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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有倡导无为而轻视法律的倾向,这就使得"无为"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落实。黄老将道家的哲理同法家的政治主张结合,形成了以道论法的特征。黄老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提出了"道生法",特别强调立法的重要性,以便更有效地运用于现实政治。黄老对法的强调对老庄是一种发展和重要的补充。这与老庄对法的批判和不信任形成重大区别,而与法治有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