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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听了区内外五十多位音乐教师的一百四十多堂音乐课后,我发现了两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其一,教师是在教内容(音乐作品)而不是在用内容。如小学,在以歌曲《时间像小马车》进行教学的课上,教师是在教这首歌曲,而不是通过这首歌引导学生进行旋律上行和下行的学习。再如,在初中一节以管弦乐《雷鸣电闪波尔卡》进行教学的课上,教师只是介绍、引导学生感受这个作品,而没有通过作品培养学生欣赏音乐的方法和思维。其二,教师没有明确细致的学期目标和单元目标,教学只是单纯地按照教材的编排顺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