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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的法律规范将我国驾驶培训行业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培训理念、实际操作等层面对驾驶培训行为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我国现有的社会化驾驶培训模式。本文就这一驾驶培训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个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驾驶培训 利弊 改革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机动车需求量的持续增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快速发展。由于机动车驾驶存在的危险性,各国都对驾驶人员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有效的驾驶培训是降低事故重要手段,如何使得对学员的驾驶培训是"有效"的?我国现有的驾驶培训模式是否达到了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一、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梳理
机动车驾驶培训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一般牵涉多方主体,是指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在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旨在获得机动车驾驶许可的行为。由于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重要性,国家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进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相关规定,上述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龙头,共同构成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为的法律体系,同时,也将我国驾驶培训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有法可依"。而机动车驾驶培训模式就是在上述法律规范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各地驾驶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学员共同在驾驶培训中探索出的相对固定的程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在法律规范的"词"与驾驶培训实践中"物"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驾驶培训模式。它一般要经过:报名、体检、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费、驾校通知学员参加理论培训、组织理论模拟考试、驾校集体到交警考试部门预约科目一考试、上车训练、科目二考试、科目三考试等步骤。
二、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重要意义
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是在相关法律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由各地驾驶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参培学员共同在驾驶培训的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相对固定模式,具有被普遍接受性。客观地说,经过多年的发展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努力,我国现有的驾驶培训模式已经较为成熟。特别是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科学技术的广泛而深入应用,现行的驾驶培训模式已经成为输送合格驾驶员的重要而关键的通道,其意义之重大,概括起来主要有:1. 在监管部门监管下,能够通过宏观调控和科学分析,合理分配资源并及时调整政策;2.让"拿到驾照的人敢开车会开车"的教育培训理念真正落实;3.培训模式"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培养贯穿始终"体现了现代化且以人为本的培训思路;4."实用性操作学时大幅增加"促进培训效果大大提升;5."高科技应用贯穿培训过程"使得培训更加合理规范而不流于形式。
综合来看,应当肯定现行驾驶培训模式在培养合格驾驶者功能上的巨大作用。
(二)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主要弊端
1学员利益缺乏保障
由于作为个体的学员与作为公司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在财力、信息等方面主体地位的不均等,使学员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培训过程中往往缺乏权利保障。一些驾校学员积压严重,培训时间与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就造成在部分驾校,部分学员的大量时间在进行毫无意义的陪练,导致学习效率低,最终可能因操作不熟练而无法通过考试。而无法通过考试又必须返回前一阶段继续培训,如此循环,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2培训效果有待提升
虽然不少学员通过各项考试顺利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真正敢于持证上路行驶的初学者较少,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帮带,才敢开车上路。这反映了目前驾驶培训模式培训效果的不理想。为了节省培训成本,一些培训机构打政策擦边球,经常要求教练员在常规教学中摸索所谓的经验,将这些"硬框框"和"死条条"所谓教学心得灌输给学员,而不是真正在提高驾驶技能方面下功夫。再加上一些学员学习态度不端正,总是想方设法走捷径尽快考取驾照,这种"教与学"的急功近利,直接导致"有证不敢开"和"新手出事多"的现象。
3监管部门监管乏力
虽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思想上都非常重视驾驶培训行业的监管,但仅仅有思想上的重视还不够,这不仅仅是法律上的问题,也是科学技术上的问题。以培训学时监控为例,早期为了监管驾校保证培训学时,规定培训记录只有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签字盖章后,学员才能参与考试,但部分学员却与驾校联合,呈报虚假书面培训记录;后来,开发了机动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对学员培训记录进行实时监控,教练却帮学员"打卡",抵销了监管部门的努力。因此,驾培需要更科学的管理。
三、对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改革的建议
(一)因材施教,不同学员采用不同培训方法,"加强不同类型学员的针对性训练"。[2]通过笔者多年的培训经验,这些学员来自不同的行业,他们的年龄、学历、理解能力、反应能力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教练员根据不同学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地训练,在前期的培训中摸透学员性格,针对悟性比较高的学员采用启发式引导方法,针对悟性较低学员采用鼓励为主、逐步推进方法,通过充足时间的训练来提升他们的自信。因材施教是在现行驾驶培训模式下成本较低、简便易行的完善驾驶培训模式的方法,因为它不需要对驾驶培训模式本身作大的修改,阻力也相对较小。
(二)规范驾驶培训合同与严格考核标准并用,倒逼学员利益保护与培训效果提升。针对学员相较于驾驶培训机构处于弱势地位且利益易受损害的现实,行之有效且简单易行的方法就是对学员与驾驶培训机构之间签订的驾驶培训合同进行规制,在驾驶培训合同中明确驾驶培训机构保证充足培训学时的任务及学员无过错条件下教练员的指导责任,由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广大学员和培训机构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合同范本,对必须载明事项进行列举,保障广大学员的培训利益。同时,严格考核标准,倒逼驾驶培训效果提升,学员无法通过考试而培训机构利益同样受其影响,则激发培训机构提升培训服务水平欲望,创造出监管部门、学员、培训机构及社会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杜兴亮:《浅议当前驾培行业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载http://wenku.baidu.com/link?url=jrGLp4feCK2TdOvBFH_KBCDkDCQXX6lNXnAt-c-Rj-TUOnta3QAHl2pJYukT7y FPJkcAQLxhjWENs3SOrh1Rfj75t0aD6e bS9MZzOz0XdlC,2015年5月17日访问。
[2]张焕、许海东:《机动车驾驶学员培训改革探讨》,《科技创新导报》2010年第23期。
【关键词】驾驶培训 利弊 改革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机动车需求量的持续增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快速发展。由于机动车驾驶存在的危险性,各国都对驾驶人员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有效的驾驶培训是降低事故重要手段,如何使得对学员的驾驶培训是"有效"的?我国现有的驾驶培训模式是否达到了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一、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梳理
机动车驾驶培训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一般牵涉多方主体,是指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在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旨在获得机动车驾驶许可的行为。由于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重要性,国家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进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相关规定,上述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龙头,共同构成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为的法律体系,同时,也将我国驾驶培训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有法可依"。而机动车驾驶培训模式就是在上述法律规范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各地驾驶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学员共同在驾驶培训中探索出的相对固定的程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在法律规范的"词"与驾驶培训实践中"物"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驾驶培训模式。它一般要经过:报名、体检、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费、驾校通知学员参加理论培训、组织理论模拟考试、驾校集体到交警考试部门预约科目一考试、上车训练、科目二考试、科目三考试等步骤。
二、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重要意义
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是在相关法律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由各地驾驶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参培学员共同在驾驶培训的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相对固定模式,具有被普遍接受性。客观地说,经过多年的发展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努力,我国现有的驾驶培训模式已经较为成熟。特别是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科学技术的广泛而深入应用,现行的驾驶培训模式已经成为输送合格驾驶员的重要而关键的通道,其意义之重大,概括起来主要有:1. 在监管部门监管下,能够通过宏观调控和科学分析,合理分配资源并及时调整政策;2.让"拿到驾照的人敢开车会开车"的教育培训理念真正落实;3.培训模式"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培养贯穿始终"体现了现代化且以人为本的培训思路;4."实用性操作学时大幅增加"促进培训效果大大提升;5."高科技应用贯穿培训过程"使得培训更加合理规范而不流于形式。
综合来看,应当肯定现行驾驶培训模式在培养合格驾驶者功能上的巨大作用。
(二)现行驾驶培训模式的主要弊端
1学员利益缺乏保障
由于作为个体的学员与作为公司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在财力、信息等方面主体地位的不均等,使学员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培训过程中往往缺乏权利保障。一些驾校学员积压严重,培训时间与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就造成在部分驾校,部分学员的大量时间在进行毫无意义的陪练,导致学习效率低,最终可能因操作不熟练而无法通过考试。而无法通过考试又必须返回前一阶段继续培训,如此循环,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2培训效果有待提升
虽然不少学员通过各项考试顺利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真正敢于持证上路行驶的初学者较少,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帮带,才敢开车上路。这反映了目前驾驶培训模式培训效果的不理想。为了节省培训成本,一些培训机构打政策擦边球,经常要求教练员在常规教学中摸索所谓的经验,将这些"硬框框"和"死条条"所谓教学心得灌输给学员,而不是真正在提高驾驶技能方面下功夫。再加上一些学员学习态度不端正,总是想方设法走捷径尽快考取驾照,这种"教与学"的急功近利,直接导致"有证不敢开"和"新手出事多"的现象。
3监管部门监管乏力
虽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思想上都非常重视驾驶培训行业的监管,但仅仅有思想上的重视还不够,这不仅仅是法律上的问题,也是科学技术上的问题。以培训学时监控为例,早期为了监管驾校保证培训学时,规定培训记录只有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签字盖章后,学员才能参与考试,但部分学员却与驾校联合,呈报虚假书面培训记录;后来,开发了机动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对学员培训记录进行实时监控,教练却帮学员"打卡",抵销了监管部门的努力。因此,驾培需要更科学的管理。
三、对现行驾驶培训模式改革的建议
(一)因材施教,不同学员采用不同培训方法,"加强不同类型学员的针对性训练"。[2]通过笔者多年的培训经验,这些学员来自不同的行业,他们的年龄、学历、理解能力、反应能力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教练员根据不同学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地训练,在前期的培训中摸透学员性格,针对悟性比较高的学员采用启发式引导方法,针对悟性较低学员采用鼓励为主、逐步推进方法,通过充足时间的训练来提升他们的自信。因材施教是在现行驾驶培训模式下成本较低、简便易行的完善驾驶培训模式的方法,因为它不需要对驾驶培训模式本身作大的修改,阻力也相对较小。
(二)规范驾驶培训合同与严格考核标准并用,倒逼学员利益保护与培训效果提升。针对学员相较于驾驶培训机构处于弱势地位且利益易受损害的现实,行之有效且简单易行的方法就是对学员与驾驶培训机构之间签订的驾驶培训合同进行规制,在驾驶培训合同中明确驾驶培训机构保证充足培训学时的任务及学员无过错条件下教练员的指导责任,由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广大学员和培训机构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合同范本,对必须载明事项进行列举,保障广大学员的培训利益。同时,严格考核标准,倒逼驾驶培训效果提升,学员无法通过考试而培训机构利益同样受其影响,则激发培训机构提升培训服务水平欲望,创造出监管部门、学员、培训机构及社会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杜兴亮:《浅议当前驾培行业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载http://wenku.baidu.com/link?url=jrGLp4feCK2TdOvBFH_KBCDkDCQXX6lNXnAt-c-Rj-TUOnta3QAHl2pJYukT7y FPJkcAQLxhjWENs3SOrh1Rfj75t0aD6e bS9MZzOz0XdlC,2015年5月17日访问。
[2]张焕、许海东:《机动车驾驶学员培训改革探讨》,《科技创新导报》2010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