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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标志着中国融入了世界经济主流,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同时也使中国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应对“入世”,迎接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还下发了《关於认真学习贯彻《关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实施集中管辖的法院、案件管辖的范围及其审判监督、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管辖等作了全面规定,从而为这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