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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们对“实践是知识之源”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出于对真知的探求,从哲学的背景出发,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读,主要论述了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本源和直接经验是知识之“源”,间接经验是知识之“流”。
关键词:哲学;实践;本源;辩证法;认识论
对“实践是知识之源”这个命题的论述,不少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精辟的见解。笔者基于对问题的探讨,姑且把认识和经验不另作区分(实际上二者并不雷同),在本文中简要地对这一命题作出自己的解读。
一、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本质上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首先它坚持的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本体论上是唯物论而非唯心论),就承认了认识的最终源泉是客观物质世界。认识的主体(人类)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同样没有物质世界就没有认识的对象。所以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本源。同时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和认识过程的辨证性。尽管实践在发生起源和辩证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但它却不是认识的本源(我们所说的本源是它的先在性、独立性),所以我们说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1、李秀林等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识的本质和结构》中是这样阐述的“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劳动实践活动不但促进了人脑的发展,而且通过活动的内化,产生了人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转属于人的认识能力;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社会交往及语言、符合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可见,从认识的发生和起源(既包括种系的认识,也包括个体的认识)来看,劳动实践起着重要作用,没有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没有人类的认识,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等知识领域的发生学研究已经证明了这点。从劳动实践对认识的作用——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来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就将其理解为认识的本源(或是最终根源)这是不可取的。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能动的改造客体的客观物质活动。可见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实践活动(排除过度性状态的“劳动实践活动”)必然要有主体(有认识能力的人)的参与,没有人就不会有实践活动,同样如果没有人类特有的高级反映形式即认识的发生和形成,劳动实践也是无法发生的。实际上,认识的发生和人类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实践本身不能成为认识的本源。唯物辩证的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它在强调能动的重要性的同时,首先要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即人类的认识必然是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并且在其中反映或摹写模拟各种客观内容;另外在认识的产生和起源中起关键作用的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物质活动,与认识相关的主体(包括人的大脑及其认识结构和图式)也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无论用“来源”、“发源”还是别的词来表述,我们不能把实践理解成是认识的本源或第一性的,而应该理解为物质世界才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2、从认识的发展过程来看
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的需要,而且创设出必要的物质条件使认识成为可能,并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探索和改造使认识由可能变成现实。因为认识活动最终还是服务于人类的实践,并且认识的正确与否还得靠实践来检验,从这一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践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当人们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并不是要承认实践是认识的本源。其实在这里,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仍然是统一的,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是相互作用的,除了两者的认识关系外,还包含和渗透着其他多种关系,例如实践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当然,就其作用而言,实践关系是最为基本和决定性的,不过这只能说明认识活动是要以实践活动为基础,不能等同于实践是认识的本源。在实践活动中,人类不断能动地认识、改造客观物质世界。认识产生于实践需要,这种需要尽管烙上了人的印记,但其产生还得依赖于客观的物质世界;认识活动所必要的条件(物质性工具和观念形态的工具)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就认识的现实性而言,没有人类实践所涉足的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人类根本无法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感知其现象,进而把握其本质和得到规律性的认识;人类认识的最终目的还是要通过实践来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归宿仍然是客观物质世界;而认识的正确性还得通过实践来检验它是否和客观世界相符合,认识的存在有赖于客观物质世界。因此,我们说物质世界才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二、直接经验是知识之“源”,间接经验是知识之“流”
《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知识的:(1)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2)指有关学术文化方面的。对知识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例如知识是人们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把握,是人们理解了的留存在记忆中的关于现实的信息,包括对对象的因果联系和本身特性的说明,也包括用来进行实践的操作信息和操作方法。另外还有把知识仅限于那些被证实了的经验(或认识),不管如何界定知识的含义,但我们有一点可以明确,知识是从实践活动过程中所获得认识和经验(在和实践相对而言时我们将认识和经验不作区分不影响问题的探讨)而来,既然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那么自然更是知识的来源。
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系而言,人类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又得到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这种由主体直接从自身实践活动中得到的认识,便是直接经验(可分为感性直接经验和理性直接经验),而这种认识相对于后人而言便是间接经验,就特定的认识主体而言,主体自身亲自参与实践所得到的为直接经验,而相对于其它主体则为间接经验。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已经明确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发生是统一的,实践不是这种认识的本源,本源是物质世界。那么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协和特定主体知识而言,这种知识体系是怎么得到的呢?
1、直接经验是“源”
从人类的知识体系来说,我们现时代的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是现时代知识体系不断发展的不竭源泉(当然这种认识包括对自然规律、人类社会规律、思维规律的认识),正因为如此,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深入,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步步走向文明,特别是现时代人们的实践能力远远超过了前辈,同样他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和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如果没有直接经验输送新鲜血液,人类的认识将会止步不前。就特定主体而言也是如此,主体自身参与的实践是其知识不断更新的不竭源泉,没有这种直接经验,特定主体的知识也将无法获得知识飞跃。直接经验对整个知识体系是如此的重要,然而人类又根本不可能事事都要亲历亲为,所以学习前人的经验(间接经验)也是非常必要的。
2、间接经验是“流”
人类认识飞跃的速度之所以如此神速,除了长期的实践活动所创设的认识条件更先进,实践活动内化的大脑认识结构和图式更为复杂精密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可以直接学习前人的认识即间接经验作为我们的知识,这便是知识的传承,这些知识之“流”,极大的丰富了人类的知识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知识体系的获得更为重要,特别是在当代,知识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类生产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对知识的要求更多更高,那么学习前人积累下来的丰富的知识遗产,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我们说“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主要是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系和特定的主体知识体系而言的,在于强调特定主体亲身实践基础上的直接经验为知识的源头,而间接经验则是支流,它给人的知识以丰富的补给。我们并不说直接经验为间接经验的源,间接经验为直接经验之流,实质上是就特定的认识主体而言,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而未学习他人知识即间接经验时,二者并不发生关系。当然,我们所说的特定知识体系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交汇。实际上,如果撇开主体的不同,那么间接经验也就是直接经验了。
3、实践基础上的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
前面笔者已作论述,实践活动过程和认识活动过程是统一的,就某一具体的实践活动的发生来说,在对客体对象改造的同时,主体也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接经验。由此可见,在实践过程中,并不是由于主客体的改造关系而发生了认识活动,主要是在实践活动中还包含有主客体的认识关系,才会有这种认识即直接经验。就整个人类认识体系而言,我们把现时代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直接经验,作为我们现时代的知识之源,或更进一步说实践是知识之源。我们说实践是知识之源,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知识是从以实践为基础的直接经验发源的,二是实践在知识产生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不管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它都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所以我们认为“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
(1)撇开特定的时代和主体,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在改造客体的同时,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正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实践起着基础和决定性作用,所以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在理论上是可取的。但在撇开特定时代和主体后,就没有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区分,这样,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在表述上就没有意义了。不过,我们在此处所说的源和流的关系是发源和被发源的关系,而不是我们在上文中所讨论的源头和支流的关系。考虑到实践活动过程和认识活动过程是统一的,当某一具体的实践活动发生时,主体就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即直接经验。显然,由于直接经验和实践的密不可分,人们才容易误认为实践是知识之源,实际上只有客观的物质世界才是知识的唯一本源。
(2)就特定的主体或特定的时代知识体系而言,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更是不可取的,因为在这一层面上实践是知识的来源,同样直接经验也是其来源,间接经验则只是其流(这儿的“源”是指“源头”,“流”是指“支流”)。当然,我们更不能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这儿的“源”是指“发源”,流是指“被发源”),因为在人们没有和间接经验发生联系时,它和特定主体不发生联系,更无从说它是这一特定主体的实践的流。
参考文献:
[1]郑又贤、王之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2]李秀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李达.辨证唯物法大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4]卢风.知识和智慧:现代文明中的二律背反[J].哲学原理,2003(7).
关键词:哲学;实践;本源;辩证法;认识论
对“实践是知识之源”这个命题的论述,不少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精辟的见解。笔者基于对问题的探讨,姑且把认识和经验不另作区分(实际上二者并不雷同),在本文中简要地对这一命题作出自己的解读。
一、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本质上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首先它坚持的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本体论上是唯物论而非唯心论),就承认了认识的最终源泉是客观物质世界。认识的主体(人类)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同样没有物质世界就没有认识的对象。所以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本源。同时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和认识过程的辨证性。尽管实践在发生起源和辩证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但它却不是认识的本源(我们所说的本源是它的先在性、独立性),所以我们说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1、李秀林等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识的本质和结构》中是这样阐述的“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劳动实践活动不但促进了人脑的发展,而且通过活动的内化,产生了人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转属于人的认识能力;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社会交往及语言、符合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可见,从认识的发生和起源(既包括种系的认识,也包括个体的认识)来看,劳动实践起着重要作用,没有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没有人类的认识,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等知识领域的发生学研究已经证明了这点。从劳动实践对认识的作用——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来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就将其理解为认识的本源(或是最终根源)这是不可取的。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能动的改造客体的客观物质活动。可见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实践活动(排除过度性状态的“劳动实践活动”)必然要有主体(有认识能力的人)的参与,没有人就不会有实践活动,同样如果没有人类特有的高级反映形式即认识的发生和形成,劳动实践也是无法发生的。实际上,认识的发生和人类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实践本身不能成为认识的本源。唯物辩证的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它在强调能动的重要性的同时,首先要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即人类的认识必然是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并且在其中反映或摹写模拟各种客观内容;另外在认识的产生和起源中起关键作用的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物质活动,与认识相关的主体(包括人的大脑及其认识结构和图式)也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无论用“来源”、“发源”还是别的词来表述,我们不能把实践理解成是认识的本源或第一性的,而应该理解为物质世界才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2、从认识的发展过程来看
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的需要,而且创设出必要的物质条件使认识成为可能,并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探索和改造使认识由可能变成现实。因为认识活动最终还是服务于人类的实践,并且认识的正确与否还得靠实践来检验,从这一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践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当人们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并不是要承认实践是认识的本源。其实在这里,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仍然是统一的,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是相互作用的,除了两者的认识关系外,还包含和渗透着其他多种关系,例如实践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当然,就其作用而言,实践关系是最为基本和决定性的,不过这只能说明认识活动是要以实践活动为基础,不能等同于实践是认识的本源。在实践活动中,人类不断能动地认识、改造客观物质世界。认识产生于实践需要,这种需要尽管烙上了人的印记,但其产生还得依赖于客观的物质世界;认识活动所必要的条件(物质性工具和观念形态的工具)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就认识的现实性而言,没有人类实践所涉足的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人类根本无法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感知其现象,进而把握其本质和得到规律性的认识;人类认识的最终目的还是要通过实践来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归宿仍然是客观物质世界;而认识的正确性还得通过实践来检验它是否和客观世界相符合,认识的存在有赖于客观物质世界。因此,我们说物质世界才是认识的唯一本源。
二、直接经验是知识之“源”,间接经验是知识之“流”
《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知识的:(1)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2)指有关学术文化方面的。对知识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例如知识是人们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把握,是人们理解了的留存在记忆中的关于现实的信息,包括对对象的因果联系和本身特性的说明,也包括用来进行实践的操作信息和操作方法。另外还有把知识仅限于那些被证实了的经验(或认识),不管如何界定知识的含义,但我们有一点可以明确,知识是从实践活动过程中所获得认识和经验(在和实践相对而言时我们将认识和经验不作区分不影响问题的探讨)而来,既然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那么自然更是知识的来源。
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系而言,人类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又得到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这种由主体直接从自身实践活动中得到的认识,便是直接经验(可分为感性直接经验和理性直接经验),而这种认识相对于后人而言便是间接经验,就特定的认识主体而言,主体自身亲自参与实践所得到的为直接经验,而相对于其它主体则为间接经验。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已经明确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发生是统一的,实践不是这种认识的本源,本源是物质世界。那么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协和特定主体知识而言,这种知识体系是怎么得到的呢?
1、直接经验是“源”
从人类的知识体系来说,我们现时代的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是现时代知识体系不断发展的不竭源泉(当然这种认识包括对自然规律、人类社会规律、思维规律的认识),正因为如此,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深入,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步步走向文明,特别是现时代人们的实践能力远远超过了前辈,同样他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和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如果没有直接经验输送新鲜血液,人类的认识将会止步不前。就特定主体而言也是如此,主体自身参与的实践是其知识不断更新的不竭源泉,没有这种直接经验,特定主体的知识也将无法获得知识飞跃。直接经验对整个知识体系是如此的重要,然而人类又根本不可能事事都要亲历亲为,所以学习前人的经验(间接经验)也是非常必要的。
2、间接经验是“流”
人类认识飞跃的速度之所以如此神速,除了长期的实践活动所创设的认识条件更先进,实践活动内化的大脑认识结构和图式更为复杂精密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可以直接学习前人的认识即间接经验作为我们的知识,这便是知识的传承,这些知识之“流”,极大的丰富了人类的知识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知识体系的获得更为重要,特别是在当代,知识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类生产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对知识的要求更多更高,那么学习前人积累下来的丰富的知识遗产,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我们说“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主要是就特定时代人类知识体系和特定的主体知识体系而言的,在于强调特定主体亲身实践基础上的直接经验为知识的源头,而间接经验则是支流,它给人的知识以丰富的补给。我们并不说直接经验为间接经验的源,间接经验为直接经验之流,实质上是就特定的认识主体而言,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而未学习他人知识即间接经验时,二者并不发生关系。当然,我们所说的特定知识体系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交汇。实际上,如果撇开主体的不同,那么间接经验也就是直接经验了。
3、实践基础上的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
前面笔者已作论述,实践活动过程和认识活动过程是统一的,就某一具体的实践活动的发生来说,在对客体对象改造的同时,主体也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接经验。由此可见,在实践过程中,并不是由于主客体的改造关系而发生了认识活动,主要是在实践活动中还包含有主客体的认识关系,才会有这种认识即直接经验。就整个人类认识体系而言,我们把现时代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直接经验,作为我们现时代的知识之源,或更进一步说实践是知识之源。我们说实践是知识之源,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知识是从以实践为基础的直接经验发源的,二是实践在知识产生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不管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它都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所以我们认为“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
(1)撇开特定的时代和主体,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在改造客体的同时,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正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实践起着基础和决定性作用,所以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在理论上是可取的。但在撇开特定时代和主体后,就没有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区分,这样,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在表述上就没有意义了。不过,我们在此处所说的源和流的关系是发源和被发源的关系,而不是我们在上文中所讨论的源头和支流的关系。考虑到实践活动过程和认识活动过程是统一的,当某一具体的实践活动发生时,主体就获得了对客体的认识即直接经验。显然,由于直接经验和实践的密不可分,人们才容易误认为实践是知识之源,实际上只有客观的物质世界才是知识的唯一本源。
(2)就特定的主体或特定的时代知识体系而言,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更是不可取的,因为在这一层面上实践是知识的来源,同样直接经验也是其来源,间接经验则只是其流(这儿的“源”是指“源头”,“流”是指“支流”)。当然,我们更不能说实践是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流(这儿的“源”是指“发源”,流是指“被发源”),因为在人们没有和间接经验发生联系时,它和特定主体不发生联系,更无从说它是这一特定主体的实践的流。
参考文献:
[1]郑又贤、王之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2]李秀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李达.辨证唯物法大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4]卢风.知识和智慧:现代文明中的二律背反[J].哲学原理,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