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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宇浩(1989-),男,汉族,四川宜宾,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摘要:党中央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经济改革目标,经济体制改革居于改革的中心地位,当前正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不仅有竞争性市场,还存在垄断市场。而我国某些垄断行业的市场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既多为国有企业垄断。因此在垄断行业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好垄断国有企业改革,将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可忽略的问题。
关键词:垄断行业;市场格局;政府职能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演进
从世界经济历史演化的视角来看,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讨可以追溯至欧洲古典经济学兴起的时期。当代公认的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1776年写出了著名的《国富论》,批判了当时政府对经济过多干预的措施,认为政府的积极干预无助于一国财富的增长。亚当·斯密崇尚自由贸易,强调市场的作用,反对政府对商业和自由市场进行干涉。他认为,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经济就能够自动地良好地运行,政府应以扮演“守夜人”为天职。从彼时起,“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就支配了整个西方经济学界一百多年。直到一百多年后的1929年,西方国家爆发了普遍性的经济危机,放任自由的经济思想开始受到质疑。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站出来公开反对亚当·斯密,强调发挥政府的作用,主张通过赤字财政的方式,增加公共投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和普遍失业的问题。应用凯恩斯的理论,美国艰难地从经济大萧条走了出来。然而,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又出现了“滞胀”现象,既高失业率与高通货膨胀率同时存在的现象,而凯恩斯主义理论又无法解释这种现象。以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卢卡斯(Robert E.Lucas)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未能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反而扰乱了市场运行秩序,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
二、政府在垄断性市场中的作用
亚当·斯密之所以反对政府干预市场,是因为政府的干预阻碍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而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又是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起点,也是整个西方政府经济政策的基石。西方传统经济学认为完全竞争市场是效率最高的市场结构,依照福利经济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竞争性最优和帕累托最优是互为充要条件的。但事实上,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存在的,市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市场失灵的状况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在垄断市场存在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政府的反垄断行动行为又变成了维护市场竞争的行动。从另一个方面看,某些市场垄断势力的形成又与政府的管制密切相关,政府可以制定某些准入措施,例如特许经营,提高行业标准等来降低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当我们在讨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时候,笼统化的定义并不可取。所以,在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时应当以区分不同的市场结构为前提。在垄断市场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呈现出两方面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政府有反垄断,调节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竞争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也有可能成为垄断的保护伞,破化市场竞争,扭曲价格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以及政府在垄断行业形成过程中的角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阶段为高度指令化的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在完成了国民经济所有制成分的改造后,国有企业成为经济主体,但是并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各类国有企业垄断一切生产和流通环节。任何行业都可以看作是由政府特许经营的垄断行业。第二阶段为计划与市场并存的探索时期(1987-1992),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启动,中国一个新时期的到来。在这一时期政府逐步取消在经济一些方面的管制,并在理论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政策上主要以放权为主,加强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决定权。允许个体经济的发展,但国民经济的主体依然是垄断国有企业。第三阶段为确立市场经济目标时期(1992至今),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不仅指明了中国改革的方向,而且在传统管制中分离出一种新的力量──市场。从此,在中国人的视野中,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成为决定中国改革进程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确立和强化市场的作用,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由此可见,在我国垄断行业形成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行业不同。我国的垄断行业存在具有自身鲜明的特征。首先,我国垄断行业中几乎都是国有企业占据垄断市场地位,而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多为私有企业。其次,我国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的大多来自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力,而发达国家多数垄断企业的市场地位是依靠竞争优势在长时间内逐步确立的。最后,我国对垄断行业的干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微观层面的干预,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手段。
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政策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进一步的改革中,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将会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改变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说弱化政府的作用。因此,要摈弃认为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此消彼长的传统思维模式。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应当由原有的微观干预,行政指令转向宏观层面的调控。
其次,继续深化国有垄断企业改革,破除垄断壁垒,放宽准入条件。严格区分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在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确保竞争的有效性,避免恶性竞争造成社会总体成本上升,对于行政垄断行业应坚决破除行政管制。
再次,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政策方针,对于存在市场失灵严重的领域,政府应当加强干预和调控。调控的目标应当以解决市场失灵的因素为准则,原有垄断行业可进一步划分,实行分类改革。例如电信行业可划分为电信基础设施行业和电信运营行业,在关系到战略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行业实施国有控制,在电信运营行业实行充分竞争以及增值业务方面提供。
最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清,关键在于政府职能不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职能应随着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转变而转变。由最初的全能型政府到管理型政府,最后建设成服务型政府。无论市场和政府各自承担怎样的职能,都要坚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要始终以“三个有利于”的价值观为导向。(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白永秀,王颂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J].改革,2013,07:14-21.
[2]曹文宏.建国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基于政治和经济的二维解读[J].东南学术,2014,06:52-58.
[3]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02:75-82.
[4]刘志铭.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中的自然垄断、政府垄断及规制改革[J].经济问题,2003,11:8-10.
摘要:党中央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经济改革目标,经济体制改革居于改革的中心地位,当前正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不仅有竞争性市场,还存在垄断市场。而我国某些垄断行业的市场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既多为国有企业垄断。因此在垄断行业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好垄断国有企业改革,将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可忽略的问题。
关键词:垄断行业;市场格局;政府职能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演进
从世界经济历史演化的视角来看,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讨可以追溯至欧洲古典经济学兴起的时期。当代公认的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1776年写出了著名的《国富论》,批判了当时政府对经济过多干预的措施,认为政府的积极干预无助于一国财富的增长。亚当·斯密崇尚自由贸易,强调市场的作用,反对政府对商业和自由市场进行干涉。他认为,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经济就能够自动地良好地运行,政府应以扮演“守夜人”为天职。从彼时起,“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就支配了整个西方经济学界一百多年。直到一百多年后的1929年,西方国家爆发了普遍性的经济危机,放任自由的经济思想开始受到质疑。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站出来公开反对亚当·斯密,强调发挥政府的作用,主张通过赤字财政的方式,增加公共投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和普遍失业的问题。应用凯恩斯的理论,美国艰难地从经济大萧条走了出来。然而,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又出现了“滞胀”现象,既高失业率与高通货膨胀率同时存在的现象,而凯恩斯主义理论又无法解释这种现象。以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卢卡斯(Robert E.Lucas)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未能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反而扰乱了市场运行秩序,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
二、政府在垄断性市场中的作用
亚当·斯密之所以反对政府干预市场,是因为政府的干预阻碍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而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又是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起点,也是整个西方政府经济政策的基石。西方传统经济学认为完全竞争市场是效率最高的市场结构,依照福利经济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竞争性最优和帕累托最优是互为充要条件的。但事实上,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存在的,市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市场失灵的状况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在垄断市场存在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政府的反垄断行动行为又变成了维护市场竞争的行动。从另一个方面看,某些市场垄断势力的形成又与政府的管制密切相关,政府可以制定某些准入措施,例如特许经营,提高行业标准等来降低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当我们在讨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时候,笼统化的定义并不可取。所以,在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时应当以区分不同的市场结构为前提。在垄断市场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呈现出两方面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政府有反垄断,调节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竞争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也有可能成为垄断的保护伞,破化市场竞争,扭曲价格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以及政府在垄断行业形成过程中的角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阶段为高度指令化的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在完成了国民经济所有制成分的改造后,国有企业成为经济主体,但是并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各类国有企业垄断一切生产和流通环节。任何行业都可以看作是由政府特许经营的垄断行业。第二阶段为计划与市场并存的探索时期(1987-1992),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启动,中国一个新时期的到来。在这一时期政府逐步取消在经济一些方面的管制,并在理论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政策上主要以放权为主,加强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决定权。允许个体经济的发展,但国民经济的主体依然是垄断国有企业。第三阶段为确立市场经济目标时期(1992至今),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不仅指明了中国改革的方向,而且在传统管制中分离出一种新的力量──市场。从此,在中国人的视野中,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成为决定中国改革进程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确立和强化市场的作用,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由此可见,在我国垄断行业形成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行业不同。我国的垄断行业存在具有自身鲜明的特征。首先,我国垄断行业中几乎都是国有企业占据垄断市场地位,而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多为私有企业。其次,我国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的大多来自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力,而发达国家多数垄断企业的市场地位是依靠竞争优势在长时间内逐步确立的。最后,我国对垄断行业的干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微观层面的干预,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手段。
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政策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进一步的改革中,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将会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改变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说弱化政府的作用。因此,要摈弃认为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此消彼长的传统思维模式。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应当由原有的微观干预,行政指令转向宏观层面的调控。
其次,继续深化国有垄断企业改革,破除垄断壁垒,放宽准入条件。严格区分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在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确保竞争的有效性,避免恶性竞争造成社会总体成本上升,对于行政垄断行业应坚决破除行政管制。
再次,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政策方针,对于存在市场失灵严重的领域,政府应当加强干预和调控。调控的目标应当以解决市场失灵的因素为准则,原有垄断行业可进一步划分,实行分类改革。例如电信行业可划分为电信基础设施行业和电信运营行业,在关系到战略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行业实施国有控制,在电信运营行业实行充分竞争以及增值业务方面提供。
最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清,关键在于政府职能不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职能应随着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转变而转变。由最初的全能型政府到管理型政府,最后建设成服务型政府。无论市场和政府各自承担怎样的职能,都要坚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要始终以“三个有利于”的价值观为导向。(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白永秀,王颂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J].改革,2013,07:14-21.
[2]曹文宏.建国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基于政治和经济的二维解读[J].东南学术,2014,06:52-58.
[3]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02:75-82.
[4]刘志铭.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中的自然垄断、政府垄断及规制改革[J].经济问题,2003,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