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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生私信给我,心情太紧张,说得语无伦次,只是反复地说:不想活了。
渐渐地,我听出来了:她暗恋一个男生的事被人发现,她从此成为全班甚至全年级同学欺凌嘲笑的对象。她无处可逃,无人可仗恃,只想逃到死亡里去。
我告诉她:初二那年,我也曾遇到类似的事。当时,我随父母工作调动而转学。在新学校,我像在动物园里长大的雏兽,从不知什么是生死搏斗,却突然间被丢到了大森林,一派天真,没有半点弱肉强食的本能,我立刻成为霸凌的受害者。没来得及融入女生的圈子,男生们已给我起了很难听的绰号,在每一个我出现的地方——教室内外、走廊上下,都会蓦然喊叫起来。我又羞又恼还要假装若无其事。他们看到了我的窘况,像抓娃娃机一抓必中,得意非凡,叫得更欢了。然后,不断地丢东西、丢钱,书包被扔到树梢上,课本文具盒散了一地。午饭时间,我边哭边蹲在树下捡。钢笔被摔得四分五裂,圆规也不能用了,要怎么样跟家人说谎,讓他们给我买新的?我绝望得想去死。
新学校的进度比我原来学校的进度快很多,英语课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我第一次尝到后进生的滋味,也第一次知道在人群中被孤立是多么可怕的事。那一两年,每天早上快到校门口时,我就腹痛如绞,必须马上冲进厕所。
而且,此事极大地打击了我的自信心:一定是因为我成绩不够好,因为我是转学生,因为我又胖又矮又丑还戴了眼镜……听的滥俗的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嫌之处”,像密密麻麻的毒箭,铺天盖地射得我无处遁逃。是的,我是一个可嫌的人。一下子,在我自己心目中,我满身都是缺点,没有优点了。
升入高中后,同学里有很多从外校考过来的,当年欺负过我的男生,有些去了别的学校。地界还是这个地界,但已经换过新血,我渐渐能在校园里大声说话、扬头走路了。
大学毕业后,当年曾经霸凌过我的一个男生发生了意外。他妈妈神通广大,居然联系到了他的中学同学,希望能去看望一下他,唤起他的记忆。我不去,绝对不去。家人诧异于我的强硬姿态。而当我讲完原因,妈妈哭了。她哭着反反复复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我要是知道,我一定去找学校,去找他们的家长。换学校也行,我陪你上学也行。”
我吃惊极了,我以为她会像我小时候跟同学发生矛盾时一样,说:为什么他们不欺负别人只欺负你?你要反省自己。这是第一次有人,有我至爱的人,以最坚定的方式在说:这一切不是你的错。
我到最后也没有去看望那位同学。而我的家人,也从来没有劝过我,叫我放下,叫我原谅。某种意义上,原谅就等于否定了我年少时的痛;而放下,需要时间与阅历。二者都不可强求,也不是一种道德义务。
我对那个女生说:小孩就是小动物,长大的过程就是慢慢长成人。青春期是半兽半人的混合,有些是追逐撕咬者,就一定有些是猎物。我曾经历的事,有许多人也曾经历过,也许,你们也会经历。在最美、最娇嫩的年纪,你们的心与自尊,或许会被人搓来揉去。请容我给你建议——就像给当年的我。
首先是,活下去。不要一时冲动就上楼顶。别妄想用血警醒什么人,大家的领悟力都很差,恐怕不会想到这事跟自己有关。
其次,不要因此就小看了自己。是的,你暗恋,这是在这个年纪惊人的事。还有其他人因为各种原因被霸凌,也许你青春期肥胖,也许你长了一脸的痘,也许你成绩不好被嫌弃,也许你只是和当年的我一样,看多了《红楼梦》,说起话来酸文假醋,但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
然后,要相信父母的爱、师长的正直,父母不见得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责备你,老师还是有可能主持公道的。即使对抗不成,那种“有人挺我”的温暖会支持你的一生。
有时候,你也可以给父母一个机会,让他们能够证明一下,他们有多爱你。他们未必有你想象中那么落伍保守,因为他们也年轻过,有过花一样的季节。
最后,最强烈的建议就是:把这当作人生的一次礼物。
卢梭说过:人不必吃了苦才能当诗人,青春期的苦已经足够了。而挨过这苦,像大白菜挨过初霜,才有可能抽出又甜又嫩的皎白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