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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委区政府把发展村(社)集体物业经济与"城中村"改造、清洁村庄并列为新农村建设"三场硬仗"。尤其是在2009年省委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后,拱墅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村(社)物业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村级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