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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起“翻译秩序”一词,首先想到的或许是是翻译标准,而提到翻译标准就不得不提严复的“信达雅”。“信”即对原文内容的忠实,“达”即通顺流畅地表达原文意义使其可以传达,“雅”即译文整体的美,“雅”和“达”是为“信”服务的,对原作的忠实是“信达雅”的核心。但是,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由于不可译性及文化的差异,完全忠实原文是不可能的。这样看来,绝对的翻译标准是不存在的,即“译无定规”。 文科不同于理科,翻译不同于算术,不可能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 尤其是文学作品的翻译,应该是以传神为主,这一点与同属于翻译范畴的科技、经贸翻译亦有不同。翻译标准只能说是一个一般性规律而已,绝不是准绳。
关键词:文学翻译;翻译标准
在此,将从译者的主体性和翻译本身两个方面来说明翻译的无秩序性。
一、在传统的翻译观中,译者经常被看做是“仆人”,既要忠实与读者,又要忠实于作者,人们要求译者“透明”或译作“透明化”。而在翻译实践中,由于语言与文化的差异,翻译本身的局限性及意义的不稳定性,译者很难完全忠实于原作,由此确定了译者的主体性。译者主体性是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翻译实践活动中有意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抑制,克服其被动性来实现自己的翻译目的的固有属性。
翻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主要是在感知原作的基础上,译者有自己的发现,探索和补充,有自己的想象,理解和再创造。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翻译本身就带有译者个体的差异,译者从事翻译的目的,译者的双语能力,译者的知识面,译者的心理状态,译者所处的时代等都会对翻译结果产生影响,所以翻译不存在绝对的标准和绝对的正确,“译学无成规”,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说:“如果要译的文字是一段艺术品,也就是说一件作品,一篇美文,一句妙语名言,在翻译家笔下,可以有不同的译法而又各有千秋。”
谢天振认为“事实上,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原作不单单是进行语言学分析和逻辑分析,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思想分析和艺术分析。译者在遣词造句时所考虑的,不但有篇章词句和狭义的上下文,而且还有本世代,本民族,本阶级读者的需要,作者的中心思想,风格,和具体历史背景,作者的世界观,创作意图,艺术手法和总的艺术风格,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艺术效果和社会作用等等。这些已经远远超出语言学范围,进入美学和艺术学范围。”由此可见,文学翻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对于美的把握和认识因人而异,所以每一个译者都可以有自己的风格,都可以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再创造。另外,因每个读者对审美都有不同的把握,所以很难用一个翻译标准来判断翻译作品的好坏。
二、翻译本身不能被某种绝对标准进行控制。“我们不应该使译文半死不活地躺在纸上,而是要使它每字每句都跳跃在纸上。”文学翻译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再创造,是一种自由的活动(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学翻译的艺术再创造,并不是指脱离原作的天马行空,而是在忠实于原文,畅达地传达原文意旨上的主体性创造。)其首要目的就是传递美感,所以它不应该被某些绝对标准或准绳所限制和压抑。如若着重强调语言的对应原则,强调绝对标准,逐词翻译,只能复制出一批语言上正确,艺术上苍白无力的文学作品。
如此看来,文学翻译真的没有秩序?真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吗?翻译如打兵乓球,会打与不会打不一样:一个球发出去你无法保证回来时落在什么位置,但有经验的玩家可以随时调整自己采取比较有把握的对策,他会有很多控制不到的球,但他会赢。大家比的不是每一个球的输赢。有经验的译者有足够的机智和技巧应对翻译中出现的问题,他无法做到字字到位,但是“能达七八成或八九成之忠实,已为人事上可能之极端。”
基于此,作为一个译者又能做些什么呢?我想是力求译品神形兼备,即译者应该尽可能忠实原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性创造,使读者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原语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翻译的本质是语言的转换,但经过翻译转换语言形式往往会受到扭曲,即“译文语言犹如众多褶层的王袍包裹着内容”,本雅明以众多褶层的王袍来比喻,说明译文语言在华丽的外表下具有很多改变。作为译者要做的是尽力发挥译语的优势,让包裹着内容的王袍少一些褶层,而要达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关注原语语篇的语言形式,在艺术性,创造性地传达出原语语篇内容的同时,将负载语篇意义的语言形式最大限度的在译语中再现出来。虽然没有绝对不变的翻译标准,也不存在完美的译作,但力求译品的神形兼备是作为一名优秀的译者的姿势,是一名有经验的译者的责任。
作为一名读者,我们应该客观地评价文学翻译作品,因为每一部译品都是译者的创造,都带有译者自身对于原作的理解和阐释,都有译者自身的特色和味道,我们不能要求它百分之百地再现原作,更不能强求其完全符合自身的审美倾向。我想,或许正是由于文学翻译的无秩序性,文学翻译的模糊性,才有了一部又一部译作的诞生,才会产生各种翻译思想的碰撞,这或许正是文学翻译的魅力所在吧。
关键词:文学翻译;翻译标准
在此,将从译者的主体性和翻译本身两个方面来说明翻译的无秩序性。
一、在传统的翻译观中,译者经常被看做是“仆人”,既要忠实与读者,又要忠实于作者,人们要求译者“透明”或译作“透明化”。而在翻译实践中,由于语言与文化的差异,翻译本身的局限性及意义的不稳定性,译者很难完全忠实于原作,由此确定了译者的主体性。译者主体性是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翻译实践活动中有意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抑制,克服其被动性来实现自己的翻译目的的固有属性。
翻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主要是在感知原作的基础上,译者有自己的发现,探索和补充,有自己的想象,理解和再创造。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翻译本身就带有译者个体的差异,译者从事翻译的目的,译者的双语能力,译者的知识面,译者的心理状态,译者所处的时代等都会对翻译结果产生影响,所以翻译不存在绝对的标准和绝对的正确,“译学无成规”,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说:“如果要译的文字是一段艺术品,也就是说一件作品,一篇美文,一句妙语名言,在翻译家笔下,可以有不同的译法而又各有千秋。”
谢天振认为“事实上,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原作不单单是进行语言学分析和逻辑分析,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思想分析和艺术分析。译者在遣词造句时所考虑的,不但有篇章词句和狭义的上下文,而且还有本世代,本民族,本阶级读者的需要,作者的中心思想,风格,和具体历史背景,作者的世界观,创作意图,艺术手法和总的艺术风格,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艺术效果和社会作用等等。这些已经远远超出语言学范围,进入美学和艺术学范围。”由此可见,文学翻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对于美的把握和认识因人而异,所以每一个译者都可以有自己的风格,都可以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再创造。另外,因每个读者对审美都有不同的把握,所以很难用一个翻译标准来判断翻译作品的好坏。
二、翻译本身不能被某种绝对标准进行控制。“我们不应该使译文半死不活地躺在纸上,而是要使它每字每句都跳跃在纸上。”文学翻译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再创造,是一种自由的活动(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学翻译的艺术再创造,并不是指脱离原作的天马行空,而是在忠实于原文,畅达地传达原文意旨上的主体性创造。)其首要目的就是传递美感,所以它不应该被某些绝对标准或准绳所限制和压抑。如若着重强调语言的对应原则,强调绝对标准,逐词翻译,只能复制出一批语言上正确,艺术上苍白无力的文学作品。
如此看来,文学翻译真的没有秩序?真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吗?翻译如打兵乓球,会打与不会打不一样:一个球发出去你无法保证回来时落在什么位置,但有经验的玩家可以随时调整自己采取比较有把握的对策,他会有很多控制不到的球,但他会赢。大家比的不是每一个球的输赢。有经验的译者有足够的机智和技巧应对翻译中出现的问题,他无法做到字字到位,但是“能达七八成或八九成之忠实,已为人事上可能之极端。”
基于此,作为一个译者又能做些什么呢?我想是力求译品神形兼备,即译者应该尽可能忠实原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性创造,使读者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原语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翻译的本质是语言的转换,但经过翻译转换语言形式往往会受到扭曲,即“译文语言犹如众多褶层的王袍包裹着内容”,本雅明以众多褶层的王袍来比喻,说明译文语言在华丽的外表下具有很多改变。作为译者要做的是尽力发挥译语的优势,让包裹着内容的王袍少一些褶层,而要达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关注原语语篇的语言形式,在艺术性,创造性地传达出原语语篇内容的同时,将负载语篇意义的语言形式最大限度的在译语中再现出来。虽然没有绝对不变的翻译标准,也不存在完美的译作,但力求译品的神形兼备是作为一名优秀的译者的姿势,是一名有经验的译者的责任。
作为一名读者,我们应该客观地评价文学翻译作品,因为每一部译品都是译者的创造,都带有译者自身对于原作的理解和阐释,都有译者自身的特色和味道,我们不能要求它百分之百地再现原作,更不能强求其完全符合自身的审美倾向。我想,或许正是由于文学翻译的无秩序性,文学翻译的模糊性,才有了一部又一部译作的诞生,才会产生各种翻译思想的碰撞,这或许正是文学翻译的魅力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