肿瘤还可以取得根治的效果,一些晚期肿瘤的局部放疗可以起到缓解症状,减缓肿瘤发展的作用。但是,放疗在杀灭肿瘤的同时,也可能产生较难恢复的后遗症,如严重的骨髓抑制,鼻咽癌患者的声嘶、咽干、咽痛,胸部放疗引起的放射性食管炎、气管炎等,如不采取及时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生则需要长时间的恢复期,对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过度,看不见的“刀”也杀人
平时我们常常在媒体广告里看到“γ刀”、“X刀”、“质子刀”等字眼,它们其实同属于“立体定向放射”,因为能对局部病灶施以单次大剂量照射,达到类似外科手术的效果,故得名“刀”。但是,如果应用不当,反而会使这种“不开刀即可治疗肿瘤”的手段,变成“伤人不见血的刀”。
罗荣城教授介绍说,这些“刀”虽然都顶着“高科技”的光环,却并非万能。比如,它们对于一些较大的或病变部位广泛的病灶效果不佳,因为仅使一些病灶缩小或消失,对减轻患者痛苦和延长寿命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虽然不是真正的刀,这种治疗方式所引起的放射性损伤也不容忽视,有时候不仅没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反而增加新的痛苦。如在垂体瘤的治疗中,可能造成视神经损伤,导致患者失明。在躯体肿瘤的治疗中,会造成肺损伤、肝脏损伤、胃肠道穿孔等情况。此外,有些肿瘤根本不适合应用看不见的“刀”治疗,如恶性淋巴瘤、精原细胞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