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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分析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发展农产品贸易的优势,说明发展中吉农产品贸易的必要性;其次,通过分析2007—2009年中吉两国各自农产品出口额,得出两国各自的农产品出口结构;然后,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来定量分析中吉两国农产品的互竞性;最后,就中吉两国如何更好地发展农产品贸易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中国;吉尔吉斯斯坦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98-02
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唯一世贸组织成员,是目前中亚国家中开放度最高、对外贸易依赖度较高的国家,也是与中国的贸易尤其是农产品贸易往来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因此进一步加强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COMTRADE的统计。WTO农产品协议所指的农产品主要是HS分类中的1~24章的产品,本文便采用这种农产品的定义,分析中运用的农产品贸易数额是上述24章产品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活动物、动物产品(对应HS的01~05章);第二类是植物产品(对应HS的06~14章);第三类是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对应HS的15章);第四类是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对应HS的16~24章)。
一、发展中吉农产品贸易的现实基础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自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合作得到迅速发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第一,地缘优势是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开展贸易的最基本的现实条件,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与中国新疆接壤,不仅有便利的交通运输,而且有相近的人文风俗习惯。第二,上海合作组织内农业经贸合作的加强,为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开展农产品贸易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第三,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和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为发展外向型农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氛围。
二、中吉农产品贸易现状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中种类繁多,但各类产品进出口优劣势不同。其中,中国向吉国出口的第1章活动物;第2章肉、可食的肉肠肚杂碎;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10章谷物;第23章食品工业残渣废料、动物饲料;第24章煙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具有绝对优势。吉国向中国出口的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和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具有绝对优势。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12章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17章糖及糖食、第18章可可和可可粉;第19章面粉,淀粉,麦片粥,奶产品;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21章混杂的可食用原料;第22章饮料、烈酒和醋类产品中吉两国之间存在产业内贸易,但中国在该类产品的出口上具有相对优势。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中吉两国间存在产业内贸易,但吉国在该类产品的出口商具有相对优势。
通过上述分析,中吉两国在第4、5、6、7、8、9、11、12、15、16、17、18、19、20、21、22章商品上存在竞争,这与吉国独有的农业生产条件是分不开的。
三、中吉农产品贸易互竞性分析
本文利用Balassa(1989)提出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RCAkxi=■来定量的说明一国在某类商品出口上的竞争力优势。(公式中X代表出口,W代表世界,i代表国家,K代表产品分类)。当RCA>1时,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RCA>2.5表示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数值越大,比较优势越明显;相反,RCA<1时,则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不具有比较优势。本文中RCA的指数仅反映产品在贸易中的相对优势。因为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所揭示的是一国某类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相对优势而非生产领域的相对优势。
1.中吉第一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RCA的均小于1,说明中国的活动物、动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其中,中国03类的值除呈逐年下降趋势,直到2006年其值小于1,到2009年又大于1,说明中国03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05类的RCA值各年均大于1,但也呈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说明中国的05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竞争力不断下降。此外,中国的01、02、04类商品上的RCA均较小于1,说明中国这几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
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的RCA值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从2005年开始RCA值均超过了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的活动物、动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逐渐显现出来。其中,01类的RCA从2004年就超过了2.5,说明吉尔吉斯斯坦的01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极具竞争力。04类的RCA值从2003年开始均大于2.5,说明吉国的此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05类的RCA值从2002年开始均大于1,说明吉国的此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也具有比较优势。
2.中吉第二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RCA值呈逐年下降趋势,并且均没有超过1,说明中国植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其中,07类产品除2008年外RCA值均超过1,但逐年呈下降趋势。14类的RCA值均大于1,同样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了中国的07、14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但是这种竞争优势逐年下降。06、08、11类产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变化不定,说明中国的这些产品在世界市场不具有比较优势。09、10、12、13类产品均只有一年的RCA值超过1,同样也说明中国的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力。
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RCA值均大于1,且从2007年开始RCA值均大于2.5,说明吉国植物产品整体上在世界市场上逐年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其中,07类产品的RCA值均大于3.5,说明吉国的07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08类的RCA值均大于1,且从2006年开始RCA值均超过2.5,说明吉国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逐年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09类的RCA值起伏不定,说明该类商品竞争优势不断变化。12类的RCA值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说明吉国在该类商品上的竞争优势逐渐消失。14类的RCA值除2005、2007、2008、2009年小于1外,其他年份均大于3,说明吉国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该优势有逐渐削弱的趋势。06、10、11、13类商品的RCA值较小,且各年起伏不定。
3.中吉第三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的第三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15类)的RCA值均小于1,说明中国该类商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吉尔吉斯斯坦的RCA值从2006年开始超过1,且2006年的RCA值为2.79,说明吉国的该类商品的竞争优势逐渐增强。
4.中吉第四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有逐年下降的态势,说明中国的该类产品整体上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优势在逐渐削弱。其中,16类的RCA值2001—2006年均大于2,说明中国的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从2007年开始该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在减弱。20类的RCA值均大于1,说明中国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竞争优势。17、18、19、21、22、23、24类产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各年变化不定,均不具有竞争优势。
吉尔吉斯斯坦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的RCA值从2001—2007年均大于1,说明吉该类产品具有比较竞争优势,但从2008年开始,该优势有逐年削弱的趋势。其中,24类产品的RCA值均超过4.5,说明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17类的RCA值除2001年、2008年、2009年外均大于2.5,說明吉国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该优势在逐年削减。18类产品从2007年开始表现出比较竞争优势。21类的RCA值除2001年、2008年、2009年以外均大于1,说明吉国的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竞争优势。18、19、20、22、23类产品只有个别年份的RCA值超过1,说明这些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中国的05类产品在世界市场有极强的竞争力,03、07、14、16、20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吉国的01、04、07、08、17、24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05、14、15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通过对比发现中吉两国只有在05和14两类产品上均具有竞争力,即两国在这两类产品上会有较大的竞争。将国际贸易理论和贸易指数的分析结合,可有一下结论:吉国应出口04、05、08、12、14、15、17、24类产品到中国,中国应出口09、10、11、16、17、20、24类产品到吉国,从上述结论我们发现中吉两国在第24类产品上产生了产业内贸易,究其原因是两国消费者偏好不同所致。
参考文献:
[1]王海燕.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与策略[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8,(4):29-36.
[2]陈军.发展新疆特色边境贸易[J].市场贸易,2007,(4):19-20.
[3]凡子.吉国驻华商务参赞谈中吉边境贸易[J].大陆桥视野,2007,(6):74-75.
[4]赵雪冉,倪超军.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关系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9):48-49.
[5]徐慧.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经贸合作[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7,(7):27-33.
[6]金建新.新疆与中亚及周边国家市场研究[J].实事求是,2006,(3):37-41.[责任编辑 吴明宇]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中国;吉尔吉斯斯坦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98-02
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唯一世贸组织成员,是目前中亚国家中开放度最高、对外贸易依赖度较高的国家,也是与中国的贸易尤其是农产品贸易往来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因此进一步加强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COMTRADE的统计。WTO农产品协议所指的农产品主要是HS分类中的1~24章的产品,本文便采用这种农产品的定义,分析中运用的农产品贸易数额是上述24章产品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活动物、动物产品(对应HS的01~05章);第二类是植物产品(对应HS的06~14章);第三类是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对应HS的15章);第四类是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对应HS的16~24章)。
一、发展中吉农产品贸易的现实基础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自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合作得到迅速发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第一,地缘优势是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开展贸易的最基本的现实条件,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与中国新疆接壤,不仅有便利的交通运输,而且有相近的人文风俗习惯。第二,上海合作组织内农业经贸合作的加强,为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开展农产品贸易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第三,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和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为发展外向型农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氛围。
二、中吉农产品贸易现状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中种类繁多,但各类产品进出口优劣势不同。其中,中国向吉国出口的第1章活动物;第2章肉、可食的肉肠肚杂碎;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10章谷物;第23章食品工业残渣废料、动物饲料;第24章煙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具有绝对优势。吉国向中国出口的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和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具有绝对优势。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12章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17章糖及糖食、第18章可可和可可粉;第19章面粉,淀粉,麦片粥,奶产品;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21章混杂的可食用原料;第22章饮料、烈酒和醋类产品中吉两国之间存在产业内贸易,但中国在该类产品的出口上具有相对优势。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中吉两国间存在产业内贸易,但吉国在该类产品的出口商具有相对优势。
通过上述分析,中吉两国在第4、5、6、7、8、9、11、12、15、16、17、18、19、20、21、22章商品上存在竞争,这与吉国独有的农业生产条件是分不开的。
三、中吉农产品贸易互竞性分析
本文利用Balassa(1989)提出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RCAkxi=■来定量的说明一国在某类商品出口上的竞争力优势。(公式中X代表出口,W代表世界,i代表国家,K代表产品分类)。当RCA>1时,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RCA>2.5表示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数值越大,比较优势越明显;相反,RCA<1时,则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不具有比较优势。本文中RCA的指数仅反映产品在贸易中的相对优势。因为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所揭示的是一国某类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相对优势而非生产领域的相对优势。
1.中吉第一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RCA的均小于1,说明中国的活动物、动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其中,中国03类的值除呈逐年下降趋势,直到2006年其值小于1,到2009年又大于1,说明中国03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05类的RCA值各年均大于1,但也呈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说明中国的05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竞争力不断下降。此外,中国的01、02、04类商品上的RCA均较小于1,说明中国这几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
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的RCA值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从2005年开始RCA值均超过了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的活动物、动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逐渐显现出来。其中,01类的RCA从2004年就超过了2.5,说明吉尔吉斯斯坦的01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极具竞争力。04类的RCA值从2003年开始均大于2.5,说明吉国的此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05类的RCA值从2002年开始均大于1,说明吉国的此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也具有比较优势。
2.中吉第二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RCA值呈逐年下降趋势,并且均没有超过1,说明中国植物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其中,07类产品除2008年外RCA值均超过1,但逐年呈下降趋势。14类的RCA值均大于1,同样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了中国的07、14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但是这种竞争优势逐年下降。06、08、11类产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变化不定,说明中国的这些产品在世界市场不具有比较优势。09、10、12、13类产品均只有一年的RCA值超过1,同样也说明中国的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力。
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RCA值均大于1,且从2007年开始RCA值均大于2.5,说明吉国植物产品整体上在世界市场上逐年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其中,07类产品的RCA值均大于3.5,说明吉国的07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08类的RCA值均大于1,且从2006年开始RCA值均超过2.5,说明吉国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逐年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09类的RCA值起伏不定,说明该类商品竞争优势不断变化。12类的RCA值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说明吉国在该类商品上的竞争优势逐渐消失。14类的RCA值除2005、2007、2008、2009年小于1外,其他年份均大于3,说明吉国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该优势有逐渐削弱的趋势。06、10、11、13类商品的RCA值较小,且各年起伏不定。
3.中吉第三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的第三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15类)的RCA值均小于1,说明中国该类商品在世界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吉尔吉斯斯坦的RCA值从2006年开始超过1,且2006年的RCA值为2.79,说明吉国的该类商品的竞争优势逐渐增强。
4.中吉第四类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分析。中国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有逐年下降的态势,说明中国的该类产品整体上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优势在逐渐削弱。其中,16类的RCA值2001—2006年均大于2,说明中国的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从2007年开始该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在减弱。20类的RCA值均大于1,说明中国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竞争优势。17、18、19、21、22、23、24类产品的RCA值均小于1,且各年变化不定,均不具有竞争优势。
吉尔吉斯斯坦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的RCA值从2001—2007年均大于1,说明吉该类产品具有比较竞争优势,但从2008年开始,该优势有逐年削弱的趋势。其中,24类产品的RCA值均超过4.5,说明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17类的RCA值除2001年、2008年、2009年外均大于2.5,說明吉国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该优势在逐年削减。18类产品从2007年开始表现出比较竞争优势。21类的RCA值除2001年、2008年、2009年以外均大于1,说明吉国的该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比较竞争优势。18、19、20、22、23类产品只有个别年份的RCA值超过1,说明这些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中国的05类产品在世界市场有极强的竞争力,03、07、14、16、20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吉国的01、04、07、08、17、24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05、14、15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通过对比发现中吉两国只有在05和14两类产品上均具有竞争力,即两国在这两类产品上会有较大的竞争。将国际贸易理论和贸易指数的分析结合,可有一下结论:吉国应出口04、05、08、12、14、15、17、24类产品到中国,中国应出口09、10、11、16、17、20、24类产品到吉国,从上述结论我们发现中吉两国在第24类产品上产生了产业内贸易,究其原因是两国消费者偏好不同所致。
参考文献:
[1]王海燕.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与策略[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8,(4):29-36.
[2]陈军.发展新疆特色边境贸易[J].市场贸易,2007,(4):19-20.
[3]凡子.吉国驻华商务参赞谈中吉边境贸易[J].大陆桥视野,2007,(6):74-75.
[4]赵雪冉,倪超军.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关系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9):48-49.
[5]徐慧.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经贸合作[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7,(7):27-33.
[6]金建新.新疆与中亚及周边国家市场研究[J].实事求是,2006,(3):37-41.[责任编辑 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