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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的李军用30多年的拼搏,从一名普通职员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但他也在不到10年里,以权谋私,先后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达800多万元,一步步从昔日的“座上宾”变成如今的“阶下囚”。
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顺手牵羊 巧算“账外账”
1982年7月,19岁的李军到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参加工作。经过多年勤奋扎实的工作,1999年12月,李军走上“一把手”的岗位,任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
2005年8月,李军带领公司人员到山东省青岛市承建工程时,工区内平时销售废旧钢材等物资形成了一笔不小的账外资金。不久,李军便安排下属工作人员从账外资金中支取人民币20万元,并于2005年8月26日、8月30日分三笔存入其个人账户中。事后,李军又以项目开发的名义进行了虚假平账。钱到账后的第二天,李军便为自己购买了一辆价值27.9万元的三菱格蓝迪汽车。
一年多以后,李军又购入一辆更高档的汽车,格蓝迪闲置下来,他将这辆车租给了与他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使用。为了掩人耳目,李军让其连襟吴新出面办这件事。半年“租金”4.5万元顺理成章地进了李军的个人腰包。
2006年3月,由于李军的工作表现出色,升任第二三建设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瞒天过海 插手工程招标
2007年5月,44岁的李军如愿升任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筹建处主任,同年7月任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3日,山东设备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海阳市郊区揭牌成立。李军带领全体职工克服工期紧迫、外部条件缺乏、人力资源紧张等各种困难,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李军先后获得“海阳市全市经济发展明星企业家”“海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有时成功带来的不仅是荣誉和鲜花,还有权力膨胀、欲望失控的危险。
2007年,在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电气供应安装业务招投标过程中,江苏省扬州市某电气设备公司的卢连胜找到吴新,让他做李军的工作,希望能承揽到山东某公司电气设备及主材供应业务,并承诺可以让吴新也参与到该业务中来,事成之后还可以给予李军和吴新好处。
不久,李军主动介绍卢连胜与参与评标的人认识,并多次组织饭局,还屡次暗示参评人员让卢连胜公司中标。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最终决定由卢连胜所在公司作为价格最低者中标。
在李军的“关心”下,卢连胜的公司于2007年、2010年先后两次中标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电气设备及主材供应业务,合同总金额达6277.18万元,实现利润高达1100余万元。
很快,李军收到了卢连胜的“回报”。 2008年初,卢连胜为李军购买了价值约187万元的扬州市蜀景花园小区别墅一套,并支付了别墅契税、装修费及物业费等合计42.8万元。
另据办案人员初步统计,从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卢连胜先后77次以现金和银行转账等方式给予李军及其连襟吴新好处费500多万元,占了李军所有受贿数额的大半。平均算来,卢连胜几乎每月就要向李军行贿1.8次,令人瞠目。
2009年6月,辽宁沈阳一家公司经理林小鹏找到与李军熟识的大连某公司经理魏晓春,提出想让魏晓春帮助他承揽到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拼装安装工程,并约定,若林小鹏的公司中标,可以按合同额的8%—12%给魏晓春报酬。
权钱交易带来的快感就像吸食海洛因,让人欲罢不能。魏晓春找到李军后,李军便在招投标中事先安排由沈阳这家公司中标。魏晓春于2009年7月至2014年3月,相继收到沈阳这家公司支付的人民币372万元。2010年1月,魏晓春在大连购买了一辆价值人民币25.66万元的斯巴鲁森林人汽车送给李军,并将车辆登记在李军的妻子名下。
空手套白狼 骗地入股牟利
2008年初,根据李军的授意和安排,他的朋友梁冠华出资成立了海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军以其弟弟的名义占有该公司50%的股份。
早在2007年底,李军就私自以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海阳市政府争取到106亩商住用地,声称用于建设科研中心和专家公寓。
后来,梁冠华成立的海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一家公司成立了海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出让的方式,以每畝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李军手中的106亩土地,梁冠华公司获得了56亩土地使用权。2011年6月,梁冠华将该宗土地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给海阳市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李军与梁冠华直接获利约400万元人民币。
2010年5月,梁冠华送给李军整体橱柜、地暖及暖气片共计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2010年9月,梁冠华又为李军支付了海阳市一套别墅的购房款80万元。
东窗事发 囹圄中的挣扎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8年至2013年,国家某技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多次收到反映李军有关问题的举报信。
李军得知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其问题后,立即安排妻子将位于海阳市的别墅购房款退给梁冠华;同时,多次与其连襟吴新、卢连胜订立攻守同盟,并将扬州市蜀景花园小区别墅过户到其亲戚名下;其妻子也多次找到魏晓春,让其写假收条,以证明那辆斯巴鲁款确已支付……
2016年3月25日,根据上级指定管辖,山东省烟台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时任国家某技术公司设备与燃料部副主任李军立案侦查。同年9月9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烟台公安机关对其执行逮捕。
2017年12月6日,李军(副厅级)受贿、贪污案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军先后利用担任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贪污单位公款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0多万元,依法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李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李军仍拒不认罪。公诉人利用在案充分、确凿、扎实的证据,与李军及其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5点半。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后,李军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7月23日,二审法院采取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顺手牵羊 巧算“账外账”
1982年7月,19岁的李军到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参加工作。经过多年勤奋扎实的工作,1999年12月,李军走上“一把手”的岗位,任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
2005年8月,李军带领公司人员到山东省青岛市承建工程时,工区内平时销售废旧钢材等物资形成了一笔不小的账外资金。不久,李军便安排下属工作人员从账外资金中支取人民币20万元,并于2005年8月26日、8月30日分三笔存入其个人账户中。事后,李军又以项目开发的名义进行了虚假平账。钱到账后的第二天,李军便为自己购买了一辆价值27.9万元的三菱格蓝迪汽车。
一年多以后,李军又购入一辆更高档的汽车,格蓝迪闲置下来,他将这辆车租给了与他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使用。为了掩人耳目,李军让其连襟吴新出面办这件事。半年“租金”4.5万元顺理成章地进了李军的个人腰包。
2006年3月,由于李军的工作表现出色,升任第二三建设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瞒天过海 插手工程招标
2007年5月,44岁的李军如愿升任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筹建处主任,同年7月任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3日,山东设备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海阳市郊区揭牌成立。李军带领全体职工克服工期紧迫、外部条件缺乏、人力资源紧张等各种困难,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李军先后获得“海阳市全市经济发展明星企业家”“海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有时成功带来的不仅是荣誉和鲜花,还有权力膨胀、欲望失控的危险。
2007年,在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电气供应安装业务招投标过程中,江苏省扬州市某电气设备公司的卢连胜找到吴新,让他做李军的工作,希望能承揽到山东某公司电气设备及主材供应业务,并承诺可以让吴新也参与到该业务中来,事成之后还可以给予李军和吴新好处。
不久,李军主动介绍卢连胜与参与评标的人认识,并多次组织饭局,还屡次暗示参评人员让卢连胜公司中标。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最终决定由卢连胜所在公司作为价格最低者中标。
在李军的“关心”下,卢连胜的公司于2007年、2010年先后两次中标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电气设备及主材供应业务,合同总金额达6277.18万元,实现利润高达1100余万元。
很快,李军收到了卢连胜的“回报”。 2008年初,卢连胜为李军购买了价值约187万元的扬州市蜀景花园小区别墅一套,并支付了别墅契税、装修费及物业费等合计42.8万元。
另据办案人员初步统计,从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卢连胜先后77次以现金和银行转账等方式给予李军及其连襟吴新好处费500多万元,占了李军所有受贿数额的大半。平均算来,卢连胜几乎每月就要向李军行贿1.8次,令人瞠目。
2009年6月,辽宁沈阳一家公司经理林小鹏找到与李军熟识的大连某公司经理魏晓春,提出想让魏晓春帮助他承揽到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拼装安装工程,并约定,若林小鹏的公司中标,可以按合同额的8%—12%给魏晓春报酬。
权钱交易带来的快感就像吸食海洛因,让人欲罢不能。魏晓春找到李军后,李军便在招投标中事先安排由沈阳这家公司中标。魏晓春于2009年7月至2014年3月,相继收到沈阳这家公司支付的人民币372万元。2010年1月,魏晓春在大连购买了一辆价值人民币25.66万元的斯巴鲁森林人汽车送给李军,并将车辆登记在李军的妻子名下。
空手套白狼 骗地入股牟利
2008年初,根据李军的授意和安排,他的朋友梁冠华出资成立了海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军以其弟弟的名义占有该公司50%的股份。
早在2007年底,李军就私自以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海阳市政府争取到106亩商住用地,声称用于建设科研中心和专家公寓。
后来,梁冠华成立的海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一家公司成立了海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出让的方式,以每畝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李军手中的106亩土地,梁冠华公司获得了56亩土地使用权。2011年6月,梁冠华将该宗土地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给海阳市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李军与梁冠华直接获利约400万元人民币。
2010年5月,梁冠华送给李军整体橱柜、地暖及暖气片共计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2010年9月,梁冠华又为李军支付了海阳市一套别墅的购房款80万元。
东窗事发 囹圄中的挣扎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8年至2013年,国家某技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多次收到反映李军有关问题的举报信。
李军得知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其问题后,立即安排妻子将位于海阳市的别墅购房款退给梁冠华;同时,多次与其连襟吴新、卢连胜订立攻守同盟,并将扬州市蜀景花园小区别墅过户到其亲戚名下;其妻子也多次找到魏晓春,让其写假收条,以证明那辆斯巴鲁款确已支付……
2016年3月25日,根据上级指定管辖,山东省烟台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时任国家某技术公司设备与燃料部副主任李军立案侦查。同年9月9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烟台公安机关对其执行逮捕。
2017年12月6日,李军(副厅级)受贿、贪污案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军先后利用担任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贪污单位公款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0多万元,依法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李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李军仍拒不认罪。公诉人利用在案充分、确凿、扎实的证据,与李军及其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5点半。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后,李军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7月23日,二审法院采取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