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政办发[2018]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8月17日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复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