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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以及违法原则等归责原则皆存在某些"先天不足",无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的归责原则。法国公务过错原则、德国公职义务标准、英美混合过错原则在处理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方面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客观化,以适应怠政现象违法认定和责任负担的司法适用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来指导行政不作为的归责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