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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复杂化,面对国内外近来普遍存在的会计造假、公司造假、会计中介机构造假引发的“诚信”危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忧虑。因此,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会计信用环境,已成为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重大会计问题。
一、会计诚信度缺失所带来的危害
1.对国家的危害。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税收,使国家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
2.对投资者的危害。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通过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做出是否保持投资、增加投资或真正进行投资的决策。而失真的会计信息只能对他们产生误导,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破坏了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后果。作为最大的投资者———国家,损失更为惨重。
3.对会计人员自身的危害。会计人员不诚信,轻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造成企业、中介机构无形资产的损失。商誉构成企业的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任何资产无法取代的稀缺资源。诚信出现危机,由此而引发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并在未来长时期内无法挽回,进而造成企业市场价值的严重缩水,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导致破产。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优胜劣汰,最终加剧贫富差距,少数人获得较大利润而使多数人走入困境。经济上的弱者,在竞争中处于弱势,执行对于强者有利的诚信原则,若获得相同的利益,付出的成本将远远大于经济上的强者付出的成本。他们为了生存或者改善竞争地位而不被淘汰,便寻机粉饰财务报表,夸大经营业绩,只有采用不诚信的办法,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并形成恶性循环。
2.利益驱动的低成本使会计诚信受到严厉的挑战。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的就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己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在利益的驱使下,关键时刻就出现了诚信问题。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的困境下,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也迎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除此而外,我国目前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削弱了法律效力。由于经济处罚必须由股东权益来支付,也就是由投资者为公司的造假“埋单”,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个人责任。对造假者来说惩处的不到位即造假成本的低廉,在利益的驱动下势必会制造出诚信程度低的会计信息。
3.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誉低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公司制度有缺陷: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由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仍在推进的过程中,许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对大股东形成约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容易成为形式。二是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未能履行诚信义务、不勤勉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过分突出董事长的地位和作用,与董事会以集体身份起作用的特征相矛盾。三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制度是关键。为此,①实行激励与约束的有效结合,将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目标实现最大程度的一致。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所有者可以利用业绩评价,或通过董事会利用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者的权限范围,还可以派出监事会直接监督经营者的代理权,以维护所有者权益;对经营者的激励可以尝试推行年薪制与股票期权计划,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结合,真正建立起了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等失信行为就会大大降低,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诚信程度。②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因此,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并将处罚的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身上,特别是对指使财务人员进行造假的单位负责人。在进行严厉经济处罚的同时,人事部门、司法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使单位负责人、法人、制假者不能也不敢以身试法,以保障会计诚信的实现。
2.严格执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会计诚信监管体系。①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会计行为,是防止会计造假的一项重要措施。会计监管部门应督促单位认真贯彻会计法规、法令,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对单位有关会计制度与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加大监管稽查力度,发现问题,处罚要到位,使做假者得不偿失,不敢再冒风险,用制度来维护诚信。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完善会计诚信监管体系,明确监管权。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对会计领域行使监管权的部门较多,有财政部门、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管理、保险监督等。因此,在诸多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一个统一协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这样既能做到资源的共享,又能维护监管的权威,并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
3.建立会计诚信法律责任机制,加强会计诚信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在我国,从法律角度增强会计诚信,必须要求会计人员遵守各种会计制度、规则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处,并对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因此,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最终还是法制问题。
4.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对会计失信问题,我们不仅要加大惩罚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强诚信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诚信意识。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诚信工程:一是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保护,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把诚信作为一个地区、部门考核的政绩指标。二是建立信用档案。目前,我们的信用档案还是空白。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三是加强诚信教育。这一点很重要,应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会计人员增强业务能力,更要在会计人员中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诚信品质,诚信教育将不再是一种说教,他将成为一种自觉地、理性的选择。②加强社会教育,启发行为人的良知。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取决于诚信的宣传和教育。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的并且是有益的。诚信是必然趋势,不诚信的人终究要倒霉。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全面实施会计诚信教育。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应当是掌握着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包括企业负责人,能够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的传输链条中,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公司董事会都应该认识到自己应该负有的诚信义务,使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
(作者单位: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一、会计诚信度缺失所带来的危害
1.对国家的危害。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税收,使国家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
2.对投资者的危害。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通过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做出是否保持投资、增加投资或真正进行投资的决策。而失真的会计信息只能对他们产生误导,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破坏了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后果。作为最大的投资者———国家,损失更为惨重。
3.对会计人员自身的危害。会计人员不诚信,轻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造成企业、中介机构无形资产的损失。商誉构成企业的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任何资产无法取代的稀缺资源。诚信出现危机,由此而引发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并在未来长时期内无法挽回,进而造成企业市场价值的严重缩水,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导致破产。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优胜劣汰,最终加剧贫富差距,少数人获得较大利润而使多数人走入困境。经济上的弱者,在竞争中处于弱势,执行对于强者有利的诚信原则,若获得相同的利益,付出的成本将远远大于经济上的强者付出的成本。他们为了生存或者改善竞争地位而不被淘汰,便寻机粉饰财务报表,夸大经营业绩,只有采用不诚信的办法,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并形成恶性循环。
2.利益驱动的低成本使会计诚信受到严厉的挑战。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的就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己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在利益的驱使下,关键时刻就出现了诚信问题。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的困境下,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也迎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除此而外,我国目前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削弱了法律效力。由于经济处罚必须由股东权益来支付,也就是由投资者为公司的造假“埋单”,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个人责任。对造假者来说惩处的不到位即造假成本的低廉,在利益的驱动下势必会制造出诚信程度低的会计信息。
3.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誉低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公司制度有缺陷: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由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仍在推进的过程中,许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对大股东形成约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容易成为形式。二是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未能履行诚信义务、不勤勉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过分突出董事长的地位和作用,与董事会以集体身份起作用的特征相矛盾。三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制度是关键。为此,①实行激励与约束的有效结合,将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目标实现最大程度的一致。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所有者可以利用业绩评价,或通过董事会利用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者的权限范围,还可以派出监事会直接监督经营者的代理权,以维护所有者权益;对经营者的激励可以尝试推行年薪制与股票期权计划,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结合,真正建立起了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等失信行为就会大大降低,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诚信程度。②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因此,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并将处罚的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身上,特别是对指使财务人员进行造假的单位负责人。在进行严厉经济处罚的同时,人事部门、司法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使单位负责人、法人、制假者不能也不敢以身试法,以保障会计诚信的实现。
2.严格执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会计诚信监管体系。①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会计行为,是防止会计造假的一项重要措施。会计监管部门应督促单位认真贯彻会计法规、法令,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对单位有关会计制度与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加大监管稽查力度,发现问题,处罚要到位,使做假者得不偿失,不敢再冒风险,用制度来维护诚信。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完善会计诚信监管体系,明确监管权。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对会计领域行使监管权的部门较多,有财政部门、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管理、保险监督等。因此,在诸多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一个统一协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这样既能做到资源的共享,又能维护监管的权威,并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
3.建立会计诚信法律责任机制,加强会计诚信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在我国,从法律角度增强会计诚信,必须要求会计人员遵守各种会计制度、规则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处,并对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因此,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最终还是法制问题。
4.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对会计失信问题,我们不仅要加大惩罚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强诚信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诚信意识。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诚信工程:一是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保护,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把诚信作为一个地区、部门考核的政绩指标。二是建立信用档案。目前,我们的信用档案还是空白。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三是加强诚信教育。这一点很重要,应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会计人员增强业务能力,更要在会计人员中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诚信品质,诚信教育将不再是一种说教,他将成为一种自觉地、理性的选择。②加强社会教育,启发行为人的良知。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取决于诚信的宣传和教育。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的并且是有益的。诚信是必然趋势,不诚信的人终究要倒霉。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全面实施会计诚信教育。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应当是掌握着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包括企业负责人,能够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的传输链条中,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公司董事会都应该认识到自己应该负有的诚信义务,使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
(作者单位: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