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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划分为四类: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产品服务业和数字技术应用业。基于投入产出法,从融合贡献和融合互动视角,构建直接融合度、综合融合度和改进型融合互动指数,对数字经济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进行测度,结果表明:首先,从数字经济部门整体看,直接融合度与制造业技术密集程度成正比;综合融合度在排名上呈现出与直接融合度相一致的特征,但数值却高很多,这表明数字经济产业对制造业生产的间接贡献很大,同时,数字经济产业在制造业发展中起到的推动作用比拉动作用更强。其次,从数字经济细分部门看,数字产品制造业与高技术制造业的直接融合度与融合互动度都最高,与技术密集度低的制造业直接融合度较低,且拉动效应不明显,推动优势更明显;数字要素驱动业与各类制造业的直接融合度与融合互动程度都较高;数字产品服务业与各类制造业的直接融合度较高,但融合互动存在一定的非对称性;数字技术应用业与各类制造业的直接融合度和融合互动度都最低,产业融合存在障碍。基于融合贡献度、融合互动方向及强度上的差异,应优先发展数字产品制造业,精准化数字产品服务业;应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技术在各类制造业中的普及度和创新度,以实现制造业服务化、智能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