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建设项目主体往往由临时机构负责,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使得公共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随着改革的深入,项目法人责任制基本确立。文章在分析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继续贯彻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提升工程监理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工程审计审查制度,等改革建议,以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