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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基层组织更是直接面对一个地区发展的新问题、新矛盾。在这些问题和矛盾面前,我们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物质基础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物质基础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5-0041-03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基层组织更是直接面对一个地区发展的新问题、新矛盾。在这些问题和矛盾面前,一些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已经影响到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到了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认识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就必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本文立足A区工作具体实际,就如何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物质基础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一、A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状分析
A区目前有建制村18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917个,农村党员18910名。近几年来,A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务实创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成果。以实施“领头雁工程”为重点,通过不断拓宽选拔渠道、开展公开选拔、完善培训机制、选派上挂锻炼、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工资报酬,强化考核管理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区村干部的“双带”能力。同时,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务、财务三个公开,着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性地开展“自荐海选”、民主决策六道程序、党员议事会、村务工作规则、村务管理12345制度,村干部“双述双评”、村级开支“双审双签”等工作,全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收支预决算、财务账款分离、印鉴分离和经济审计等措施,确保了村民的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自主”的转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随着A区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规律、工作环境正发生着巨大变化,也给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挑战。比如,部分基层组织存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部分基层村干部现代知识更新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存在以权代法的现象;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农村基层党员群体中,初中以下文化党员22333名,60岁以上党员11783名,分别占基层党员总数的58.66%、30.95%,年龄结构明显老化,整体素质显然偏低;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不够突出,许多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跟不上,教育内容空洞,形式陈旧,管理单一,导致一些党员意识淡化,个人主义思想抬头,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等问题。通过深入基层排查摸底,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存在的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当地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弱有着密切联系。可以看到,当前我们基层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仍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富裕增收,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财力的主要来源,是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基本保证,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强,往往该村基层组织就有很强的威信和号召力;一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往往这个地方的基层组织则容易变得软弱涣散,失去威信和号召力。由此我们认为,要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必须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同发展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村级集体经济,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基层政权能不能巩固的重大政治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由此可见,村级集体经济不是一个经济概念,而是一个政权概念。
A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共实施了5轮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2000年下发了《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2008年出台区委、区政府1号文件《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2005年开始,A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理顺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初步解决了集体经济产权虚置的弊端,完善了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截至目前,A区共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64个。2008年底,全区264个村(社区)的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达41.68亿元,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19.47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15.87亿元;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1.75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66.28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有54个村;全区累计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社区)达213个,量化集体资产10.98亿元。
(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聚人心”的抓手。基层组织肩负着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职责。基层组织能不能将众人拧成一股绳,很大程度上取决能否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我们只有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抓手,抓住发展新农村这个“牛鼻子”,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致富谋发展、增收谋效益,群众才会自发地聚集到党组织周围。如A区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后,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市场规则配置生产要素,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积极拓展建造标准厂房、营业用房、农民公寓楼等物业用房,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力,增加村民收入。东湖街道的胡桥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发展村属物业经济,通过厂房租赁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0余万元,每年可向村民分红70余万元,让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现在,分享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村民们自发团结到当地基层党组织周围,拧成一股绳谋发展,基层组织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暖人心”的基础。一个村的集体经济没有实力,想服务群众,为百姓做点实事非常困难。农村要开展基础建设、党员教育、职介婚介、农技服务、人寿保险、医疗服务、计生服务、家电维修、老年活动、幼儿教育等基本服务,离开村级集体经济这个物质基础则寸步难行。只有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让书记和村长手上有“一把米”,才能为村民办实事,做到服务群众“暖人心”,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树立基层组织的威信。近年来,村庄整治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了广泛关注,各地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拿A来说,开展“清洁·绿化A”行动,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村容村貌,已经成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论是在村庄整治的资金投入,还是农民群众的动员发动;不论是整治前的规划建设,还是整治后的长效管理,都离不开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如一些规模大的村就需要支出60—70万元,规模较小的村也至少需要支出30万元。此时,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就充分体现出来。村级集体经济较强的村,能够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生活品质,赢得村民支持;而经济力量薄弱的村则资金上捉襟见肘,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很难做到位,使当地村民逐渐失去了对基层组织的信心。
(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稳人心”的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缺乏新的收入来源,发展不平衡性加剧,有些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难以保证基层正常的开支,一些村集体经济管理不善,债务沉重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若任其发展则将影响这些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只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新农村建设主体力量,才能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化解基层群众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稳人心”目标。近年来,随着A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基层干部的待遇得到了相应提高,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组织“有人办事”。同时,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基层组织的“钱袋子”也逐渐鼓了起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很大一部分群众矛盾就能够有效化解在基层。
(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得人心”的保障。“得人心者,得天下”。村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凝聚群众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基础中的基础。要做好基层组织工作,就要心中装着群众,装着百姓,忧群众之忧,乐百姓之乐,解决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近年来,A区在总结“海推直选”和其他地区“海选”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创新,采用“自荐海选”方式,规定凡是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为村民服务的选民,均可“自荐”报名参选。通过“自荐海选”,拓宽了村民群众选好当家人的渠道,搭建了农村优秀人才发挥才干的平台,一批懂得管理和经营、又在百姓中有一定的声望的致富带头人受到了群众的信任,纷纷走上村务管理岗位,究其原因,群众看中的是他们思路开阔、组织能力和创富能力强,其获选的优势就是在于符合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期望和诉求。因此,可以看到只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抓住“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这几个关键,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密切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得人心”目标。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的对策和措施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村级集体组织的管理能力与效率,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安定。在广大农村,如果没有强大的集体经济做支撑,仅靠政府投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即使一时收到效果,也难于保证长久,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城市文明”最终也是一句空话。就A而言,村集体经济总体还偏薄弱,集体资产总量偏小,经营性收入占比过低,收不抵支现象较普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加快建设,削弱了基层组织的领导地位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改变A村集体经济总体薄弱的现状,为基层组织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是要坚持“能人”治村,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领头雁”。当前,作为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正由过去的“指手划脚型”向“示范服务型”转变,能不能为农民带来信息、找来市场,带动致富,促进发展是衡量一个基层组织是否优秀最重要的标准。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在市场经济中有领先一步、胜人一筹能力的“企业老板”、“致富能人”逐渐涌现出来,走上了“村官”岗位,加入了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农村群众选他们来做“村官”,看中的就是他们的经验和能力,希望能够在这些“能人”的带领下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人往哪里走,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从经济和社会文明相伴发展、互为作用的规律来讲,农村“先富群体”中的成员,具有观念开放、思维超前、胆识过人、乐于奉献的特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农民所羡慕并引为榜样,将他们充实到“村官”队伍中,农民群众从内心里信服。村里原来的一些老干部往往习惯用自己的道德力量维系一个村的运转秩序。但在改革开放大潮冲击之下,仅凭固有的道德力量和人格魅力已难以适应目前的农村发展。农民群众更愿意选“经济能人”担任村干部、带头人。道德权威让位经济能人组成的“先富群体”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讲,老板走上“村官”的岗位也符合当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当前,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经济成份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愈显重要。“先富群体”中的经济能人担任“村官”后,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在基层工作中引入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要因势利导,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激励机制,注重从企业经营管理者这一“先富群体”中选拔村干部,把那些政治可靠、群众认同、品行端正的优秀分子充实到农村干部队伍里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民主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当然,对于“先富群体”当选“村官”、充实进入基层组织队伍这以现状,我们也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加强监管的力度。要建立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转移支付的措施,激励各村干事创业、开拓创新。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幅超过一定比例的村,给予20—6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明确可按奖励额度的10%以内奖励村班子成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加强对镇乡(街道)和村的监督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镇乡(街道)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与镇乡(街道)领导干部的政绩和选拔任用、经济待遇挂钩,以此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要加强政策扶持,种下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摇钱树”。近年来,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A区涌现了一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的典型,他们抢抓机遇,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道路。如某村,2006年开始,利用位于A区高科技园区接壤处的20亩规划用地,通过农户优先股融资,村集体资金投入、引进业主预支等形式筹资1700万元,新建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引进3家企业,每年新增村级租赁收入300余万元,每年可向村民分红90余万元。该村年可分配收入从2003年的30万元一跃到2007年的318万元,实现了从一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到经济强村的跨越。某村的成功启示我们,通过建设标准厂房、营业用房和写字公寓楼等发展村属物业经济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建设一个物业项目就等于种下了一棵“摇钱树”,我们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积极鼓励支持。在通过一系列的调研的基础上,区在2008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今后四年发展集体经济的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对策措施、扶持政策。并出台了14项非常具体的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用地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政策保障。这一系列政策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和很强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积极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整合闲置的办公楼、校舍、大会堂、厂房、废弃矿山和土地等集体资产,通过招商引资和自主开发,合作合资和异地开发,开发利用好存量集体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充分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根据征用土地情况,最大限度地落实村级留用土地安置政策,支持各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实施留用土地开发。村级留用土地在原有规定的标准之上,如有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当地发展条件的好项目,报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以申请增加,最大可以增加到征用地面积的10%以内。明确各镇乡(街道)对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增加的有效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其中获得的土地整理拆抵指标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归镇乡(街道)部分的70%归村集体所有。三是推进多(高)层公寓建设,落实村级配套用房。明确各镇乡(街道)和村在建设多(高)层公寓时,可实施多(高)层公寓村级配套用房项目,建造村级营业性配套用房。村级营业性配套用房面积控制在多(高)层公寓建设总面积的5%—8%以内。四是支持村集体融资开发。建立村级发展项目贷款融资和担保体系,为村集体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扶持。对上一年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村给予全额贴息,30万元—50万元的村给予70%贴息,50万元—100万元的村给予50%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三年。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模式,鼓励保留部分补偿费,采取入股、合营等方式,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此外,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组织开展土地流转,集中连片土地,引入现代农业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经济,在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和改善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租金的级差,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五是抓以奖代补,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实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政策,对2007年经营性收入30万以下的村,经发展物业项目,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80%的,每村奖励60万元;经营性收入30万元—50万元的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60%的,每村奖励40万元;经营性收入50万元—100万元的村,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50%的,每村奖励20万元。
三是要深化产权改革,激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活力源”。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产权关系模糊的“官办体制”,理论上讲共同所有,人人都有,但实际似乎人人无份,社员“看得见却摸不着”。在这样的体制下,社员群众对集体经济的关心程度明显不足,集体资产监管困难,存在流失的隐患。由于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和社员群众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增值机制的形成。为此,A区从2000年开始试点对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于2005年加大了改革的推进力度。目前,累计完成改革的村达169个,界定各类股东393254人,量化资产8.55亿元,量化土地6.36万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面对当前推进城市化、撤村建居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需要,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推进农民市民化、促进农民分工分业为主线,进一步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独立核算、收益共享”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一是积极推行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三合一”量化,力求改革深化、彻底。二是促进股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探索股权流转从封闭性向开放性发展,鼓励大股东的出现和经营者持大股,逐步调整股权结构,使股份经济合作社向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转变,不断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活力。三是正确处理好集体积累与个人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级其它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三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四是制定优惠政策,在规费税收优惠、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以支持,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物质基础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5-0041-03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基层组织更是直接面对一个地区发展的新问题、新矛盾。在这些问题和矛盾面前,一些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已经影响到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到了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认识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就必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本文立足A区工作具体实际,就如何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物质基础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一、A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状分析
A区目前有建制村18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917个,农村党员18910名。近几年来,A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务实创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成果。以实施“领头雁工程”为重点,通过不断拓宽选拔渠道、开展公开选拔、完善培训机制、选派上挂锻炼、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工资报酬,强化考核管理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区村干部的“双带”能力。同时,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务、财务三个公开,着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性地开展“自荐海选”、民主决策六道程序、党员议事会、村务工作规则、村务管理12345制度,村干部“双述双评”、村级开支“双审双签”等工作,全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收支预决算、财务账款分离、印鉴分离和经济审计等措施,确保了村民的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自主”的转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随着A区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规律、工作环境正发生着巨大变化,也给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挑战。比如,部分基层组织存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部分基层村干部现代知识更新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存在以权代法的现象;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农村基层党员群体中,初中以下文化党员22333名,60岁以上党员11783名,分别占基层党员总数的58.66%、30.95%,年龄结构明显老化,整体素质显然偏低;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不够突出,许多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跟不上,教育内容空洞,形式陈旧,管理单一,导致一些党员意识淡化,个人主义思想抬头,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等问题。通过深入基层排查摸底,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存在的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当地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弱有着密切联系。可以看到,当前我们基层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仍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富裕增收,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财力的主要来源,是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基本保证,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强,往往该村基层组织就有很强的威信和号召力;一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往往这个地方的基层组织则容易变得软弱涣散,失去威信和号召力。由此我们认为,要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必须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同发展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村级集体经济,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基层政权能不能巩固的重大政治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由此可见,村级集体经济不是一个经济概念,而是一个政权概念。
A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共实施了5轮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2000年下发了《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2008年出台区委、区政府1号文件《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2005年开始,A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理顺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初步解决了集体经济产权虚置的弊端,完善了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截至目前,A区共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64个。2008年底,全区264个村(社区)的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达41.68亿元,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19.47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15.87亿元;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1.75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66.28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有54个村;全区累计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社区)达213个,量化集体资产10.98亿元。
(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聚人心”的抓手。基层组织肩负着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职责。基层组织能不能将众人拧成一股绳,很大程度上取决能否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我们只有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抓手,抓住发展新农村这个“牛鼻子”,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致富谋发展、增收谋效益,群众才会自发地聚集到党组织周围。如A区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后,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市场规则配置生产要素,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积极拓展建造标准厂房、营业用房、农民公寓楼等物业用房,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力,增加村民收入。东湖街道的胡桥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发展村属物业经济,通过厂房租赁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0余万元,每年可向村民分红70余万元,让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现在,分享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村民们自发团结到当地基层党组织周围,拧成一股绳谋发展,基层组织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暖人心”的基础。一个村的集体经济没有实力,想服务群众,为百姓做点实事非常困难。农村要开展基础建设、党员教育、职介婚介、农技服务、人寿保险、医疗服务、计生服务、家电维修、老年活动、幼儿教育等基本服务,离开村级集体经济这个物质基础则寸步难行。只有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让书记和村长手上有“一把米”,才能为村民办实事,做到服务群众“暖人心”,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树立基层组织的威信。近年来,村庄整治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了广泛关注,各地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拿A来说,开展“清洁·绿化A”行动,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村容村貌,已经成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论是在村庄整治的资金投入,还是农民群众的动员发动;不论是整治前的规划建设,还是整治后的长效管理,都离不开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如一些规模大的村就需要支出60—70万元,规模较小的村也至少需要支出30万元。此时,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就充分体现出来。村级集体经济较强的村,能够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生活品质,赢得村民支持;而经济力量薄弱的村则资金上捉襟见肘,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很难做到位,使当地村民逐渐失去了对基层组织的信心。
(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稳人心”的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缺乏新的收入来源,发展不平衡性加剧,有些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难以保证基层正常的开支,一些村集体经济管理不善,债务沉重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若任其发展则将影响这些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只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新农村建设主体力量,才能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化解基层群众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稳人心”目标。近年来,随着A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基层干部的待遇得到了相应提高,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组织“有人办事”。同时,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基层组织的“钱袋子”也逐渐鼓了起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很大一部分群众矛盾就能够有效化解在基层。
(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得人心”的保障。“得人心者,得天下”。村集体经济是基层组织凝聚群众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基础中的基础。要做好基层组织工作,就要心中装着群众,装着百姓,忧群众之忧,乐百姓之乐,解决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近年来,A区在总结“海推直选”和其他地区“海选”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创新,采用“自荐海选”方式,规定凡是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为村民服务的选民,均可“自荐”报名参选。通过“自荐海选”,拓宽了村民群众选好当家人的渠道,搭建了农村优秀人才发挥才干的平台,一批懂得管理和经营、又在百姓中有一定的声望的致富带头人受到了群众的信任,纷纷走上村务管理岗位,究其原因,群众看中的是他们思路开阔、组织能力和创富能力强,其获选的优势就是在于符合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期望和诉求。因此,可以看到只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抓住“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这几个关键,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密切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得人心”目标。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的对策和措施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村级集体组织的管理能力与效率,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安定。在广大农村,如果没有强大的集体经济做支撑,仅靠政府投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即使一时收到效果,也难于保证长久,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城市文明”最终也是一句空话。就A而言,村集体经济总体还偏薄弱,集体资产总量偏小,经营性收入占比过低,收不抵支现象较普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加快建设,削弱了基层组织的领导地位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改变A村集体经济总体薄弱的现状,为基层组织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是要坚持“能人”治村,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领头雁”。当前,作为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正由过去的“指手划脚型”向“示范服务型”转变,能不能为农民带来信息、找来市场,带动致富,促进发展是衡量一个基层组织是否优秀最重要的标准。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在市场经济中有领先一步、胜人一筹能力的“企业老板”、“致富能人”逐渐涌现出来,走上了“村官”岗位,加入了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农村群众选他们来做“村官”,看中的就是他们的经验和能力,希望能够在这些“能人”的带领下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人往哪里走,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从经济和社会文明相伴发展、互为作用的规律来讲,农村“先富群体”中的成员,具有观念开放、思维超前、胆识过人、乐于奉献的特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农民所羡慕并引为榜样,将他们充实到“村官”队伍中,农民群众从内心里信服。村里原来的一些老干部往往习惯用自己的道德力量维系一个村的运转秩序。但在改革开放大潮冲击之下,仅凭固有的道德力量和人格魅力已难以适应目前的农村发展。农民群众更愿意选“经济能人”担任村干部、带头人。道德权威让位经济能人组成的“先富群体”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讲,老板走上“村官”的岗位也符合当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当前,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经济成份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愈显重要。“先富群体”中的经济能人担任“村官”后,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在基层工作中引入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要因势利导,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激励机制,注重从企业经营管理者这一“先富群体”中选拔村干部,把那些政治可靠、群众认同、品行端正的优秀分子充实到农村干部队伍里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民主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当然,对于“先富群体”当选“村官”、充实进入基层组织队伍这以现状,我们也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加强监管的力度。要建立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转移支付的措施,激励各村干事创业、开拓创新。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幅超过一定比例的村,给予20—6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明确可按奖励额度的10%以内奖励村班子成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加强对镇乡(街道)和村的监督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镇乡(街道)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与镇乡(街道)领导干部的政绩和选拔任用、经济待遇挂钩,以此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要加强政策扶持,种下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摇钱树”。近年来,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A区涌现了一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的典型,他们抢抓机遇,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道路。如某村,2006年开始,利用位于A区高科技园区接壤处的20亩规划用地,通过农户优先股融资,村集体资金投入、引进业主预支等形式筹资1700万元,新建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引进3家企业,每年新增村级租赁收入300余万元,每年可向村民分红90余万元。该村年可分配收入从2003年的30万元一跃到2007年的318万元,实现了从一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到经济强村的跨越。某村的成功启示我们,通过建设标准厂房、营业用房和写字公寓楼等发展村属物业经济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建设一个物业项目就等于种下了一棵“摇钱树”,我们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积极鼓励支持。在通过一系列的调研的基础上,区在2008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今后四年发展集体经济的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对策措施、扶持政策。并出台了14项非常具体的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用地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政策保障。这一系列政策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和很强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积极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整合闲置的办公楼、校舍、大会堂、厂房、废弃矿山和土地等集体资产,通过招商引资和自主开发,合作合资和异地开发,开发利用好存量集体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充分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根据征用土地情况,最大限度地落实村级留用土地安置政策,支持各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实施留用土地开发。村级留用土地在原有规定的标准之上,如有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当地发展条件的好项目,报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以申请增加,最大可以增加到征用地面积的10%以内。明确各镇乡(街道)对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增加的有效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其中获得的土地整理拆抵指标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归镇乡(街道)部分的70%归村集体所有。三是推进多(高)层公寓建设,落实村级配套用房。明确各镇乡(街道)和村在建设多(高)层公寓时,可实施多(高)层公寓村级配套用房项目,建造村级营业性配套用房。村级营业性配套用房面积控制在多(高)层公寓建设总面积的5%—8%以内。四是支持村集体融资开发。建立村级发展项目贷款融资和担保体系,为村集体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扶持。对上一年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村给予全额贴息,30万元—50万元的村给予70%贴息,50万元—100万元的村给予50%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三年。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模式,鼓励保留部分补偿费,采取入股、合营等方式,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此外,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组织开展土地流转,集中连片土地,引入现代农业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经济,在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和改善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租金的级差,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五是抓以奖代补,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实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政策,对2007年经营性收入30万以下的村,经发展物业项目,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80%的,每村奖励60万元;经营性收入30万元—50万元的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60%的,每村奖励40万元;经营性收入50万元—100万元的村,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增幅超过50%的,每村奖励20万元。
三是要深化产权改革,激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活力源”。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产权关系模糊的“官办体制”,理论上讲共同所有,人人都有,但实际似乎人人无份,社员“看得见却摸不着”。在这样的体制下,社员群众对集体经济的关心程度明显不足,集体资产监管困难,存在流失的隐患。由于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和社员群众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增值机制的形成。为此,A区从2000年开始试点对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于2005年加大了改革的推进力度。目前,累计完成改革的村达169个,界定各类股东393254人,量化资产8.55亿元,量化土地6.36万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面对当前推进城市化、撤村建居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需要,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推进农民市民化、促进农民分工分业为主线,进一步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独立核算、收益共享”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一是积极推行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三合一”量化,力求改革深化、彻底。二是促进股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探索股权流转从封闭性向开放性发展,鼓励大股东的出现和经营者持大股,逐步调整股权结构,使股份经济合作社向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转变,不断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活力。三是正确处理好集体积累与个人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级其它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三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四是制定优惠政策,在规费税收优惠、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以支持,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