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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大纲》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培育学生“初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处理教材内容的若干原则”中又强调:“历史教学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对历史作出正确的叙述和分析,做到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观点和材料的统一”。针对以上要求,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导历史教学。
一、观察历史问题应透过现象看本质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各种历史现象表现得纷繁复杂,曲折离奇,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事物的现象,揭露它的本质。怎样才能在教学中通过若干表象,去粗取精,分析总结,得出历史的本质东西呢?古今中外的诸多历史现象虽曲折复杂,但它总是有规律可循的,总是有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存在。如古代世界史上,阿拉伯人从原始游牧民族直接通过建立国家过渡到封建社会,而日耳曼人是在摧垮了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废墟上直接建立了封建国家,它们都未经历过奴隶社会阶段。表面看来,这是超越了历史的发展或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实际上,阿拉伯人也好,日耳曼人也好,在他们建立国家之前其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解体,同时在征服比他们先进得多的民族时又善于吸取、消化他人的先进东西,进而才直接跨越了奴隶社会,建立了封建国家。也就是说,被征服先进民族实际上已为他们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搭起了一座桥梁。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为什么历次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当做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其本质就在于农民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因此也就不可能提出彻底的反封建革命纲领,其结果也必然失败。近代亚洲各国,尽管具体情况各异,但民族资产阶级改革或革命最后几乎都是失败,其本质原因也在于在这些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里,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不可能彻底地进行反侵略反封建斗争。
二、处理教材应注意内容决定形式
事物的内容决定事物的形式,内容通过形式来表现。教学方法的选择应该根据教学内容本身的特殊性来确定。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必须在钻研教材上下工夫,教材领悟准确了,才能产生优化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也才能得以优化。
在历史教学中,教师首先应吃透大纲和教材,然后根据每一课或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和特点进行匠心独运的设计。如教学某一章节的历史,我们首先应明确这一课的教学目标,以及重点和难点,然后根据本课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明确哪些内容应精讲,哪些该深入展开,哪些又该让学生练,哪些内容采用讲授法、谈话法,哪些内容又采用图表法、纲要法或者演示法(使用投影仪、录音、录像等电教手段),哪些内容可以又采用参观(参观各种历史文物古迹和革命事迹展览)等。总之,只有通过教师的刻苦钻研吃透了教材,才能真正做到教学方法和手段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三、剖析史实应注意偶然之中存在必然
在事物的联系和发展进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人类历史发展必然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原始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但在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中,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地区又表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和偶然性。
在研究历史运动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时,我们应通过具体史实分析,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符合偶然中包含必然,必然又通过偶然起作用这样一个辩证原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示历史发展的特点和本质。
四、优化教法应采众法之长
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具体的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而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学习各种方法,了解各种方法,掌握这些方法,做到“胸中有法”;另一方面,我们要根据施教的不同内容,灵活采用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在历史教学中,如何才能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技艺呢?首先,应该善于学习,通过各种渠道。博采众“法”,广泛吸收,注意储存各种教学方法的信息,仔细研究其中的异同,这样才能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做到信手拈来,亦即“教学有法”。其次,“教无定法”,教学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因人、因课、因境而异。所谓“因人而异”,即要因教师、学生的实际而异。
教师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要注意扬己之长,避己之短。另外,在选择和运用具体教法时,还要注意学生的心理及生理差异。对低年级学生可多用一些直观教学法或情境教学法,以激起其学习历史的兴趣;对高年级学生却要多启发思考,增加思维深度,教会他们学习历史的方法。所谓“因课而异”即因历史教学内容而异。根据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然也就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如在讲授新知识时,可主要采用讲述、讲解、讲读、讲演法等;在导入新课和巩固新课、课后练习中则可用谈话法,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提问,对课文中理解和运用部分等重点内容进行精心讲解、分析,而对非重要内容和一般性史实介绍则用讲述法。
五、指导学法应明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学生的主观动因是内因,教师的启发诱导是外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作者单位:吕梁实验中学
一、观察历史问题应透过现象看本质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各种历史现象表现得纷繁复杂,曲折离奇,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事物的现象,揭露它的本质。怎样才能在教学中通过若干表象,去粗取精,分析总结,得出历史的本质东西呢?古今中外的诸多历史现象虽曲折复杂,但它总是有规律可循的,总是有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存在。如古代世界史上,阿拉伯人从原始游牧民族直接通过建立国家过渡到封建社会,而日耳曼人是在摧垮了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废墟上直接建立了封建国家,它们都未经历过奴隶社会阶段。表面看来,这是超越了历史的发展或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实际上,阿拉伯人也好,日耳曼人也好,在他们建立国家之前其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解体,同时在征服比他们先进得多的民族时又善于吸取、消化他人的先进东西,进而才直接跨越了奴隶社会,建立了封建国家。也就是说,被征服先进民族实际上已为他们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搭起了一座桥梁。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为什么历次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当做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其本质就在于农民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因此也就不可能提出彻底的反封建革命纲领,其结果也必然失败。近代亚洲各国,尽管具体情况各异,但民族资产阶级改革或革命最后几乎都是失败,其本质原因也在于在这些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里,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不可能彻底地进行反侵略反封建斗争。
二、处理教材应注意内容决定形式
事物的内容决定事物的形式,内容通过形式来表现。教学方法的选择应该根据教学内容本身的特殊性来确定。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必须在钻研教材上下工夫,教材领悟准确了,才能产生优化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也才能得以优化。
在历史教学中,教师首先应吃透大纲和教材,然后根据每一课或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和特点进行匠心独运的设计。如教学某一章节的历史,我们首先应明确这一课的教学目标,以及重点和难点,然后根据本课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明确哪些内容应精讲,哪些该深入展开,哪些又该让学生练,哪些内容采用讲授法、谈话法,哪些内容又采用图表法、纲要法或者演示法(使用投影仪、录音、录像等电教手段),哪些内容可以又采用参观(参观各种历史文物古迹和革命事迹展览)等。总之,只有通过教师的刻苦钻研吃透了教材,才能真正做到教学方法和手段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三、剖析史实应注意偶然之中存在必然
在事物的联系和发展进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人类历史发展必然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原始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但在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中,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地区又表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和偶然性。
在研究历史运动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时,我们应通过具体史实分析,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符合偶然中包含必然,必然又通过偶然起作用这样一个辩证原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示历史发展的特点和本质。
四、优化教法应采众法之长
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具体的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而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学习各种方法,了解各种方法,掌握这些方法,做到“胸中有法”;另一方面,我们要根据施教的不同内容,灵活采用恰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在历史教学中,如何才能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技艺呢?首先,应该善于学习,通过各种渠道。博采众“法”,广泛吸收,注意储存各种教学方法的信息,仔细研究其中的异同,这样才能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做到信手拈来,亦即“教学有法”。其次,“教无定法”,教学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因人、因课、因境而异。所谓“因人而异”,即要因教师、学生的实际而异。
教师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要注意扬己之长,避己之短。另外,在选择和运用具体教法时,还要注意学生的心理及生理差异。对低年级学生可多用一些直观教学法或情境教学法,以激起其学习历史的兴趣;对高年级学生却要多启发思考,增加思维深度,教会他们学习历史的方法。所谓“因课而异”即因历史教学内容而异。根据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然也就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如在讲授新知识时,可主要采用讲述、讲解、讲读、讲演法等;在导入新课和巩固新课、课后练习中则可用谈话法,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提问,对课文中理解和运用部分等重点内容进行精心讲解、分析,而对非重要内容和一般性史实介绍则用讲述法。
五、指导学法应明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学生的主观动因是内因,教师的启发诱导是外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作者单位:吕梁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