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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02-051-01
“美学”这个名词是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首先提出的,原意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理论。他主张美学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属于哲学范畴,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音乐美学是18世纪末的德国诗人、音乐家舒巴特第一次提出的,他首先提出了要建立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思想。1900年里曼出版了他的《音乐美学要义》,是音乐美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大赫尔德词典中,对于音乐美学做了如下解释:“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是特别把对音乐的内容和形式的探讨以及关于音乐的表现力和表现方法的问题作为自己的课题的。古代,特别是中世纪,把有关音乐本质的哲学方面的问题放在音乐的所有理论性研究之首,而现代意义上体系化的音乐美学是进入十八世纪后才开始建立的。”
美学是一门社会学科,它着重研究人对现实,特别是对艺术的审美关系,它要解决人类审美意识的特性、特征、起源和发展,以及它在艺术中的各种体现,因而它也要解决艺术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艺术与现实的关系、美的本质、美的标准等问题。从学科的名称看,音乐美学必然与一般的美学有关,同时,它又不能等同与一般的美学,是一般美学的深化,也是它的补充,是一门专门研究音乐的科学,它要指出音乐除了具有于其他姊妹艺术的共性之外,还有自己的特别之处,并以后者为其重点。这对于任何一门艺术都一样,但对于音乐更为重要,因为音乐直接诉诸于人的听觉,直感性强,概念性弱,具有自己特有的音乐逻辑和构成音乐的特殊方法。因此,充分剖析音乐的本质、特征,理解音乐的特殊性,是音乐美学所应承担的任务。
音乐学是研究音乐所有理论的总称,音乐美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一个部分。音乐美学的这种双重性质,说明它是音乐学和美学的一门交叉学科,基本特点在于美学和音乐学的结合。音乐美学就其性质来说,既可以说是用美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也可以说是音乐学中侧重于研究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音乐美学具有最广泛的范畴,它不以专门研究具体问题为重点,而是力求透过具体问题来指出音乐最基本最一般的规律。它与其他音乐科学的关系,就像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音乐哲学。
音乐美学与其他具体科学既有联系又有分工,举例说来,音乐史是研究音乐发展的历史,它要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按照年代顺序分析研究历史中具体人物、具体作品所起的作用,并作出相应的评价等等。音乐美学的研究当然也涉及音乐史,但它要通过历史来找出音乐发展的最一般規律,研究人类意识形态中音乐所起的作用,社会发展、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对音乐发展所带来的影响等等。又如作曲法研究如何使用音乐语言,运用音乐逻辑,根据曲式结构的原则更好的表达出作曲家所要表达的内容等等,但音乐美学就要研究作品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音乐构成的一般规律,音乐的造型性与表现型等等。综上所述,音乐美学无论作为美学的一部分,或者音乐科学的一部分,其对象都是一致的,它是从美学角度研究音乐中有关美学方面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音乐美学的学科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阐述:首先,是对于学科对象的认识意义。
人们在成长过程中会对音乐又感性层面的认识,成年之后则会上升为理性层面的认识,但仍将带着许多疑惑。例如,音乐的形式是指什么?音乐的内容是什么?音乐的风格又是什么?这些问题仅靠一般的理性认识无法准确解答,要解答还需要提升到理论层面的认识才行。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认识的深刻性,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上升为理论。
其次,音乐美学对于学科对象也有指导意义。
研究、掌握理论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即指导实践。音乐美学的理论指导具有如下特点。理论概括的程度越高,它的普遍性与抽象性就越强,音乐美学作为音乐哲学是对整个音乐世界的高度概括,必然带着很强的普遍性和抽象性。这种高度概括的并且带有很强的普遍性和抽象性的理论,必然是一种宏观的理论,它的指导思想也必然会偏向宏观性战略性的指导。
在理性主义的学术氛围中,音乐美学逐渐获得独立的地位。18世纪后的音乐,已经走出了纯粹的哲学知识范围之外,成为音乐科学的一部分。 19世纪以来,人们发现起源于十八世纪现代音乐中的许多美学思想,一直都隐藏于源远流长的音乐文化中。于是,音乐美学顺着时间的隧道前后摸索,勾画出音乐美学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的轨迹,并试图超越音乐本身,与音乐学之外的其他学科进行对话。如今的音乐美学,已经是既包括科学又包括哲学的音乐美学了。
音乐学必须打开大门,回到它作为人文学科的本质,而音乐美学正是音乐学回归人文的一个绝好的窗口,宋瑾曾经说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音乐美及其相关’是一座房子,持各种态度的人们分别从‘哲学之门’、‘美学之门’或者‘科学之门’进入,中国学者的做法亦如此,,定义表述虽各有不同,在对象的约定上却仍是‘音乐美及其相关’这座房子,定义表述的不同只是对同一个对象的不同取景。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即如是。”这个例子说明,音乐美学是一条宽广渊深的河流,它曾经一度从美学、科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大河里取水,但它一旦形成了自己的河床,就将浇灌自己的园地,不可能再回到其源头。因此,我们以学科发展的动态视野来看,音乐美学从夹缝中走出来,独立直面了大量的课题,既不可能重归于哲学,也不可能拘囿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学,更不会是哲学与音乐学的交叉。音乐美学已经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尽管还有待成熟,但它一直处在永无止境的发展进程中。
“美学”这个名词是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首先提出的,原意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理论。他主张美学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属于哲学范畴,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音乐美学是18世纪末的德国诗人、音乐家舒巴特第一次提出的,他首先提出了要建立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思想。1900年里曼出版了他的《音乐美学要义》,是音乐美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大赫尔德词典中,对于音乐美学做了如下解释:“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是特别把对音乐的内容和形式的探讨以及关于音乐的表现力和表现方法的问题作为自己的课题的。古代,特别是中世纪,把有关音乐本质的哲学方面的问题放在音乐的所有理论性研究之首,而现代意义上体系化的音乐美学是进入十八世纪后才开始建立的。”
美学是一门社会学科,它着重研究人对现实,特别是对艺术的审美关系,它要解决人类审美意识的特性、特征、起源和发展,以及它在艺术中的各种体现,因而它也要解决艺术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艺术与现实的关系、美的本质、美的标准等问题。从学科的名称看,音乐美学必然与一般的美学有关,同时,它又不能等同与一般的美学,是一般美学的深化,也是它的补充,是一门专门研究音乐的科学,它要指出音乐除了具有于其他姊妹艺术的共性之外,还有自己的特别之处,并以后者为其重点。这对于任何一门艺术都一样,但对于音乐更为重要,因为音乐直接诉诸于人的听觉,直感性强,概念性弱,具有自己特有的音乐逻辑和构成音乐的特殊方法。因此,充分剖析音乐的本质、特征,理解音乐的特殊性,是音乐美学所应承担的任务。
音乐学是研究音乐所有理论的总称,音乐美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一个部分。音乐美学的这种双重性质,说明它是音乐学和美学的一门交叉学科,基本特点在于美学和音乐学的结合。音乐美学就其性质来说,既可以说是用美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也可以说是音乐学中侧重于研究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音乐美学具有最广泛的范畴,它不以专门研究具体问题为重点,而是力求透过具体问题来指出音乐最基本最一般的规律。它与其他音乐科学的关系,就像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音乐哲学。
音乐美学与其他具体科学既有联系又有分工,举例说来,音乐史是研究音乐发展的历史,它要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按照年代顺序分析研究历史中具体人物、具体作品所起的作用,并作出相应的评价等等。音乐美学的研究当然也涉及音乐史,但它要通过历史来找出音乐发展的最一般規律,研究人类意识形态中音乐所起的作用,社会发展、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对音乐发展所带来的影响等等。又如作曲法研究如何使用音乐语言,运用音乐逻辑,根据曲式结构的原则更好的表达出作曲家所要表达的内容等等,但音乐美学就要研究作品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音乐构成的一般规律,音乐的造型性与表现型等等。综上所述,音乐美学无论作为美学的一部分,或者音乐科学的一部分,其对象都是一致的,它是从美学角度研究音乐中有关美学方面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音乐美学的学科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阐述:首先,是对于学科对象的认识意义。
人们在成长过程中会对音乐又感性层面的认识,成年之后则会上升为理性层面的认识,但仍将带着许多疑惑。例如,音乐的形式是指什么?音乐的内容是什么?音乐的风格又是什么?这些问题仅靠一般的理性认识无法准确解答,要解答还需要提升到理论层面的认识才行。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认识的深刻性,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上升为理论。
其次,音乐美学对于学科对象也有指导意义。
研究、掌握理论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即指导实践。音乐美学的理论指导具有如下特点。理论概括的程度越高,它的普遍性与抽象性就越强,音乐美学作为音乐哲学是对整个音乐世界的高度概括,必然带着很强的普遍性和抽象性。这种高度概括的并且带有很强的普遍性和抽象性的理论,必然是一种宏观的理论,它的指导思想也必然会偏向宏观性战略性的指导。
在理性主义的学术氛围中,音乐美学逐渐获得独立的地位。18世纪后的音乐,已经走出了纯粹的哲学知识范围之外,成为音乐科学的一部分。 19世纪以来,人们发现起源于十八世纪现代音乐中的许多美学思想,一直都隐藏于源远流长的音乐文化中。于是,音乐美学顺着时间的隧道前后摸索,勾画出音乐美学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的轨迹,并试图超越音乐本身,与音乐学之外的其他学科进行对话。如今的音乐美学,已经是既包括科学又包括哲学的音乐美学了。
音乐学必须打开大门,回到它作为人文学科的本质,而音乐美学正是音乐学回归人文的一个绝好的窗口,宋瑾曾经说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音乐美及其相关’是一座房子,持各种态度的人们分别从‘哲学之门’、‘美学之门’或者‘科学之门’进入,中国学者的做法亦如此,,定义表述虽各有不同,在对象的约定上却仍是‘音乐美及其相关’这座房子,定义表述的不同只是对同一个对象的不同取景。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即如是。”这个例子说明,音乐美学是一条宽广渊深的河流,它曾经一度从美学、科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大河里取水,但它一旦形成了自己的河床,就将浇灌自己的园地,不可能再回到其源头。因此,我们以学科发展的动态视野来看,音乐美学从夹缝中走出来,独立直面了大量的课题,既不可能重归于哲学,也不可能拘囿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学,更不会是哲学与音乐学的交叉。音乐美学已经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尽管还有待成熟,但它一直处在永无止境的发展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