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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黑龙江省碘盐监测方案(试行)>实施以来,哈尔滨市第一层次(盐业公司)的碘盐监测工作一直由各盐业公司所在地区、县(市)卫生防疫站承担.2004年4月新的<黑龙江省碘盐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并开始实施.为了保证新的<细则>的落实,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这一<细则>要求,在<细则>开始实施的第一个月对本市辖区内的第一层次碘盐进行了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