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3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逐步取消高校,研究所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但这一政策的提出和实行,是我国高校去行政进程中做出的巨大进步。去除行政功级别只是高校去行政化的一部分,要真正完成高校的“去行政化”改革,就要将重心放在两个部分:其一,需要从根源上转变政府职能,重新构架政府与高校之间的权利结构;其二是加快高校内部新型治理模式改革,调整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结构,充分发挥高校的自主权。本文以去行政化改革为背景,以提升我国高校办学质量为目的,探索我国高校的新型内部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