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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关系越来越明显,农村金融制度已成为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要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冉光和,2012)。目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路径"进行研究,学者们试图找到促进金融制度创新的新思路,认为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力进行自上而下的"机构式"改革是不够的(罗来武等,2004),而应该从"功能观"的思路下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王修华等,2008);另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原因,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刘卫锋,2009;刘磊,2011)。
研究表明,效率低下是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突出表现。效率在经济学上指的是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因此,金融效率就是指金融部门的投入与产出,也就是金融部门金融要素投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结果之间的关系( 杨德勇等,1997)。
二、我国农村金融效率低下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本要素,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因此,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效率低下的原因对促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进而推进农村经济增长有重要意义。下面,就从金融效率的三个层次上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低效率的表现并试图找到原因。
考察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可以发现:我国农村金融运行供需缺口大,资金外流现象明显。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受到的金融限制较强,金融抑制严重,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高、农业发展融资难、农户贷款难等问题。我国农村金融都是以政府控制的正规金融为主导,以"民间借贷"为典型代表的非正规金融为辅助。由于非正规金融并不具有合法地位,所以依靠非正规金融进行借贷并不被保护,甚至遭到排斥。而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多以盈利为目的,存在明显的"非农倾向",并不愿意将资金投入效益不高的农业生产经营上。在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市场上,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单一,掌握资金的农户与乡镇企业只能将手中的富余资金以"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并不能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投资。而在需求市场上,需要资金的大部分都是进行小规模生产或经营的农户,他们对资金需求量不大,而且信用度不高,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只能通过非正规金融获得资金。这样,农村商业银行就将贷款投向城市,抽走了一部分农村资金,导致了农村地区信贷供需缺口大。
微观金融效率主要指市场微观主体即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农村地区的微观金融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低下,金融风险较大。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是典型的政策性银行,非盈利组织,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作为经营目标。但是,现实情况是:农业发展银行将过多的力量投放到了商业性经营上面,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很少;置身于粮大宗农产品收购资金的供给,无力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等支农事业。农业政策性金融有名无实。另一方面,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长期处于垄断地位,不可避免得会出现垄断低效率,与其他非国有银行相比,资产运作能力明显偏低。
考察金融市场效率可以从市场的规模、市场的结构和市场的成熟程度等多个角度来进行。市场竞争不足就是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集中体现。从形式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形式多样,有以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有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银行和以农信社为主的合作性银行,似乎具备了充分竞争的条件。可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功能缺位,政策性银行功能弱化,合作性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随着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的逐步完成,农行已将业务范围逐渐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对"三农"的扶持力度逐渐降低。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代表却将力量过多地投入到商业性经营上,只办理范围很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根本没有担负起政策性银行的职责。而农信社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几乎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也就不难理解了。现阶段,仅仅依靠传统的金融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的需求了。开发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市场竞争都是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导向促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一方面要加大扶持"三农"的力度,通过农村金融市场把资金投入到急需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关企业,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发展。要将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作为金融改革发展的目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制度。
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商业性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流于形式,力度明显不足。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对自己的功能定位模糊、业务面狭窄等问题。合作性金融的代表农信社也逐渐远离"三农"。我们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创新金融业务和产品对提高金融效率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都只提供取款、汇兑和贷款等基础性的金融服务,业务品种单一,且服务质量不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的升级,这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要根据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开发出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
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金融机构间合理竞争。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表明:市场的竞争越激烈,效率就越高。只有建立了良好的竞争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才能高效运转。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必然要有大量的市场参与者。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非正规金融又得不到法律维护,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充分竞争的基本要求。所以,要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我们首先要增加对农村正规金融的投入,增设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参考文献:
[1]冉光和.农村金融制度构建与创新方法论[J].学术前沿,2012,(4):54-58.
[2]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从"机构观"到"功能观":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4,(8):20-25.
[3]王修华,周再清.功能观视角下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J].统计与决策,2008,(18):130-132.
[4]刘卫锋.基于农户融资需求视角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纵横,2009,(2):93-95.
[5]刘磊.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1,(3):66-68.
[6]杨德勇,王敏.提高中国金融效率的基本方向[J].财经问题研究,1997,(7):26-29.
[7]徐彬.基于效率的我国农村金融创新探讨[J].商业时代,2012,(12):66-68.
[8]赵崇生,王丽萍.金融效率视角的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5,18(1):42-46.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关系越来越明显,农村金融制度已成为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要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冉光和,2012)。目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路径"进行研究,学者们试图找到促进金融制度创新的新思路,认为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力进行自上而下的"机构式"改革是不够的(罗来武等,2004),而应该从"功能观"的思路下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王修华等,2008);另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原因,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刘卫锋,2009;刘磊,2011)。
研究表明,效率低下是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突出表现。效率在经济学上指的是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因此,金融效率就是指金融部门的投入与产出,也就是金融部门金融要素投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结果之间的关系( 杨德勇等,1997)。
二、我国农村金融效率低下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本要素,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因此,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效率低下的原因对促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进而推进农村经济增长有重要意义。下面,就从金融效率的三个层次上分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低效率的表现并试图找到原因。
考察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可以发现:我国农村金融运行供需缺口大,资金外流现象明显。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受到的金融限制较强,金融抑制严重,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高、农业发展融资难、农户贷款难等问题。我国农村金融都是以政府控制的正规金融为主导,以"民间借贷"为典型代表的非正规金融为辅助。由于非正规金融并不具有合法地位,所以依靠非正规金融进行借贷并不被保护,甚至遭到排斥。而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多以盈利为目的,存在明显的"非农倾向",并不愿意将资金投入效益不高的农业生产经营上。在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市场上,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单一,掌握资金的农户与乡镇企业只能将手中的富余资金以"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并不能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投资。而在需求市场上,需要资金的大部分都是进行小规模生产或经营的农户,他们对资金需求量不大,而且信用度不高,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只能通过非正规金融获得资金。这样,农村商业银行就将贷款投向城市,抽走了一部分农村资金,导致了农村地区信贷供需缺口大。
微观金融效率主要指市场微观主体即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农村地区的微观金融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低下,金融风险较大。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是典型的政策性银行,非盈利组织,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作为经营目标。但是,现实情况是:农业发展银行将过多的力量投放到了商业性经营上面,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很少;置身于粮大宗农产品收购资金的供给,无力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等支农事业。农业政策性金融有名无实。另一方面,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长期处于垄断地位,不可避免得会出现垄断低效率,与其他非国有银行相比,资产运作能力明显偏低。
考察金融市场效率可以从市场的规模、市场的结构和市场的成熟程度等多个角度来进行。市场竞争不足就是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集中体现。从形式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形式多样,有以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有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银行和以农信社为主的合作性银行,似乎具备了充分竞争的条件。可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功能缺位,政策性银行功能弱化,合作性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随着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的逐步完成,农行已将业务范围逐渐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对"三农"的扶持力度逐渐降低。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代表却将力量过多地投入到商业性经营上,只办理范围很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根本没有担负起政策性银行的职责。而农信社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几乎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也就不难理解了。现阶段,仅仅依靠传统的金融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的需求了。开发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市场竞争都是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导向促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一方面要加大扶持"三农"的力度,通过农村金融市场把资金投入到急需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关企业,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发展。要将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作为金融改革发展的目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制度。
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商业性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流于形式,力度明显不足。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对自己的功能定位模糊、业务面狭窄等问题。合作性金融的代表农信社也逐渐远离"三农"。我们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创新金融业务和产品对提高金融效率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都只提供取款、汇兑和贷款等基础性的金融服务,业务品种单一,且服务质量不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的升级,这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要根据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开发出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
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金融机构间合理竞争。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表明:市场的竞争越激烈,效率就越高。只有建立了良好的竞争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才能高效运转。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必然要有大量的市场参与者。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非正规金融又得不到法律维护,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充分竞争的基本要求。所以,要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我们首先要增加对农村正规金融的投入,增设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参考文献:
[1]冉光和.农村金融制度构建与创新方法论[J].学术前沿,2012,(4):54-58.
[2]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从"机构观"到"功能观":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4,(8):20-25.
[3]王修华,周再清.功能观视角下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J].统计与决策,2008,(18):130-132.
[4]刘卫锋.基于农户融资需求视角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纵横,2009,(2):93-95.
[5]刘磊.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1,(3):66-68.
[6]杨德勇,王敏.提高中国金融效率的基本方向[J].财经问题研究,1997,(7):26-29.
[7]徐彬.基于效率的我国农村金融创新探讨[J].商业时代,2012,(12):66-68.
[8]赵崇生,王丽萍.金融效率视角的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5,18(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