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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韵”论在两个层面上展开。在“韵”之为“声”的层面上 ,明人揭示了诗之“声”,具有独立于“义”之传达的自指性及审美的情感性 ;在“韵”之为“神”的层面上 ,明人揭示了“神”在结构上对“声”之“有限性”的超越 ,在生成过程中对“声”之“人工性”的超越。而对工具性、人工性、有限性的超越使诗之“声”获得了澄明人与世界万物的本体功能。明人“韵”论具有丰富而深刻的诗学本体意蕴