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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刊理由:
在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手段复杂化的中国社会,职务犯罪已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蛀虫”,横行于国家机关的机体内,贪污、受贿、腐败的滋生蔓延,侵蚀着党和政府的廉洁与公正。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防止“病毒”扩散,须从源头下手将犯罪苗头扼杀于摇篮,未雨绸缪整治风纪,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职务犯罪是一种因职务和权力而产生的,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之中的严重犯罪,包括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损坏党和政府的庄严形象,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廉洁性,历来为党和政府所禁止,为人民群众所痛恨。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当前,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由点开始 切实搞好重点预防
在立体式预防体系中,点是最小单位,将无数点上的预防逐步落实,就会使立体式预防形成众多的支撑和连结面的基点。
这里所说的点,一是指办案点,即案发单位;二是指预防工作联系点。搞好点的预防工作首先是做好个案预防,即结合办案,在办案点上采取若干预防性措施,切实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案一剖析”,结合查办案件在案发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或案因分析会,分析发案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提出应如何加强防范;“一案一建议”,在剖析的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促使案发单位强化管理,预防同类犯罪及其他犯罪的再发生;“一案一释法”,结合查办的案件,到发案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從而达到教育防范的目的。
其次是做好跟踪预防工作,在案件办结后的一个时期内,查看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跟踪完善预防措施,切实防范新的犯罪发生。
由点延伸 着力开展条线预防
这里所谓的线,是指一个条线、一个系统。将点上的预防工作延伸到一个条线、一个系统,这是立体式预防的重要内容,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要立足办案点,着眼治理整条线和系统,努力实现办一案、教一片、治一线的社会效果。
开展教育预防。不同行业犯罪的发生具有不同的特点,一般都有明显的行业烙印。同一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其业务工作具有许多共性,因此,开展预防工作,也必然存在很多共同之处。系统内的教育预防可以从通报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入手,以案释法,分析犯罪原因,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遵守法纪。
搞好治理预防。利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可能出现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及早落实预防措施,堵塞漏洞。通过系统内部全面整治,强化全系统依法管理,对不同行业要进行分类研究,区别对待、灵活应用。同时,要及时总结行业的共性犯罪活动规律,制定行业的预防犯罪措施,促使行业的职务犯罪得到遏制。
由点到面 实行全方位预防
职务犯罪的预防仅仅在点、线上的个案预防、跟踪预防、教育预防、治理预防是不够的,还应根据不同层次的对象开展多方面工作,逐级逐层分类指导,实行全方位预防,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不留死角。
开展宣传预防打基础。有关部门应结合办案,运用各种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电视讲话、报道法制新闻、举办职务犯罪展览、宣传典型案例释法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预防,努力在人们心中筑起一道预防犯罪的坚固堤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开展专项预防保质量。专项预防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的突出问题所开展的专门预防工作。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构建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开展同步预防促效果。在重大工程上马时,对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签订合同、资金管理等经营活动,与有关部门签订廉政预防协议,实行跟踪监督,防止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有效地避免“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局面出现。
开展社会预防齐开花。政法机关应广泛接触社会,鼓励公民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欢迎群众举报,争取更多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形成强大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力量。同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政部门反腐败的总体工作格局之中,并与纪检、监察、人大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多侧面、全方位、全社会预防的良好态势。
由表及里 实行综合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少数人团团转,多数人一旁看”的问题,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人们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为此,必须从制度、机制和法制加以预防。
制度预防。制度预防的根本作用在于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填补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部门和单位疏于管理、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监督不力,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鉴于此,应该在重点岗位、关键部位、主要环节,如人事任免、物资采购销售、基建工程管理等管人管钱管物的工作流程中,寻找薄弱环节建章堵漏,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机制预防。机制预防是事前预防,旨在通过建立、完善、改进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通过内部的、外部的和社会各种方法和手段,从机制上相互制约,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
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可以全面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诸如政府公开招标物资采购制、工程项目招标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政务企务公开制等,增强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从而把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能的行为完全置于职能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之下,增强行政管理或国企管理体系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在人事管理机制方面,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采用任前公示、选任制、聘任制、引咎辞职制、弹劾制等录用及惩罚方式。在分权制衡机制方面,要针对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权力滥用的现象,实行分权和体制制衡,强化运行监督、集体领导,防止特权霸道。
法制预防。一是加快和完善立法。首先应加快和完善经济立法,加强市场主体立法、市场程序立法,尽快完善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法律规范,完善国家宏观调控立法,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权力滥用。其次,应加快和完善惩治职务犯罪的刑事立法,使打击职务犯罪有章可循;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制止犯罪。打击职务犯罪者时,要排除干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示、教育其他人员打消违法犯罪的念头,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责任编辑:熊 哲
在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手段复杂化的中国社会,职务犯罪已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蛀虫”,横行于国家机关的机体内,贪污、受贿、腐败的滋生蔓延,侵蚀着党和政府的廉洁与公正。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防止“病毒”扩散,须从源头下手将犯罪苗头扼杀于摇篮,未雨绸缪整治风纪,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职务犯罪是一种因职务和权力而产生的,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之中的严重犯罪,包括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损坏党和政府的庄严形象,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廉洁性,历来为党和政府所禁止,为人民群众所痛恨。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当前,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由点开始 切实搞好重点预防
在立体式预防体系中,点是最小单位,将无数点上的预防逐步落实,就会使立体式预防形成众多的支撑和连结面的基点。
这里所说的点,一是指办案点,即案发单位;二是指预防工作联系点。搞好点的预防工作首先是做好个案预防,即结合办案,在办案点上采取若干预防性措施,切实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案一剖析”,结合查办案件在案发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或案因分析会,分析发案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提出应如何加强防范;“一案一建议”,在剖析的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促使案发单位强化管理,预防同类犯罪及其他犯罪的再发生;“一案一释法”,结合查办的案件,到发案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從而达到教育防范的目的。
其次是做好跟踪预防工作,在案件办结后的一个时期内,查看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跟踪完善预防措施,切实防范新的犯罪发生。
由点延伸 着力开展条线预防
这里所谓的线,是指一个条线、一个系统。将点上的预防工作延伸到一个条线、一个系统,这是立体式预防的重要内容,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要立足办案点,着眼治理整条线和系统,努力实现办一案、教一片、治一线的社会效果。
开展教育预防。不同行业犯罪的发生具有不同的特点,一般都有明显的行业烙印。同一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其业务工作具有许多共性,因此,开展预防工作,也必然存在很多共同之处。系统内的教育预防可以从通报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入手,以案释法,分析犯罪原因,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遵守法纪。
搞好治理预防。利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可能出现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及早落实预防措施,堵塞漏洞。通过系统内部全面整治,强化全系统依法管理,对不同行业要进行分类研究,区别对待、灵活应用。同时,要及时总结行业的共性犯罪活动规律,制定行业的预防犯罪措施,促使行业的职务犯罪得到遏制。
由点到面 实行全方位预防
职务犯罪的预防仅仅在点、线上的个案预防、跟踪预防、教育预防、治理预防是不够的,还应根据不同层次的对象开展多方面工作,逐级逐层分类指导,实行全方位预防,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不留死角。
开展宣传预防打基础。有关部门应结合办案,运用各种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电视讲话、报道法制新闻、举办职务犯罪展览、宣传典型案例释法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预防,努力在人们心中筑起一道预防犯罪的坚固堤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开展专项预防保质量。专项预防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的突出问题所开展的专门预防工作。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构建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开展同步预防促效果。在重大工程上马时,对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签订合同、资金管理等经营活动,与有关部门签订廉政预防协议,实行跟踪监督,防止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有效地避免“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局面出现。
开展社会预防齐开花。政法机关应广泛接触社会,鼓励公民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欢迎群众举报,争取更多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形成强大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力量。同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政部门反腐败的总体工作格局之中,并与纪检、监察、人大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多侧面、全方位、全社会预防的良好态势。
由表及里 实行综合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少数人团团转,多数人一旁看”的问题,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人们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为此,必须从制度、机制和法制加以预防。
制度预防。制度预防的根本作用在于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填补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部门和单位疏于管理、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监督不力,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鉴于此,应该在重点岗位、关键部位、主要环节,如人事任免、物资采购销售、基建工程管理等管人管钱管物的工作流程中,寻找薄弱环节建章堵漏,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机制预防。机制预防是事前预防,旨在通过建立、完善、改进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通过内部的、外部的和社会各种方法和手段,从机制上相互制约,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
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可以全面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诸如政府公开招标物资采购制、工程项目招标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政务企务公开制等,增强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从而把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能的行为完全置于职能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之下,增强行政管理或国企管理体系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在人事管理机制方面,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采用任前公示、选任制、聘任制、引咎辞职制、弹劾制等录用及惩罚方式。在分权制衡机制方面,要针对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权力滥用的现象,实行分权和体制制衡,强化运行监督、集体领导,防止特权霸道。
法制预防。一是加快和完善立法。首先应加快和完善经济立法,加强市场主体立法、市场程序立法,尽快完善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法律规范,完善国家宏观调控立法,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权力滥用。其次,应加快和完善惩治职务犯罪的刑事立法,使打击职务犯罪有章可循;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制止犯罪。打击职务犯罪者时,要排除干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示、教育其他人员打消违法犯罪的念头,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责任编辑:熊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