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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志远撰文《从原则与例外之争到司法裁量基准之建构》指出,我国当下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在行政诉讼暂时性权利保护机制的设计上普遍存在以停止执行为原则和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两条思考路径。作为司法审查过程中利益冲突与消解的制度表征,起诉是否停止执行本质上是在执行利益与延缓利益之间的权衡与取舍。域外立法规定虽貌离而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