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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2006年2月24 日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没有支教经历的城镇中小学教师不能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和高校新聘用的青年教师到农村基层支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同时,选派的支教教师中骨干教师应该占相当的比例,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由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下乡支教是教育行政部门为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总的说来,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不明显。
◆支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教行为表面化
很多支教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只是单纯上课,有的甚至是只挂名不上课。如某校4位支教教师到被支教学校只上一半工作量的课,而且是单纯上课,没有担任其他工作。这种活动只能叫做“下乡上课”,不能叫“下乡支教”。还有一些教师由于跟领导关系好,从来没去被支教学校上过一节课也算支过教。支教教师没有把先进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带到农村中小学去,可以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支教。
2.支教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支教任务,将“末位淘汰”的教师或落聘下岗的教师派去“支教”;真正的骨干教师是学校的脊梁和招牌,学校一般不会让他们下乡支教。有些学校通过轮流或抽签的形式选派支教教师,这样导致支教者的素质参差不齐。
3.支教教师工作被动性大
很多地方的支教制度都明确规定:不支教,升职评先进免谈。我们虽然不排除个别师德优秀的教师主动无私地下乡支教,但绝大多数教师还是奔着职称和评优而来的。教师们普遍认为,下乡支教制度是一种“卡人”、“整人”的制度。这些教师家在城里,上有老,下有小,一心挂两头;有的教师早晨出城,下午进城,成为名副其实的“走读生”,这都导致教师无法安心主动工作。
4.支教给农村教师带来心理逆差
为了让下乡支教教师能安心工作,很多地方有类似的文件规定:支教教师享受派出单位同级别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支教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派出地承担。支教教师寒暑假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并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我们仅仅根据这个规定算一下,一个支教教师每个月多领几百块,而农村教师一个月工资有多少?政府把这一大笔开支用于待遇较好的城里教师的身上,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优惠条件。有人把下乡支教形象地比喻为“城里教师农家游”。农村教师与这些下乡教师同工不同酬,激化了城乡教师之间的矛盾。
5.缺少一套完整的评价制度
现实中,许多支教教师干与不干一个样,认真干与不认真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对教师工作的评价非常欠缺。
◆几点对策
1.开展学校之间的支教帮扶工作
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师资优势,与薄弱学校“结对子”协作帮扶。农村薄弱学校要选送中青年教师到优质学校学习培训,与优质学校的教师一起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各级示范学校要在“结对子”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其帮扶效果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示范学校进行考核的内容。
2.针对不同学校选派不同的教师
不是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所有学科都很差。教育部门应针对不同情况选派不同教师去支教,这样才有的放矢。
3.支教方式多样化
★ 组织骨干教师兼职支教。定期组织省骨干教师、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兼职授课和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学校。
★ 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定期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到农村巡回讲学,送教下乡。特级教师通过示范课、专题报告等形式,指导学科教学和研究,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 开设拓展型课程。城镇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生的需要开设拓展型课程,将开设的课程提供给农村学校,供其选择,然后到需要开设课程的相关学校执教。
★ 指导学生的兴趣活动。城镇教师利用自己的特长为农村学校学生组织兴趣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 开展跨校联合研究。在跨校联合体活动中,组织教师上研究课,作专题发言,或作重点准备的点评,联合体负责人对上课、说课和点评作评价。
★ 公开教学。学校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选派相应学科的支教教师。公开教学的课题可以由受援单位指定,也可由支教教师自己确定。
★ 双休日专题讲座。学校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在全体教师中进行讲座课题的招标,中标者可以在相关学校开展学科知识的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既可以面向一所学校,也可以在几所学校中巡回进行。专题讲座的内容纳入支教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
4.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教师支教结束后应该对其支教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要全面,重点是工作绩效—支教后,支教学校发生了什么变化,如教研风气、教学效果、教师观念等。对优秀支教者给予奖励,对差的给予适当惩罚。
(编辑 孙金鑫)
下乡支教是教育行政部门为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总的说来,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不明显。
◆支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教行为表面化
很多支教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只是单纯上课,有的甚至是只挂名不上课。如某校4位支教教师到被支教学校只上一半工作量的课,而且是单纯上课,没有担任其他工作。这种活动只能叫做“下乡上课”,不能叫“下乡支教”。还有一些教师由于跟领导关系好,从来没去被支教学校上过一节课也算支过教。支教教师没有把先进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带到农村中小学去,可以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支教。
2.支教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支教任务,将“末位淘汰”的教师或落聘下岗的教师派去“支教”;真正的骨干教师是学校的脊梁和招牌,学校一般不会让他们下乡支教。有些学校通过轮流或抽签的形式选派支教教师,这样导致支教者的素质参差不齐。
3.支教教师工作被动性大
很多地方的支教制度都明确规定:不支教,升职评先进免谈。我们虽然不排除个别师德优秀的教师主动无私地下乡支教,但绝大多数教师还是奔着职称和评优而来的。教师们普遍认为,下乡支教制度是一种“卡人”、“整人”的制度。这些教师家在城里,上有老,下有小,一心挂两头;有的教师早晨出城,下午进城,成为名副其实的“走读生”,这都导致教师无法安心主动工作。
4.支教给农村教师带来心理逆差
为了让下乡支教教师能安心工作,很多地方有类似的文件规定:支教教师享受派出单位同级别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支教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派出地承担。支教教师寒暑假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并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我们仅仅根据这个规定算一下,一个支教教师每个月多领几百块,而农村教师一个月工资有多少?政府把这一大笔开支用于待遇较好的城里教师的身上,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优惠条件。有人把下乡支教形象地比喻为“城里教师农家游”。农村教师与这些下乡教师同工不同酬,激化了城乡教师之间的矛盾。
5.缺少一套完整的评价制度
现实中,许多支教教师干与不干一个样,认真干与不认真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对教师工作的评价非常欠缺。
◆几点对策
1.开展学校之间的支教帮扶工作
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师资优势,与薄弱学校“结对子”协作帮扶。农村薄弱学校要选送中青年教师到优质学校学习培训,与优质学校的教师一起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各级示范学校要在“结对子”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其帮扶效果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示范学校进行考核的内容。
2.针对不同学校选派不同的教师
不是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所有学科都很差。教育部门应针对不同情况选派不同教师去支教,这样才有的放矢。
3.支教方式多样化
★ 组织骨干教师兼职支教。定期组织省骨干教师、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兼职授课和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学校。
★ 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定期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到农村巡回讲学,送教下乡。特级教师通过示范课、专题报告等形式,指导学科教学和研究,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 开设拓展型课程。城镇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生的需要开设拓展型课程,将开设的课程提供给农村学校,供其选择,然后到需要开设课程的相关学校执教。
★ 指导学生的兴趣活动。城镇教师利用自己的特长为农村学校学生组织兴趣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 开展跨校联合研究。在跨校联合体活动中,组织教师上研究课,作专题发言,或作重点准备的点评,联合体负责人对上课、说课和点评作评价。
★ 公开教学。学校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选派相应学科的支教教师。公开教学的课题可以由受援单位指定,也可由支教教师自己确定。
★ 双休日专题讲座。学校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在全体教师中进行讲座课题的招标,中标者可以在相关学校开展学科知识的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既可以面向一所学校,也可以在几所学校中巡回进行。专题讲座的内容纳入支教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
4.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教师支教结束后应该对其支教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要全面,重点是工作绩效—支教后,支教学校发生了什么变化,如教研风气、教学效果、教师观念等。对优秀支教者给予奖励,对差的给予适当惩罚。
(编辑 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