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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南京市口腔医院按照《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宁价医(2015)28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进行了价格调整。此次医改价格调整的初衷就是破除“以药养医”,在实行药品零差率及降低检查费用的同时,提高了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的收费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